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保障农牧民工资支付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防欠内控机制,规范全区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我厅起草了《关于做好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反馈有关意见建议1条,反馈意见建议对进一步完善《关于做好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具有积极借鉴作用,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在此,对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