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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早谋划、早行动 有条不紊推进根治欠薪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 2022-03-25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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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根治欠薪早谋划、早行动,市委市政府通盘考虑、全面动员、定岗定责,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关心、关注、支持农牧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健全了综合治理体系,根治欠薪专项整治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开展职工工时休息休假和女职工产假等权益维护专项执法行动  来源:准格尔旗人社局)

  

     一是深入推进行业部门源头治理。以住建、水利、交通、能源等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在2022年春节前持续深入推进根治欠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0次,检查用人单位334户,涉及农牧民工5.9万人;行业部门开展执法监管79次,排查欠薪隐患42处。目前,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有欠薪记录的工程项目为重点,不断强化项目审批及日常监管,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落实建设资金监管措施。同时,鄂尔多斯市将校外培训机构规模裁员减员导致的欠薪问题及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纳入治理范围,并组织人员力量对商场超市、住宿餐饮行业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开展职工工时休息休假和女职工产假等权益维护专项执法行动  来源:准格尔旗人社局)

  

二是提早布局工资保证金监管。年初,根据中央、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综合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相关规定,在多方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暂行实施方案。方案遵循维护农牧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同时兼顾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及时回应民生关切,将以往工程建设单位耗时、耗力办理的事项内化为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的服务措施,通过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有效降低工程建设单位制度交易成本,努力实现有效管理工资保证金、减轻工程建设单位负担、维护农牧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人民群众受益的多方共赢局面。

三是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组织人员对农牧民工维权渠道进行汇总梳理,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进行公布。对农牧民工投诉举报线索,指定专人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处理工作,并在县处级领导干部包案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人社、住建、交通、水利、能源等8部门组成的根治欠薪案件专班作用,统筹督办以国务院欠薪线索反映平台转办件为重点的各类欠薪线索,强化农牧民工维权服务。为强化核处效果,鄂尔多斯市清欠办与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联合督办工作,共转办督办欠薪线索24条,进一步强化了欠薪线索核处效果,各类欠薪案件持续保持动态清零。

四是农牧民工维权多方面援助。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依照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争议的农牧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各级人民法院及仲裁机构积极贯彻落实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制度。对依法维权存在困难的,按照“应援尽援”原则,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领域,依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及时开展维权工作。同时,依法监督在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要求存储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市旗两级财政设立应急周转金。在欠薪单位无力支付工资或拒不支付工资的情况下,适时、依法启动相关资金,发挥好托底保障作用。

五是用足用好联合惩戒工作抓手。组织实施专项执法监管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在拖欠工资等方面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用人单位,按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发现的已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仍然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获得支持的用人单位,由相关部门牵头监督整改。同时,注重监管与引导同步进行,积极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引导提高用人单位守法履责积极性,依法稳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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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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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早谋划、早行动 有条不紊推进根治欠薪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2-03-25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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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早谋划、早行动 有条不紊推进根治欠薪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根治欠薪早谋划、早行动,市委市政府通盘考虑、全面动员、定岗定责,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关心、关注、支持农牧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健全了综合治理体系,根治欠薪专项整治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开展职工工时休息休假和女职工产假等权益维护专项执法行动  来源:准格尔旗人社局)
    
       一是深入推进行业部门源头治理。以住建、水利、交通、能源等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在2022年春节前持续深入推进根治欠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0次,检查用人单位334户,涉及农牧民工5.9万人;行业部门开展执法监管79次,排查欠薪隐患42处。目前,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有欠薪记录的工程项目为重点,不断强化项目审批及日常监管,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落实建设资金监管措施。同时,鄂尔多斯市将校外培训机构规模裁员减员导致的欠薪问题及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纳入治理范围,并组织人员力量对商场超市、住宿餐饮行业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开展职工工时休息休假和女职工产假等权益维护专项执法行动  来源:准格尔旗人社局)
    
  二是提早布局工资保证金监管。年初,根据中央、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综合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相关规定,在多方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暂行实施方案。方案遵循维护农牧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同时兼顾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及时回应民生关切,将以往工程建设单位耗时、耗力办理的事项内化为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的服务措施,通过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有效降低工程建设单位制度交易成本,努力实现有效管理工资保证金、减轻工程建设单位负担、维护农牧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人民群众受益的多方共赢局面。
  三是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组织人员对农牧民工维权渠道进行汇总梳理,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进行公布。对农牧民工投诉举报线索,指定专人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处理工作,并在县处级领导干部包案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人社、住建、交通、水利、能源等8部门组成的根治欠薪案件专班作用,统筹督办以国务院欠薪线索反映平台转办件为重点的各类欠薪线索,强化农牧民工维权服务。为强化核处效果,鄂尔多斯市清欠办与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联合督办工作,共转办督办欠薪线索24条,进一步强化了欠薪线索核处效果,各类欠薪案件持续保持动态清零。
  四是农牧民工维权多方面援助。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依照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争议的农牧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各级人民法院及仲裁机构积极贯彻落实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制度。对依法维权存在困难的,按照“应援尽援”原则,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领域,依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及时开展维权工作。同时,依法监督在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要求存储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市旗两级财政设立应急周转金。在欠薪单位无力支付工资或拒不支付工资的情况下,适时、依法启动相关资金,发挥好托底保障作用。
  五是用足用好联合惩戒工作抓手。组织实施专项执法监管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在拖欠工资等方面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用人单位,按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发现的已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仍然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获得支持的用人单位,由相关部门牵头监督整改。同时,注重监管与引导同步进行,积极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引导提高用人单位守法履责积极性,依法稳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根治欠薪早谋划、早行动,市委市政府通盘考虑、全面动员、定岗定责,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关心、关注、支持农牧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健全了综合治理体系,根治欠薪专项整治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开展职工工时休息休假和女职工产假等权益维护专项执法行动  来源:准格尔旗人社局)

  

     一是深入推进行业部门源头治理。以住建、水利、交通、能源等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在2022年春节前持续深入推进根治欠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0次,检查用人单位334户,涉及农牧民工5.9万人;行业部门开展执法监管79次,排查欠薪隐患42处。目前,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有欠薪记录的工程项目为重点,不断强化项目审批及日常监管,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落实建设资金监管措施。同时,鄂尔多斯市将校外培训机构规模裁员减员导致的欠薪问题及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纳入治理范围,并组织人员力量对商场超市、住宿餐饮行业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开展职工工时休息休假和女职工产假等权益维护专项执法行动  来源:准格尔旗人社局)

  

二是提早布局工资保证金监管。年初,根据中央、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综合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相关规定,在多方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暂行实施方案。方案遵循维护农牧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同时兼顾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及时回应民生关切,将以往工程建设单位耗时、耗力办理的事项内化为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的服务措施,通过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有效降低工程建设单位制度交易成本,努力实现有效管理工资保证金、减轻工程建设单位负担、维护农牧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人民群众受益的多方共赢局面。

三是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组织人员对农牧民工维权渠道进行汇总梳理,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进行公布。对农牧民工投诉举报线索,指定专人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处理工作,并在县处级领导干部包案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人社、住建、交通、水利、能源等8部门组成的根治欠薪案件专班作用,统筹督办以国务院欠薪线索反映平台转办件为重点的各类欠薪线索,强化农牧民工维权服务。为强化核处效果,鄂尔多斯市清欠办与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联合督办工作,共转办督办欠薪线索24条,进一步强化了欠薪线索核处效果,各类欠薪案件持续保持动态清零。

四是农牧民工维权多方面援助。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依照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争议的农牧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各级人民法院及仲裁机构积极贯彻落实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制度。对依法维权存在困难的,按照“应援尽援”原则,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领域,依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及时开展维权工作。同时,依法监督在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要求存储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市旗两级财政设立应急周转金。在欠薪单位无力支付工资或拒不支付工资的情况下,适时、依法启动相关资金,发挥好托底保障作用。

五是用足用好联合惩戒工作抓手。组织实施专项执法监管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在拖欠工资等方面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用人单位,按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发现的已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仍然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获得支持的用人单位,由相关部门牵头监督整改。同时,注重监管与引导同步进行,积极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引导提高用人单位守法履责积极性,依法稳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