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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社厅修订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2-07-04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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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人才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机制,促进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修订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分为总则、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聘用管理、附则5个章节,共23条。

    《管理办法》注重发挥岗位管理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规定的申报竞聘条件,打破唯论文、唯奖项等单一评价标准,突出工作业绩、成果和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和创造,向重点专业、重点学科、关键岗位及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申报人选的确定须经单位集体研究、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报送至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由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评议、核准聘用人选。

    为充分发挥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印发《管理办法》的同时,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启动了2022年度我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聘用工作,各地各部门(单位)统筹使用所辖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符合《管理办法》中申报竞聘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7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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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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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社厅修订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7-0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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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社厅修订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人才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机制,促进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修订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分为总则、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聘用管理、附则5个章节,共23条。
      《管理办法》注重发挥岗位管理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规定的申报竞聘条件,打破唯论文、唯奖项等单一评价标准,突出工作业绩、成果和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和创造,向重点专业、重点学科、关键岗位及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申报人选的确定须经单位集体研究、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报送至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由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评议、核准聘用人选。
      为充分发挥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印发《管理办法》的同时,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启动了2022年度我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聘用工作,各地各部门(单位)统筹使用所辖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符合《管理办法》中申报竞聘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7月底。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人才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机制,促进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修订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分为总则、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聘用管理、附则5个章节,共23条。

    《管理办法》注重发挥岗位管理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规定的申报竞聘条件,打破唯论文、唯奖项等单一评价标准,突出工作业绩、成果和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和创造,向重点专业、重点学科、关键岗位及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申报人选的确定须经单位集体研究、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报送至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由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评议、核准聘用人选。

    为充分发挥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印发《管理办法》的同时,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启动了2022年度我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聘用工作,各地各部门(单位)统筹使用所辖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符合《管理办法》中申报竞聘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7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