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建立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失业保险制度,按照自治区政府要求,我厅开展了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工作,旨在规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依法全面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进一步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于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有关盟市及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建议6条。反馈意见建议对进一步完善《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具有积极借鉴作用,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在此,对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