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解读

时间: 2021-12-29 16:40
嘉宾: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四级调研员 皇甫若来
摘要: 近日,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文件,从今年7月1日开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7元,达到140元。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群众有所增加,但从咨询情况看,很多群众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还不是很了解。此次访谈,主要解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主要政策,并对群众所关心、关注的问题做一个解答。

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四级调研员皇甫若来,他将解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主要政策,并就群众所关心、关注的一些参保问题与大家进行交流。欢迎您来到我们的演播间!

皇甫若来:主持人好,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交流。借此机会,我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广大网民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请您首先介绍一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补助标准。

皇甫若来: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共分为12个缴费档次,具体为200元至1000元9个档次,然后是3000元、5000元、7000元。同时,我们还为低保、重度残疾人、返贫致贫人员、特困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了100元档次供其选择。

对按年缴费人员,政府还给予一定的缴费补贴,具体标准是,200元补贴35元、300元补贴40元、400元补贴45元,500元补贴60元,500元档次往上,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增加5元,最高补贴100元。

主持人:请介绍一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具体是什么样?

皇甫若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它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大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种特殊情况。

我区2009年启动新型农村牧区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1年,国家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我区将新型农村牧区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于2012年实现了制度全覆盖。我区开展上述试点工作时,先后分为四批。

按照新农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参保人员所在旗县启动试点工作时,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需逐年缴费,也可以选择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能超过15年;不满45周岁的,最低需要缴满15年,方可领取待遇。

主持人:如果参保人员存在断缴,可以补缴吗?

皇甫若来:可以的。对于应逐年缴费而没有缴,我们称之为断缴。目前,城乡居保政策允许参保人员对断缴年度进行补缴,但是补缴不再享受政府补贴,补缴年限也不计入累计缴费年限。建议广大参保群众还得按年缴费。

主持人:如果我已年满60周岁,以前一直未参保,我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吗?

皇甫若来:可以。2018年,人社部、国家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指导意见》,《意见》规定,允许年满60周岁以上未参保人员通过一次性缴费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所以,60周岁以上人员,按照政策规定,一次性缴费应缴年限后,从缴费的次月开始可以领取待遇。

主持人:参保人员到龄后,能领取多少养老金呢?

皇甫若来:待遇享受人员领取的养老金与其选择的缴费档次、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保值增值、其所在地基础养老金标准等因素都有关系。这里,我简单给大家计算一下。计算过程时,有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忽略利息不计;二是基础养老金按目前140元计算;三是缴费年限按最低15年计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计发系数139得出。

接下来我们计算一下最低200元和最高7000元档次的待遇水平,200元累计缴费满15年,政府补贴525元,按基础养老金现行标准计算,该参保人员最低每月领取152.3元。当然这是全区200元档次所领取的最低标准。

7000元累计缴费满15年,政府补贴1500元,按现行基础养老金标准计算,该参保人员最低每月领取906元。

从上面领取的养老金标准来看,缴费年限一样的情况下,缴费多的领取的养老金也相应增加。所以,建议参保群众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得选高档、多缴费、长缴费,这样才能提高保障水平。

主持人:对于流动人员来说,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关系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皇甫若来:(1)在本旗县范围内迁移户籍的参保人员,不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直接办理户籍地址变更登记手续。

(2)跨省、市、旗县转移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向转入地提出关系转入申请,或参保人员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变更后的户口薄通过转入地线下服务渠道填写《转入申请表》现场办理。

(3)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主持人:据了解,我区已经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请介绍一下相关政策及实施措施。

皇甫若来:好的。我区是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这项制度对申领人员、发放标准等做了详细规定。

申领人员方面,政策规定,在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收益人可领取。

发放标准方面,政策规定,一次性按照12个月的上一年度自治区规定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发放。举个例子,2019年自治区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28元,2020年我区的丧葬补助标准就是128元乘以12个月,即1536元。2020年,自治区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133元,那么2021年我区丧葬补助标准为1596元。丧葬补助标准随着基础养老金的调整而调整。

我区是全国首批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的省份之一。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建立,对减少死亡冒领,杜绝基金跑冒滴漏,确保基金安全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据统计,自2019年制度实施以来,我区已累计发放了1.74万人次、3.3亿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参保群众办理丧葬时的经济负担。

主持人:好的,感谢您的耐心解答,也感谢网友们的收看,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皇甫若来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