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51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15 15:1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提出的第0516号《关于加强农牧民专业技能培训 助推农牧区产业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区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专项职业培训计划,为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稳定和扩大就业提供了有力支撑。2021年,全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合格9.95万人次,培训后实现就业6.06万人次。正如提案所述,工作中仍然存在培训认识不到位、针对性不强、农村牧区劳动力培训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认真研究,积极采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技能内蒙古行动”。根据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和急需紧缺职业需求,组织开展“菜单”式、定向定岗培训,突出品牌培训优势和示范性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加大适合农村牧区劳动力的新职业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互联网+”、“智能+”培训,有效缓解疫情防控常态化对线下培训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是精准组织培训对接。充分利用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或与三方机构合作,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精准采集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意愿,建立工作台账并定期更新。通过“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推动劳动者与培训机构精准对接、精准培训,努力实现愿培尽培、应培尽培。

三是加强就业技能培训监管。依托自治区劳动就业核心业务子系统,坚持“凡补必进、不进不补”的原则,对培训实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实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强化培训全过程监督。严格落实相关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强对培训资金支出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能,确保资金安全。

四是强化培训后跟踪服务。利用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向参训人员推送岗位招聘信息。组织大型招聘会或灵活举办专场招聘会,促进参训人员实现就业。对培训后不能立即就业的人员,建立“信息库”,跟进做好岗位推荐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农村牧区劳动力,提供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用以托底安置。

五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提高对培训工作的认识,激发农村牧区劳动力技能就业、技能成才的内生动力,引导农村牧区劳动力合理选择培训方向。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积极动员各类培训机构及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牧区劳动力的社会氛围。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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