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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权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反馈

发布时间: 2023-04-14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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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司通〔2022〕135号)要求,我厅重新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权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并2023年3月11日至2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有关盟市反馈意见建议1条。反馈意见建议对进一步完善《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权裁量基准》具有积极借鉴作用,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在此,对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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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