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2-1731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函〔2022〕309号
成文日期 2022-12-20 公文时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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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函〔2022〕309号
成文日期 2022-12-20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0 17:0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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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发电〔2022〕3号)要求,进一步全面排查全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院校)岁末年初各类风险隐患,坚决做好校园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遏制工作,现就开展院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师生生命安全至上,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将校园安全生产放在工作首位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属地管理职责,指导辖区内院校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统筹部署此次排查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技工院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法人负责制,层层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务必做到管理到人、责任到岗,认真梳理校园安全风险隐患点,仔细排查、立行立改。要突出工作重点,重点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回头看”,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再排查、再整治。

二、排查整治时间和范围

此次院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自即日起持续到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为三个阶段推进工作:第一阶段做好2022年寒假假期前后和春节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第二阶段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师生返校安全工作,第三阶段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范围包括全区全部院校,全面排查院校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确保师生生命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实习实训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三、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一)综合排查整治。一是政治站位不高问题。重点对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院校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情况、督办落实形况、底册预案情况、立行立改情况等方面以及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院校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治。二是安全责任缺位问题。重点对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院校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工作方案、制度建设、隐患排查、培训教育,各院校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法纪意识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治。三是隐患排查不扎实问题。重点对排查对象覆盖面、排查项目覆盖面、安全整治工作走形式、走过场等方面开展排查。四是隐患整改进展缓慢问题。重点对历次组织院校自查、盟市核查等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进度、整改到位情况等方面进行排查。五是常态化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不到位问题。重点对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动开展院校园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指导工作情况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开展排查整治。

(二)重点排查整治。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工作要点,根据工作实际,指导院校逐条逐项开展自查工作,并同时做好核查督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即日起,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立即研究制定方案,分阶段安排部署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指导院校立即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建立问题台账,逐条销号,立行立改。院校要做好2022年寒假春节期间值班工作,加大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

(二)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学校自查工作基础上进行核查,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登记建档,建立台账,指导院校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照时间节点组织核查。同时,对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和督导检查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走过场、不配合,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依一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在此次排查整治期间随机抽查盟市、院校工作情况。

(三)及时报告情况。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开展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请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同时,要做好工作过程记录,并在大排查大整治结束后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94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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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2-12-20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0 17:0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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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发电〔2022〕3号)要求,进一步全面排查全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院校)岁末年初各类风险隐患,坚决做好校园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遏制工作,现就开展院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师生生命安全至上,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将校园安全生产放在工作首位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属地管理职责,指导辖区内院校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统筹部署此次排查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技工院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法人负责制,层层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务必做到管理到人、责任到岗,认真梳理校园安全风险隐患点,仔细排查、立行立改。要突出工作重点,重点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回头看”,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再排查、再整治。
  二、排查整治时间和范围
  此次院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自即日起持续到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为三个阶段推进工作:第一阶段做好2022年寒假假期前后和春节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第二阶段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师生返校安全工作,第三阶段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范围包括全区全部院校,全面排查院校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确保师生生命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实习实训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三、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一)综合排查整治。一是政治站位不高问题。重点对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院校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情况、督办落实形况、底册预案情况、立行立改情况等方面以及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院校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治。二是安全责任缺位问题。重点对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院校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工作方案、制度建设、隐患排查、培训教育,各院校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法纪意识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治。三是隐患排查不扎实问题。重点对排查对象覆盖面、排查项目覆盖面、安全整治工作走形式、走过场等方面开展排查。四是隐患整改进展缓慢问题。重点对历次组织院校自查、盟市核查等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进度、整改到位情况等方面进行排查。五是常态化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不到位问题。重点对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动开展院校园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指导工作情况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开展排查整治。
  (二)重点排查整治。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工作要点,根据工作实际,指导院校逐条逐项开展自查工作,并同时做好核查督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即日起,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立即研究制定方案,分阶段安排部署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指导院校立即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建立问题台账,逐条销号,立行立改。院校要做好2022年寒假春节期间值班工作,加大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
  (二)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学校自查工作基础上进行核查,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登记建档,建立台账,指导院校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照时间节点组织核查。同时,对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和督导检查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走过场、不配合,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依一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在此次排查整治期间随机抽查盟市、院校工作情况。
  (三)及时报告情况。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开展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请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同时,要做好工作过程记录,并在大排查大整治结束后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94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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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发电〔2022〕3号)要求,进一步全面排查全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院校)岁末年初各类风险隐患,坚决做好校园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遏制工作,现就开展院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师生生命安全至上,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将校园安全生产放在工作首位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属地管理职责,指导辖区内院校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统筹部署此次排查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技工院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法人负责制,层层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务必做到管理到人、责任到岗,认真梳理校园安全风险隐患点,仔细排查、立行立改。要突出工作重点,重点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回头看”,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再排查、再整治。

二、排查整治时间和范围

此次院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自即日起持续到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为三个阶段推进工作:第一阶段做好2022年寒假假期前后和春节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第二阶段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师生返校安全工作,第三阶段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范围包括全区全部院校,全面排查院校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确保师生生命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实习实训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三、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一)综合排查整治。一是政治站位不高问题。重点对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院校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情况、督办落实形况、底册预案情况、立行立改情况等方面以及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院校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治。二是安全责任缺位问题。重点对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院校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工作方案、制度建设、隐患排查、培训教育,各院校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法纪意识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治。三是隐患排查不扎实问题。重点对排查对象覆盖面、排查项目覆盖面、安全整治工作走形式、走过场等方面开展排查。四是隐患整改进展缓慢问题。重点对历次组织院校自查、盟市核查等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进度、整改到位情况等方面进行排查。五是常态化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不到位问题。重点对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动开展院校园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指导工作情况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开展排查整治。

(二)重点排查整治。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工作要点,根据工作实际,指导院校逐条逐项开展自查工作,并同时做好核查督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即日起,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立即研究制定方案,分阶段安排部署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指导院校立即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建立问题台账,逐条销号,立行立改。院校要做好2022年寒假春节期间值班工作,加大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

(二)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学校自查工作基础上进行核查,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登记建档,建立台账,指导院校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照时间节点组织核查。同时,对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和督导检查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走过场、不配合,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依一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在此次排查整治期间随机抽查盟市、院校工作情况。

(三)及时报告情况。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开展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请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同时,要做好工作过程记录,并在大排查大整治结束后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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