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更好地掌握外卖骑手等新业态劳动者的用工情况, 5月18日下午,自治区人社厅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总工会、呼市人社局、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到美团呼市分公司调研并开展新业态“走基层、送政策、党建共建”。调研组着重就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夯实企业用工责任、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措施、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对书面协议签订、职业伤害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党建等情况以及美团骑手的收入待遇、职业规划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了解,并详细询问了企业在落实政策过程中存在困难和问题,与企业负责人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自治区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工伤保险处、社保中心参会人员为企业和骑手代表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人社领域的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和劳动者树立依法用工、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同时,配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揭榜领题基层党建指导工作,切实加强新业态流动党支部的建设。
本次新业态“走基层、送政策、党建共建”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平台企业对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的知晓率,让企业真正感受到人社服务带来的实惠和温暖。同时,也通过活动了解和收集了企业需求和建议,为深入开展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下一步,人社部门将会同交通运输厅、邮电局、总工会、工商联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搭建与新业态领域的交流对接平台,切实维护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持续推动全区新业态行业健康发展。
自治区人社厅开展新业态“走基层、送政策、党建共建”活动,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更好地掌握外卖骑手等新业态劳动者的用工情况, 5月18日下午,自治区人社厅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总工会、呼市人社局、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到美团呼市分公司调研并开展新业态“走基层、送政策、党建共建”。调研组着重就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夯实企业用工责任、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措施、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对书面协议签订、职业伤害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党建等情况以及美团骑手的收入待遇、职业规划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了解,并详细询问了企业在落实政策过程中存在困难和问题,与企业负责人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自治区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工伤保险处、社保中心参会人员为企业和骑手代表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人社领域的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和劳动者树立依法用工、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同时,配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揭榜领题基层党建指导工作,切实加强新业态流动党支部的建设。
本次新业态“走基层、送政策、党建共建”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平台企业对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的知晓率,让企业真正感受到人社服务带来的实惠和温暖。同时,也通过活动了解和收集了企业需求和建议,为深入开展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下一步,人社部门将会同交通运输厅、邮电局、总工会、工商联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搭建与新业态领域的交流对接平台,切实维护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持续推动全区新业态行业健康发展。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更好地掌握外卖骑手等新业态劳动者的用工情况, 5月18日下午,自治区人社厅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总工会、呼市人社局、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到美团呼市分公司调研并开展新业态“走基层、送政策、党建共建”。调研组着重就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夯实企业用工责任、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措施、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对书面协议签订、职业伤害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党建等情况以及美团骑手的收入待遇、职业规划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了解,并详细询问了企业在落实政策过程中存在困难和问题,与企业负责人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自治区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工伤保险处、社保中心参会人员为企业和骑手代表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人社领域的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和劳动者树立依法用工、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同时,配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揭榜领题基层党建指导工作,切实加强新业态流动党支部的建设。
本次新业态“走基层、送政策、党建共建”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平台企业对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的知晓率,让企业真正感受到人社服务带来的实惠和温暖。同时,也通过活动了解和收集了企业需求和建议,为深入开展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下一步,人社部门将会同交通运输厅、邮电局、总工会、工商联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搭建与新业态领域的交流对接平台,切实维护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持续推动全区新业态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