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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出台一揽子政策措施 全面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发布时间: 2022-09-0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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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届内蒙古“草原英才”高层次人才合作交流会暨呼包鄂乌人才创新创业周包头分会场活动启动仪式上发布,为全力打造具有包头特色优势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体系,包头市出台一揽子政策措施,从支持人力资源产业发展、产业园建设、招商引资和培育本土品牌、鼓励机构招才引智、加强从业人才队伍建设五个方面,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


  在支持产业发展方面,鼓励各旗县区采取政府股权投入、建立产业基金等方式支持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统筹各级各类就业资金用于支持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和平台建设等。

  在产业园建设方面,鼓励各旗县区创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入驻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机构,将其年度地方财力贡献的市本级留成部分通过年终体制结算100%奖补属地旗县区。

  在招商引资和培育本土品牌方面,对招商引进入选全国服务业500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0强榜单的企业和自治区级骨干企业或诚信示范机构,给予一次性10-20万元入驻奖励。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开展“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10强”评选活动,对在包头市注册创建为“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分别给予5-10万元奖补。

  在鼓励机构招才引智方面,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机构市场化引才作用,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包头市用人单位刚性引进各类人才的,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奖励,其中:按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包头市用人单位引进两院院士(团队)的,每引进1人(团队)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引进国家级、省部级专家(团队)的,每引进1人(团队)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引进博士、副高和高技能人才的,引进5人(团队)及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引进其他各类专技人才及技能人才30人及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给予引才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

    在加强从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将加强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多层次举办从业人员培训,鼓励从业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同时,给予行业高层次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个人所得税返还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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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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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出台一揽子政策措施 全面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2-09-07
来源: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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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出台一揽子政策措施 全面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第十届内蒙古“草原英才”高层次人才合作交流会暨呼包鄂乌人才创新创业周包头分会场活动启动仪式上发布,为全力打造具有包头特色优势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体系,包头市出台一揽子政策措施,从支持人力资源产业发展、产业园建设、招商引资和培育本土品牌、鼓励机构招才引智、加强从业人才队伍建设五个方面,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
    在支持产业发展方面,鼓励各旗县区采取政府股权投入、建立产业基金等方式支持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统筹各级各类就业资金用于支持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和平台建设等。
    在产业园建设方面,鼓励各旗县区创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入驻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机构,将其年度地方财力贡献的市本级留成部分通过年终体制结算100%奖补属地旗县区。
    在招商引资和培育本土品牌方面,对招商引进入选全国服务业500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0强榜单的企业和自治区级骨干企业或诚信示范机构,给予一次性10-20万元入驻奖励。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开展“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10强”评选活动,对在包头市注册创建为“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分别给予5-10万元奖补。
    在鼓励机构招才引智方面,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机构市场化引才作用,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包头市用人单位刚性引进各类人才的,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奖励,其中:按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包头市用人单位引进两院院士(团队)的,每引进1人(团队)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引进国家级、省部级专家(团队)的,每引进1人(团队)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引进博士、副高和高技能人才的,引进5人(团队)及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引进其他各类专技人才及技能人才30人及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给予引才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
      在加强从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将加强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多层次举办从业人员培训,鼓励从业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同时,给予行业高层次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个人所得税返还奖励。
  

    第十届内蒙古“草原英才”高层次人才合作交流会暨呼包鄂乌人才创新创业周包头分会场活动启动仪式上发布,为全力打造具有包头特色优势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体系,包头市出台一揽子政策措施,从支持人力资源产业发展、产业园建设、招商引资和培育本土品牌、鼓励机构招才引智、加强从业人才队伍建设五个方面,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


  在支持产业发展方面,鼓励各旗县区采取政府股权投入、建立产业基金等方式支持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统筹各级各类就业资金用于支持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和平台建设等。

  在产业园建设方面,鼓励各旗县区创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入驻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机构,将其年度地方财力贡献的市本级留成部分通过年终体制结算100%奖补属地旗县区。

  在招商引资和培育本土品牌方面,对招商引进入选全国服务业500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0强榜单的企业和自治区级骨干企业或诚信示范机构,给予一次性10-20万元入驻奖励。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开展“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10强”评选活动,对在包头市注册创建为“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分别给予5-10万元奖补。

  在鼓励机构招才引智方面,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机构市场化引才作用,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包头市用人单位刚性引进各类人才的,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奖励,其中:按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包头市用人单位引进两院院士(团队)的,每引进1人(团队)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引进国家级、省部级专家(团队)的,每引进1人(团队)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引进博士、副高和高技能人才的,引进5人(团队)及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引进其他各类专技人才及技能人才30人及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给予引才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

    在加强从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将加强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多层次举办从业人员培训,鼓励从业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同时,给予行业高层次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个人所得税返还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