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关于对技工院校设立评估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4-06 10:19
【字体大小: 】    

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3〕138号)相关规定,经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评估,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同意在鄂尔多斯市文远职业培训学校设立鄂尔多斯文远技工学校。

现对评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6日至4月12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或评审结果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来电或来信须签署真实姓名及准确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对反映情况内容和反映人员相关信息保密。

受理部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受理电话:(0471)6944622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6号楼317室

电子邮箱:nmgrstzjc@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6日


附件文档: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关于对技工院校设立评估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0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朗读

关于对技工院校设立评估结果的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3〕138号)相关规定,经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评估,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同意在鄂尔多斯市文远职业培训学校设立鄂尔多斯文远技工学校。
  现对评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6日至4月12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或评审结果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来电或来信须签署真实姓名及准确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对反映情况内容和反映人员相关信息保密。
  受理部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受理电话:(0471)6944622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6号楼317室
  电子邮箱:nmgrstzjc@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6日
  

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3〕138号)相关规定,经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评估,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同意在鄂尔多斯市文远职业培训学校设立鄂尔多斯文远技工学校。

现对评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6日至4月12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或评审结果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来电或来信须签署真实姓名及准确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对反映情况内容和反映人员相关信息保密。

受理部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受理电话:(0471)6944622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6号楼317室

电子邮箱:nmgrstzjc@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