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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 2022-09-14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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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为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及业绩成果要求

  申报2022年度高级经济师和正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符合《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1〕28号)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参评的必备条件

(三)关于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区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212号)执行。

)考评结合要求

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继续实行考评结合制度。

1.参加2020-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或截止2021年12月31日55周岁且符合其他参评条件人员,可以参加正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

2.参加2020-202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高级资格考试成绩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人员可以参加高级经济师评审。

)其他要求

申报评审范围、破格申报条件、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转系列评审等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评审时间

职称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论文、奖项、荣誉、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申报时间。请于10月15日之前报送申报材料,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2022年,高级经济师实行网上注册,线下申报;正高级经济师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申报人在完成网上材料报送的同时,应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一)高级经济师

1.网上注册填报信息。申报人员必须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中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一年度注册过的个人不需要再注册,凭身份证号及注册密码直接登录)。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参见《系统操作手册》,或咨询0471- 6928486,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方可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2.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申报人员应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见附件1)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本人学历证书、经济专业职称证书、论文(应在期刊目录上用铅笔做好标记,并将文章折页)等须提供原件,以便于审查,提交的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签章,审核人签字。

(二)正高级经济师

1.网上注册。申报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网址:www.nmgrck.cn/zcsb),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注册并录入相应的申报材料(上一年度注册过的个人不需要再注册,凭身份证号及注册密码直接登录)。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参见《系统操作手册》,或咨询0471- 6928486 。

2.填报要求。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扫描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申报材料时,填写申报人工作单位全称,并选择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本级的申报人请直接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下同),申报资格名称选择:正高级经济师。材料提交后,导出打印评审表、送审表。

3.申报人员应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见附件1)认真准备书面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

4.呈报单位在报送材料时,须提供《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公示情况须在申报报告中予以说明。其中,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中认真填写申报人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表现,同时对单位公示情况栏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已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将予以退回。

6.呈报单位在报送原件材料审核时,请将所有申报人员奖励证书、论文期刊等原件及其他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其中,论文应在期刊目录上用铅笔作好标记,并将文章折页,以便于审查。

四、申报程序

(一)高级经济师

1.盟市及以下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逐级报送至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

2.自治区本级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审核后报送行业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直接报送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

   (二)正高级经济师

 1.个人网上填报。申请人完成网上注册,并填写申报信息。

     2.人社部门审核。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送材料的原件同时完成网上审核确认。各盟市、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材料审核用户凭USBkey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

3.盟市及以下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逐级报送至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

4.自治区本级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审核后报送行业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直接报送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

五、收费标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规定,收取正高级经济师评审费320元;高级经济师评审费280元。

六、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与科尔沁快速路交汇处内蒙古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620

人:夏智慧

联系电话:0471-6606329

附件: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

2.职称评审费收费流程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022年914




附件1          

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

姓名:           单位:                 编号:

序号

材  料  名  称

数量量

1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使用A4纸,一式2份)


2

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使用A3纸,一式15份)


3

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经济考试成绩单、免试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

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


5

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


6

公示书面报告(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


7

任现职以来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学科)论文、著作、译著、学术研究报告等理论研究成果(复印件)


8

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复印件);


9

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10

有关业资格证书


11

其他有关材料


说明:1.此目录单由申报人填写一份,人事部门按目录验收材料后填写数量、没有材料填写“无”。

     2.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以外的其他材料按照目录顺序各一份连同目录单一并装订成册,以防遗失。

  3.上述材料除明确要求附原件的,一律提供复印件。

4.“编号”由各盟市、直属厅、局按照“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中的“编号”填写。

附件2

职称评审费收费流程

第一步:缴款通知

由执收单位依据收费标准,开具缴款通知;

两种形式:一是缴款码,二是虚拟账户;

缴款码:比较适用于缴款人是个人,包括个人代缴款单位垫付后,再报销的情况。

虚拟账户:对于因缴款人缴款银行不在现有代理银行范围或在省外区域办理缴款业务的,执收单位可选择虚拟账号模式获取唯一的非税收入虚拟账户进行缴款。比较适用于缴款人是单位,尤其是外省单位,或缴款单位开户行不具备企业网银使用缴款码缴款的情况 ,比如缴款单位开户行在12家收单机构外的银行。

第二步:缴款人缴款

缴款人使用缴款码缴款操作方法:缴款人收到缴款通知及缴款识别码后(有效期:15日),可选择任意一家收单机构进行缴款,银行柜面人员在银行系统中录入缴款识别码。或缴款人在自助终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查缴渠道录入缴款识别码进行缴款(打开网银或手机银行,搜索非税电子化,输入缴款码进行缴款)。

备注:已开通缴款银行(机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内蒙古银行。

缴款人使用虚拟账号缴款:缴款人依据执收单位开具的缴款通知书上的虚拟账号进行支付,收款人账号、全称为代理银行为财政部门预先开设的虚拟账号,与原财政非税专户账户不一致,每笔业务均对应唯一个、一次性使用的账户。

注意事项:缴款人需在有效期内一次性、一笔将资金划入缴款通知的收款账户中,本次缴款后,不得再向本收款账户缴款、重新缴款、分笔缴款、过期缴款等错误将会形成暂存款,需向财政部门办理暂存款退付业务后,执收单位重新通知,缴款人再次缴款。

第三步:银行收款、系统发送、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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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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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2022-09-1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朗读

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函,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为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及业绩成果要求
      申报2022年度高级经济师和正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符合《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1〕28号)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参评的必备条件。
  (三)关于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区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212号)执行。
  (四)考评结合要求
  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继续实行考评结合制度。
  1.参加2020-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或截止2021年12月31日满55周岁且符合其他参评条件人员,可以参加正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
  2.参加2020-202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高级资格考试成绩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人员可以参加高级经济师评审。
  (五)其他要求
  申报评审范围、破格申报条件、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转系列评审等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评审时间
  职称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论文、奖项、荣誉、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申报时间。请于10月15日之前报送申报材料,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2022年,高级经济师实行网上注册,线下申报;正高级经济师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申报人在完成网上材料报送的同时,应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一)高级经济师
  1.网上注册填报信息。申报人员必须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中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一年度注册过的个人不需要再注册,凭身份证号及注册密码直接登录)。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参见《系统操作手册》,或咨询0471- 6928486,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方可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2.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申报人员应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见附件1)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本人学历证书、经济专业职称证书、论文(应在期刊目录上用铅笔做好标记,并将文章折页)等须提供原件,以便于审查,提交的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签章,审核人签字。
  (二)正高级经济师
  1.网上注册。申报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网址:www.nmgrck.cn/zcsb),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注册并录入相应的申报材料(上一年度注册过的个人不需要再注册,凭身份证号及注册密码直接登录)。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参见《系统操作手册》,或咨询0471- 6928486 。
  2.填报要求。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扫描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申报材料时,填写申报人工作单位全称,并选择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本级的申报人请直接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下同),申报资格名称选择:正高级经济师。材料提交后,导出打印评审表、送审表。
  3.申报人员应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见附件1)认真准备书面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
  4.呈报单位在报送材料时,须提供《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公示情况须在申报报告中予以说明。其中,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中认真填写申报人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表现,同时对单位公示情况栏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已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将予以退回。
  6.呈报单位在报送原件材料审核时,请将所有申报人员奖励证书、论文期刊等原件及其他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其中,论文应在期刊目录上用铅笔作好标记,并将文章折页,以便于审查。
  四、申报程序
  (一)高级经济师
  1.盟市及以下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逐级报送至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
  2.自治区本级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审核后报送行业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直接报送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
     (二)正高级经济师
   1.个人网上填报。申请人完成网上注册,并填写申报信息。
       2.人社部门审核。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送材料的原件同时完成网上审核确认。各盟市、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材料审核用户凭USBkey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
  3.盟市及以下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逐级报送至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
  4.自治区本级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审核后报送行业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直接报送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
  五、收费标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规定,收取正高级经济师评审费320元;高级经济师评审费280元。
  六、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与科尔沁快速路交汇处内蒙古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620室
  联 系 人:夏智慧
  联系电话:0471-6606329
   
  附件: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
  2.职称评审费收费流程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022年9 月14日
   
   
   
   
  附件1          
  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
  姓名:           单位:                 编号:
  序号
  材  料  名  称
  数量量
  1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使用A4纸,一式2份)
  2
  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使用A3纸,一式15份)
  3
  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经济考试成绩单、免试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
  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
  5
  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
  6
  公示书面报告(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
  7
  任现职以来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学科)论文、著作、译著、学术研究报告等理论研究成果(复印件)
  8
  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复印件);
  9
  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10
  有关职业资格证书
  11
  其他有关材料
  说明:1.此目录单由申报人填写一份,人事部门按目录验收材料后填写数量、没有材料填写“无”。
       2.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以外的其他材料按照目录顺序各一份连同目录单一并装订成册,以防遗失。
    3.上述材料除明确要求附原件的,一律提供复印件。
  4.“编号”由各盟市、直属厅、局按照“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中的“编号”填写。
  附件2
  职称评审费收费流程
  第一步:缴款通知
  由执收单位依据收费标准,开具缴款通知;
  两种形式:一是缴款码,二是虚拟账户;
  缴款码:比较适用于缴款人是个人,包括个人代缴款单位垫付后,再报销的情况。
  虚拟账户:对于因缴款人缴款银行不在现有代理银行范围或在省外区域办理缴款业务的,执收单位可选择虚拟账号模式获取唯一的非税收入虚拟账户进行缴款。比较适用于缴款人是单位,尤其是外省单位,或缴款单位开户行不具备企业网银使用缴款码缴款的情况 ,比如缴款单位开户行在12家收单机构外的银行。
  第二步:缴款人缴款
  缴款人使用缴款码缴款操作方法:缴款人收到缴款通知及缴款识别码后(有效期:15日),可选择任意一家收单机构进行缴款,银行柜面人员在银行系统中录入缴款识别码。或缴款人在自助终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查缴渠道录入缴款识别码进行缴款(打开网银或手机银行,搜索非税电子化,输入缴款码进行缴款)。
  备注:已开通缴款银行(机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内蒙古银行。
  缴款人使用虚拟账号缴款:缴款人依据执收单位开具的缴款通知书上的虚拟账号进行支付,收款人账号、全称为代理银行为财政部门预先开设的虚拟账号,与原财政非税专户账户不一致,每笔业务均对应唯一个、一次性使用的账户。
  注意事项:缴款人需在有效期内一次性、一笔将资金划入缴款通知的收款账户中,本次缴款后,不得再向本收款账户缴款、重新缴款、分笔缴款、过期缴款等错误将会形成暂存款,需向财政部门办理暂存款退付业务后,执收单位重新通知,缴款人再次缴款。
  第三步:银行收款、系统发送、确认收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为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及业绩成果要求

  申报2022年度高级经济师和正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符合《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1〕28号)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参评的必备条件

(三)关于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区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212号)执行。

)考评结合要求

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继续实行考评结合制度。

1.参加2020-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或截止2021年12月31日55周岁且符合其他参评条件人员,可以参加正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

2.参加2020-202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高级资格考试成绩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人员可以参加高级经济师评审。

)其他要求

申报评审范围、破格申报条件、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转系列评审等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评审时间

职称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论文、奖项、荣誉、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申报时间。请于10月15日之前报送申报材料,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2022年,高级经济师实行网上注册,线下申报;正高级经济师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申报人在完成网上材料报送的同时,应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一)高级经济师

1.网上注册填报信息。申报人员必须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中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一年度注册过的个人不需要再注册,凭身份证号及注册密码直接登录)。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参见《系统操作手册》,或咨询0471- 6928486,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方可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2.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申报人员应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见附件1)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本人学历证书、经济专业职称证书、论文(应在期刊目录上用铅笔做好标记,并将文章折页)等须提供原件,以便于审查,提交的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签章,审核人签字。

(二)正高级经济师

1.网上注册。申报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网址:www.nmgrck.cn/zcsb),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注册并录入相应的申报材料(上一年度注册过的个人不需要再注册,凭身份证号及注册密码直接登录)。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参见《系统操作手册》,或咨询0471- 6928486 。

2.填报要求。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扫描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申报材料时,填写申报人工作单位全称,并选择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本级的申报人请直接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下同),申报资格名称选择:正高级经济师。材料提交后,导出打印评审表、送审表。

3.申报人员应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见附件1)认真准备书面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

4.呈报单位在报送材料时,须提供《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公示情况须在申报报告中予以说明。其中,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中认真填写申报人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表现,同时对单位公示情况栏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已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将予以退回。

6.呈报单位在报送原件材料审核时,请将所有申报人员奖励证书、论文期刊等原件及其他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其中,论文应在期刊目录上用铅笔作好标记,并将文章折页,以便于审查。

四、申报程序

(一)高级经济师

1.盟市及以下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逐级报送至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

2.自治区本级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审核后报送行业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直接报送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

   (二)正高级经济师

 1.个人网上填报。申请人完成网上注册,并填写申报信息。

     2.人社部门审核。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送材料的原件同时完成网上审核确认。各盟市、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材料审核用户凭USBkey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

3.盟市及以下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逐级报送至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

4.自治区本级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审核后报送行业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直接报送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

五、收费标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规定,收取正高级经济师评审费320元;高级经济师评审费280元。

六、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与科尔沁快速路交汇处内蒙古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620

人:夏智慧

联系电话:0471-6606329

附件: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

2.职称评审费收费流程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022年914




附件1          

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

姓名:           单位:                 编号:

序号

材  料  名  称

数量量

1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使用A4纸,一式2份)


2

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使用A3纸,一式15份)


3

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经济考试成绩单、免试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

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


5

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


6

公示书面报告(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


7

任现职以来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学科)论文、著作、译著、学术研究报告等理论研究成果(复印件)


8

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复印件);


9

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10

有关业资格证书


11

其他有关材料


说明:1.此目录单由申报人填写一份,人事部门按目录验收材料后填写数量、没有材料填写“无”。

     2.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以外的其他材料按照目录顺序各一份连同目录单一并装订成册,以防遗失。

  3.上述材料除明确要求附原件的,一律提供复印件。

4.“编号”由各盟市、直属厅、局按照“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中的“编号”填写。

附件2

职称评审费收费流程

第一步:缴款通知

由执收单位依据收费标准,开具缴款通知;

两种形式:一是缴款码,二是虚拟账户;

缴款码:比较适用于缴款人是个人,包括个人代缴款单位垫付后,再报销的情况。

虚拟账户:对于因缴款人缴款银行不在现有代理银行范围或在省外区域办理缴款业务的,执收单位可选择虚拟账号模式获取唯一的非税收入虚拟账户进行缴款。比较适用于缴款人是单位,尤其是外省单位,或缴款单位开户行不具备企业网银使用缴款码缴款的情况 ,比如缴款单位开户行在12家收单机构外的银行。

第二步:缴款人缴款

缴款人使用缴款码缴款操作方法:缴款人收到缴款通知及缴款识别码后(有效期:15日),可选择任意一家收单机构进行缴款,银行柜面人员在银行系统中录入缴款识别码。或缴款人在自助终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查缴渠道录入缴款识别码进行缴款(打开网银或手机银行,搜索非税电子化,输入缴款码进行缴款)。

备注:已开通缴款银行(机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内蒙古银行。

缴款人使用虚拟账号缴款:缴款人依据执收单位开具的缴款通知书上的虚拟账号进行支付,收款人账号、全称为代理银行为财政部门预先开设的虚拟账号,与原财政非税专户账户不一致,每笔业务均对应唯一个、一次性使用的账户。

注意事项:缴款人需在有效期内一次性、一笔将资金划入缴款通知的收款账户中,本次缴款后,不得再向本收款账户缴款、重新缴款、分笔缴款、过期缴款等错误将会形成暂存款,需向财政部门办理暂存款退付业务后,执收单位重新通知,缴款人再次缴款。

第三步:银行收款、系统发送、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