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17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28 15:4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提出的第0174号《关于调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政策性岗位考录时间安排的提案》收悉,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自治区级及各盟市事业单位招聘。2015年起,我区自治区本级和部分盟市每年会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分类笔试考试平台,考试时间由国家确定,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分类笔试考试时间一般为5月份,报名时间初步定于3月中下旬。2022年初,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明确规定招聘单位应在每年1月底前将本年度招聘计划报送机构编制部门核准备案。人社部门将根据编制部门下达招聘计划数统筹安排本地区招聘工作。特别是今年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我厅要求全区原则上8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更好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关于自治区“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就业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求职的黄金期在每年离校前上半年,组织实施“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锻炼实践,吸纳的主要对象是未就业毕业生,如果将考录时间提前的话,招募工作结束后,会有一部分毕业生因找到比较好的工作或考取了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位而放弃基层服务项目,上岗后可能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会出现大部分人离岗的现象。

    下一步,我厅将贯彻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制定政策,积极将好的意见建议反馈国家有关部门,也希望您通过政协的平台呼吁,让我们携手助力高校毕业生更好更快就业。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