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5-06 20:1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就业补助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1号)和《内蒙古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126号)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公开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28号)要求我区2021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是:一是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二是确保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三是确保年末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目标范围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内财社〔2021〕408号),对照我区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我区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至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了积极消化以前年度结余、规范支出范围、简化审批流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将就业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等工作要求。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1)资金筹集情况。2021年,全区筹集就业补助资金242366.8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53829万元,自治区补助42724.53万元,地方补助45813.35万元),上年结余101514.69万元,年度资金合计343881.57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全区就业补助资金支出296707.04万元,执行率为86.28%。其中: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17874.12万元,占总支出的6.02%;职业培训补贴支出25251.03万元,占总支出的8.51%;社会保险补贴支出90637.67万元,占总支出的30.55%;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66730.10万元,占总支出的22.49%;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支出193.52万元,占总支出的0.07%;就业见习补贴支出4579.26万元,占总支出的1.54%;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2431.06万元,占总支出的0.82%;求职创业补贴4412.6万元,占总支出的1.4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83804.1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各级财政安排的高校毕业生社区民主志愿者服务计划补助、中小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补助、就业奖励资金、创业发展资金、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资金、社区家庭服务综合服务中心奖补资金、疫情期间房租减免补贴、农牧民转移培训生活费补贴等,占总支出的28.24%;一次性创业补贴支出793.5万元,占0.27%。

3)结余情况。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年末滚存结余47174.53万元。其中,已审核完毕需跨年支付的就业补助资金2.3亿元,实际结余为2.4亿元。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使用标准明确程序规范。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关于公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1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289号)等政策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开展各项补贴发放工作。并在项目资金分配、审核、拨付等各个重点环节,增强项目透明、程序透明、制度透明,强化申报、审核、拨付、使用、监督相互制约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2)监督管理体系健全,狠抓跟踪问效。在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已经形成以项目实施单位申报、就业部门初审、人社部门复审、财政部门复核拨付,以及与专项审计、内部控制、行政监督有机结合的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体系,有效促进了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2021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督促地区完成整改。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以及“以奖代补”项目补贴、中小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民生志愿者补助、失业动态就业信息服务与统计监测补助、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补助、就业奖励、创业活动补助等。二是年度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24396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14098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75837人。三是年末城镇调查失业率为6%。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分析

1)社会保险补贴人数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年度目标指标值为220000人,2021年实际完成176732人,完成年度预期目标80.33%;其中,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73720人,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381人。

2)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年度目标指标值为65000人,2021年实际完成55979人,完成年度预期目标86.12%。

3)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数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数年度目标指标值为10000人,2021年实际完成7562人,完成年度预期目标75.62%。

4)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比例

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比例年度目标指标值为≥95%,2021年实际比例为97.90%,完成预期目标。

5)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数量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数量年度目标指标值为2个,实际完成2个,分别为内蒙古民族工业技师学院、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完成年度预期目标100%。

6)大师工作室建设数量

大师工作室建设数量年度目标指标值为5个,实际完成4个,分别为内蒙古航天红岗机械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北方民族技工学院、鄂尔多斯理工学校,完成年度预期目标80%。

2.质量指标

各盟市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289号)进行补助资金的发放与使用,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均高于年度目标指标值98%,效果良好,完成年度预期目标;接受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人员的比例实际完成值为90.67%,高于年度目标指标值80%,完成年度预期目标。

3.时效指标分析

1)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2021年,中央下达和自治区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能够及时下达,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高于年度目标指标值98%,完成年度预期目标。

2)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年度目标为≥98%,2021年实际完成值为98.59%,完成预期目标,各项就业补助资金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

4.成本指标分析

1)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

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年度目标指标值为1600元,2021年实际完成值为2234.23元。职业培训补贴根据培训工种、培训时长、培训人数据实进行补贴,同时,在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符合条件的培训期间生活费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造成实际完成值与年初目标值存在一定差异。

2)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均标准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均标准年度目标指标值为200元,2021年实际完成值为229.21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根据工种及鉴定人数据实补贴,实际完成值与年初目标值存在一定差异。

3)社会保险补贴发放人均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发放人均标准年度目标指标值为“单位应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或原则上不超过社会保险费实际缴纳额的2/3”,2021年实际完成值为5128.54元。

4)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

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年度目标指标值为“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实际完成值为11920.56元/年,月人均补贴标准993.38元。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1980元、二类地区1910元、三类地区1850元。

5.经济效益指标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年度目标指标值为180000人,2021年实际完成值为224396人,完成年度预期目标124.66%。

2)城镇调查失业率

城镇调查失业率年度目标指标值为6%左右,2021年实际完成值为6%,完成年度预期目标

3)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

2021年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稳定,完成年度预期目标。

4)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年度目标指标值为50000人,2021年实际完成值为114098人,完成年度预期目标228.2%。

5)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年度目标指标值为40000人,2021年实际完成值为75837人,完成年度预期目标189.59%。

6.社会效益指标

零就业家庭帮扶率100%,完成年度预期目标;全年没有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对我区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的满意度分别为92.12%和94.46%,满意度较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我区通过开展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发现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数、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数、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数等数量指标未完成预期目标值,且偏离程度较大;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均标准等成本指标较年初目标值偏离较大;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等经济效益指标实际完成值高于目标指标值较多,现将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原因及存在的问题说明如下: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1.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数量未达到目标值

主要原因为:一是部分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常住地申领社保补贴,导致补贴人数减少;二是部分人员申报期晚,造成申领、审核工作滞后,已经审核完成的社保补贴也因财政轧账等原因未能及时支付。

2.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未达到目标值

主要原因为:一是部分2021年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已满人员离岗二是部分旗县区根据资金量及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调整人数,导致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减少。

3.就业见习补贴人数未达到目标值

主要原因为:一是受疫情影响,见习时间开始较晚,存在招募后见习期未满三个月,不满足发放见习补贴要求的情况,就业见习补贴先由见习单位垫付,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向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申请补贴,存在跨年支付。二是见习期间各地区青年见习人员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人员考试及进入国有企业等多种就业方式实现稳定就业,造成见习期间的人员流失,且部分见习人员未达到申领补贴期限标准(3个月)即离职,不满足发放条件。

4.大师工作室建设数量未达到目标值

主要原因为:大师工作室建设数量年初目标为5个,其中一个项目经公示后不符合条件,取消获评资格,实际完成4个。

5.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超出预期目标幅度较高

主要原因为:一是受新冠疫情反复影响,就业转失业人员增加。我区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出台了各项稳岗位、促就业政策,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强化就业培训、夯实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多项扶持政策,帮助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就业。二是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认定放开户籍限制。当前,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工作地和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可在常住地办理就业困难认定,这部分人员包含流动人员和农村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有着数量大、流动性强、可预测性较弱的特征,从而整体推高失业登记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工作,保障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安全性,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不断推进就业政策落实落地

继续把稳就业保就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实施就业扩容提质工程,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一是实施“促进重点就业群体就业行动”,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和企业就业支持计划。二是实施“创业内蒙古行动”,落实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加大对各类群体创业支持。三是实施“技能内蒙古行动”,持续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开展重点群体重点行业专项培训。四是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健全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确保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基层服务项目等各项就业政策落实落地。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的资金支持力度,强化就业促进、技能提升,稳定脱贫人口就业规模,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

2.切实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监管

一是提高资金审核、拨付效率,加大各盟市预算执行力度。督促盟市人社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对账,进一步加快资金分配、审核、拨付进度,避免跨年支付。对支出进度慢、工作力度小的盟市进行重点通报、督导,并与2022年度预算编制、转移支付挂钩。二是继续做好全区就业补助资金监管工作,自治区人社厅会同财政厅开展就业补助资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采取自查、互查、重点抽查等方式规范资金支出,保障资金安全运行。三是组织编制全区就业补助资金预算,采用综合考虑各盟市编报的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结合各地就业相关数据、地方资金安排情况、资金结余情况、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等因素的因素法分配就业补助资金,避免资金结余。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网站、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以及“快手”、“抖音”等网络直播平台政策宣传单、公告栏、社区LED屏滚动播放等,广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确保有需求的应知尽知。推行“政策找人、服务上门”经办模式,形成主动帮助、主动对接的浓厚氛围,提高政策宣传的精准性。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区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推进各项就业政策落实,并及时将绩效自评情况在社会上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我区将绩效自评结果与资金预算相结合,及时调整和优化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不断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在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促进各项补贴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021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