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2-0157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2〕58号
成文日期 2022-04-27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2-0157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2〕58号
成文日期 2022-04-27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8 14:06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字体: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部门,自治区直属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驻区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28号)精神,为加强自治区经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经济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水平,拟于6月中下旬组织开展2022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参评资格考试工作的牵头组织和指导监督,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负责考试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评审工作。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申报条件,拟申报评审正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参加评审。

 (二)中央驻自治区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区参加正高级经济师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参加参评资格考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由中央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后,可参加评审。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可免试: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5.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6.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

  7.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8.科技成果国家级奖或省(区、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

  9.截至2021年底,满55周岁人员。

 三、考试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考试报名。报名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统一负责组织。2022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6日—5月15日。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http://www.impta.com.cn/)参加报考。

 (二)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高级经济实务》,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三)考试时间。考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6月1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为准。

 (四)资格有效期。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考试成绩合格单,有效期五年,可参加2022年度至2026年度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

 (五)工作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涉及参评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密切合作,做好考试报名及材料审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大对考评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了解政策规定,充分保障参评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参评人员的理解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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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2〕58号
成文日期 2022-04-27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8 14:06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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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部门,自治区直属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驻区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28号)精神,为加强自治区经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经济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水平,拟于6月中下旬组织开展2022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参评资格考试工作的牵头组织和指导监督,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负责考试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评审工作。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申报条件,拟申报评审正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参加评审。
   (二)中央驻自治区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区参加正高级经济师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参加参评资格考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由中央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后,可参加评审。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可免试: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5.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6.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
    7.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8.科技成果国家级奖或省(区、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
    9.截至2021年底,满55周岁人员。
   三、考试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考试报名。报名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统一负责组织。2022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6日—5月15日。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http://www.impta.com.cn/)参加报考。
   (二)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高级经济实务》,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三)考试时间。考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6月1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为准。
   (四)资格有效期。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考试成绩合格单,有效期五年,可参加2022年度至2026年度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
   (五)工作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涉及参评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密切合作,做好考试报名及材料审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大对考评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了解政策规定,充分保障参评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参评人员的理解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部门,自治区直属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驻区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28号)精神,为加强自治区经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经济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水平,拟于6月中下旬组织开展2022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参评资格考试工作的牵头组织和指导监督,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负责考试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评审工作。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申报条件,拟申报评审正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参加评审。

 (二)中央驻自治区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区参加正高级经济师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参加参评资格考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由中央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后,可参加评审。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可免试: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5.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6.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

  7.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8.科技成果国家级奖或省(区、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

  9.截至2021年底,满55周岁人员。

 三、考试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考试报名。报名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统一负责组织。2022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6日—5月15日。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http://www.impta.com.cn/)参加报考。

 (二)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高级经济实务》,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三)考试时间。考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6月1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为准。

 (四)资格有效期。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考试成绩合格单,有效期五年,可参加2022年度至2026年度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

 (五)工作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涉及参评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密切合作,做好考试报名及材料审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大对考评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了解政策规定,充分保障参评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参评人员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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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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