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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2-07-19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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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工作,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6章22条,概括阐释了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定义、评定原则、发展方向;重点说明了自治区级产业园在推进人才资源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的功能定位,包括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延伸、提供优质高效人力资源服务、发挥行业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人力资源服务需求;规定了自治区级产业园建筑面积、园内机构数、专职工作人员数、年营业收入以及运营管理、政策扶持、社会效益等方面内容,规范了申报所需提供的材料、评估考核方式、公示时间、冠名授牌等工作程序;按照“区市共建、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了各地人民政府及区市两级人社部门责任义务;建立了定期考核评估制度,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发展的平台载体,是提高现代服务业竞争力、持续改善就业创业环境、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有力支撑。目前,我区已建成呼和浩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包头人力资本产业园等2家市级产业园,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充分发挥产业园“主阵地”作用,为实现“十四五”期间建成2家自治区级产业园任务目标提供有力保障,推动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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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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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7-1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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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
  为规范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工作,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6章22条,概括阐释了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定义、评定原则、发展方向;重点说明了自治区级产业园在推进人才资源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的功能定位,包括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延伸、提供优质高效人力资源服务、发挥行业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人力资源服务需求;规定了自治区级产业园建筑面积、园内机构数、专职工作人员数、年营业收入以及运营管理、政策扶持、社会效益等方面内容,规范了申报所需提供的材料、评估考核方式、公示时间、冠名授牌等工作程序;按照“区市共建、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了各地人民政府及区市两级人社部门责任义务;建立了定期考核评估制度,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发展的平台载体,是提高现代服务业竞争力、持续改善就业创业环境、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有力支撑。目前,我区已建成呼和浩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包头人力资本产业园等2家市级产业园,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充分发挥产业园“主阵地”作用,为实现“十四五”期间建成2家自治区级产业园任务目标提供有力保障,推动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为规范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工作,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6章22条,概括阐释了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定义、评定原则、发展方向;重点说明了自治区级产业园在推进人才资源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的功能定位,包括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延伸、提供优质高效人力资源服务、发挥行业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人力资源服务需求;规定了自治区级产业园建筑面积、园内机构数、专职工作人员数、年营业收入以及运营管理、政策扶持、社会效益等方面内容,规范了申报所需提供的材料、评估考核方式、公示时间、冠名授牌等工作程序;按照“区市共建、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了各地人民政府及区市两级人社部门责任义务;建立了定期考核评估制度,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发展的平台载体,是提高现代服务业竞争力、持续改善就业创业环境、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有力支撑。目前,我区已建成呼和浩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包头人力资本产业园等2家市级产业园,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充分发挥产业园“主阵地”作用,为实现“十四五”期间建成2家自治区级产业园任务目标提供有力保障,推动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