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8〕4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技能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3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规范职业技能培训行为,我厅重新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并于2023年4月17日至5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有关盟市反馈意见建议1条。反馈意见建议对进一步完善《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具有积极借鉴作用,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在此,对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