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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20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16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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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20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5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招生工作。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服务本地区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和脱贫攻坚实际需要,健全完善招生工作机制,统筹部署指导辖区技工院校制定2020年招生工作方案,按照年初制定的招生目标,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年度招生工作任务。

二、拓宽招生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教育部门,将技工院校招生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生源数量、结构和升学意愿,结合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制,通过校校合作招生、校企合作招生等模式,拓宽招生渠道。要突出技工院校办学特点,学生助学奖学金等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技工教育网(http://jg.class.com.cn)、当地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做好招生日常宣传和重大活动宣传。

三、增加扶贫招生,积极推进职业培训。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求,深入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增加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数量,并做好政策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工作。要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组织实施主体作用,指导技工院校发挥办学优势,积极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要综合考虑技工院校承担培训任务情况,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调动技工院校培训积极性。

四、规范学籍管理,定期报送招生情况。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督促辖区技工院校按照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系统要求,及时完成学籍注册工作。要规范学籍管理,加强学籍异动监管力度,保证国家补助资金安全。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按月填写《技工院校2020年招生情况进展表》(见附件),于8至12月的每月5日前报送我厅,我厅将对各地技工院校招生情况进行月调度和通报,并汇总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联 系 人: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944622(兼传真)

附件:技工院校2020年招生情况进展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