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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艺术学院拟引进高层次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6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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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8号)要求,内蒙古艺术学院经过发布人才需求信息、资格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拟引进范菁等3名高层次人才,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拟引进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供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46229

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4月16日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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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艺术学院拟引进高层次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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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艺术学院拟引进高层次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8号)要求,内蒙古艺术学院经过发布人才需求信息、资格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拟引进范菁等3名高层次人才,现公示如下。一、公示对象拟引进人员名单见附件。二、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三、受理方式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供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受理电话:0471-6946229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4月16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8号)要求,内蒙古艺术学院经过发布人才需求信息、资格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拟引进范菁等3名高层次人才,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拟引进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供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46229

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