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6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完成‘十四五’规划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增进民生福祉 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专场,邀请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李文钢,自治区医保局副局长蔡红宇,自治区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徐江花,介绍内蒙古“十四五”时期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情况。发布会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发布与传播处一级主任科员邬晨晨主持。
内蒙古举行“完成‘十四五’规划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增进民生福祉 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专场答记者问
人民日报社内蒙古分社记者:
就业一直是社会公众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请问,“十四五”以来,内蒙古围绕稳就业、促就业工作,都采取了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李文钢:
感谢各位新闻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内蒙古就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十四五”以来,我们坚持把稳就业促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开展就业促进行动,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全区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到105.7万人,超额完成100万人的目标任务,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合理区间内,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重点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深化就业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就业优先导向不断强化。修订《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出台《关于深化就业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将就业工作作为旗县以上党政班子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各级政府把稳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优先目标,纳入民生实事重要内容。制定各部门促进就业责任清单,建立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和行业主管部门岗位归集发布机制,切实凝聚起促就业合力。
第二,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真金白银助企纾困。市场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企业稳则就业稳。“十四五”期间,我们深入实施就业扩容提质工程,不断完善就业补贴、稳岗返还、技能提升、创业扶持、扩岗补助等全链条举措,打出一系列政策“组合拳”,累计支出就业补助资金138.4亿元,为企业减负211.2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2.15亿元和金融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25.9亿元,让政策红利如春雨般浸润万千企业和广大劳动者。
第三,分类施策精准帮扶,重点群体就业稳中向好。重点群体就业,是稳就业的关键所在。我们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促进相结合,累计释放政策性岗位25.9万个。在全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放宽应届高校毕业生认定条件,连续三年率先在全国将考试时间提前到上一年度,并允许将下一年度自然减员空编提前列入招聘计划,创新实施“1+N”补充招聘模式。同时,提高人才储备和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助力提升求职就业能力,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积极促进农牧民工转移就业,我们坚持外出务工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双向发力,充分发挥跨省区市和盟市间劳务协作联盟作用,重点推动区内“东工西用”,培塑51个自治区劳务品牌,农牧民工转移就业年均保持在240万人以上。全力抓好困难群体就业,建立了“人员分类、服务分级、部门联动”帮扶机制,累计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49.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1.8万人,稳住了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盘。
第四,精准赋能技能培训,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缓解。有技能、好就业,技能高、就业好。我们持续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技能内蒙古”、“技能照亮前程”等培训行动,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推动培训和就业协同联动,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37.4万人次。
第五,推动服务下沉基层,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可及。“十四五”期间,我们大力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基层,制定自治区就业公共服务机构编制标准,将就业公共服务纳入基层民生保障服务事项,建成“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052个、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168家,推动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推行数字赋能服务模式,上线运行“就业内蒙古”网站和移动端,推动人岗高效匹配。创新“就业+”模式,将招聘会办到商场、夜市、庙会等人流密集场所,累计开展各类招聘活动1.2万场,确保服务“在身边”“不打烊”。
下一步,我们将锚定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加快编制“十五五”就业促进规划,在高质量发展中扩大就业容量,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全力稳定就业局势,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谢谢。
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
医保承载着“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重任,“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医保部门在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上,有哪些具体工作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副局长蔡红宇:
感谢您的提问。“十四五”期间,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全区医保部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强化医保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保障功能,着力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全民参保是医保工作的基础,“十四五”期间,我区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2020年的550元提高到2025年的700元。
五年来,我们坚持保障“病的”。进一步巩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和70%左右,全面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保障范围从住院拓展到门诊,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从“个人使用”变为“家庭共用”,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十四五”期间,累计6.56亿人次享受医保报销,2024年是2021年的2倍。
五年来,我们坚持呵护“小的”。巩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优化“出生一件事”,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参保。辅助生殖、分娩镇痛、无创基因检测等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已有7个统筹区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费用全额报销,全面实现生育津贴“即申即享”、“直发个人”。积极落地新生儿护理和分娩镇痛等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促进儿科产科优化服务。
五年来,我们坚持照顾“老的”。积极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呼和浩特市、乌海市、满洲里市率先探索试点,参保覆盖302.25万人,累计享受待遇2.53万人,累计支付费用4.82亿元,切实减轻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和事务负担。推动住院免陪护服务,引导护理资源优化配置。
五年来,我们坚持打击“假的”。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监管体系全面建立,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欺诈骗保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不敢骗、不能骗”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医保基金安全网不断织密扎牢,基金运行持续稳健。
五年来,我们坚持帮扶“弱的”。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全力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十四五”期间各项医保帮扶政策累计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1776.79万人次,累计资助参保827.76万人次,减轻费用负担超205亿元。
央广网内蒙古频道记者:
截至2024年底,内蒙古60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比达到23.8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87个百分点。请问内蒙古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升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能力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徐江花:
谢谢你的提问。“十四五”以来,内蒙古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与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深度融合,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幸福图景更加清晰和生动。
一是老龄工作迈出新步伐。新的老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自治区与北京、上海等9省份签订了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与陕西、四川等11省份开展了银发经济产业园合作共建。成功创建了81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还有49个社区正在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北疆银龄”品牌持续擦亮,老年志愿服务、文化艺术、智慧助老等活动火热开展。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老有所养的保障网兜得更牢。截至“十四五”末,全区建成城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651个、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19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8.2%,有效构建起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了100%。农村牧区建成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659所,村级养老服务站(含幸福院)6404个,养老服务“大篷车”累计服务农村牧区老年人5万余人次。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统筹衔接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让更多老年人乐享“家门口的幸福生活”。
三是为老服务资源更加优质均衡。高标准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24万张,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7.97万户,各类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日均服务老年人4.7万人次,2231个老年助餐点让更多老年人在家门口吃上热乎饭。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更加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全区养老机构达到了619所,床位7.8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从2020年的48%提升至目前的71.2%。“兜底有保障、普惠可持续、高端有选择”的养老服务格局正在加快构建,老有所养、幸福颐养更加可感可及。
四是为老关爱措施更加贴心暖心。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机制日益完善,“十四五”以来累计探访近165万人次,实施针对性救助超25万人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现全覆盖,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各类津补贴让109.3万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有保障。
内蒙古日报记者: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一直受到社会关注。“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徐江花:
谢谢你的提问。“十四五”以来,内蒙古坚持儿童优先和最有利于儿童原则,按照保障基本、优化服务、维护权益、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健全儿童福利制度机制,完善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让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地转化为孩子们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一是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聚焦困境儿童基本生存权、健康权、发展权,从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医疗康复服务体系、公共教育保障体系、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体系、人身安全保护体系、法定监护责任体系等六个维度加强制度支撑。目前,全区集中养育、分散养育平均保障标准分别为每月2237元和1899元,较“十三五”末均提高了20%以上。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及慈善帮扶相衔接的新时代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正在加速构建。
二是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盟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全部完成“养、治、教、康、安”一体化功能升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平台全部实体化运行,全区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实现全覆盖。旗县级未保机构覆盖率从2020年的48.5%提升至84.5%,苏木乡镇(街道)未保站覆盖率达到了98%,超1.5万名苏木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嘎查村(居)儿童主任,让入户走访、服务保障更加及时、高效。
三是关爱服务更加精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稳步推进 ,民政、司法、公安等13个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协同保障机制,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识别更精准、保障更及时;民政、教育等9部门建立了“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制度全面落实。流动儿童享有居住地基本关爱服务清单扎实落地。“明天计划”、“添翼计划”、“福彩护童”、“助学工程”等助医助学项目,关爱帮扶困境儿童超6000人次。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
“十四五”期间,国家在推动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内蒙古是如何助推“三医”协同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副局长蔡红宇:
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医保部门在着力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的同时,也更加注重发挥医保在“三医”协同的基础性和引导性作用,让改革成果更好惠及群众健康。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从传统的按项目付费转变为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统筹地区和医疗机构。建立特例单议、意见收集、协商谈判、预付金和数据发布工作机制。实现基金支付从“后付制”到“预付制”、结算从“按月结”到“即时结”。通过医保数据发布,定期向医疗机构“亮家底”,助力医疗机构发现问题、优化管理、提质增效。刚刚结束的2025年全国智慧医保大赛,我区“医保支付特例单议标准化引擎”项目荣获一等奖。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我区作为三个国家首批省级试点之一,最早印发实施方案及操作细则,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总量调控、分类形成、动态调整、项目管理、监测评估”五项机制,解决“调不调、调什么、调多少、怎么调”的问题,为全国探索可复制、可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今年启动首轮调价,全区共调整955个项目价格,其中,调增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项目810项;调降检验、影像等依靠仪器设备的项目145项。在全国率先落地执行中医针法、护理、产科、放射检查等31批立项指南,规范后的项目价格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
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累计集采药品1073种,医用耗材77类,平均降幅60%以上,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237亿元。创新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医银企”业财一体化直接结算模式,累计为全区1958家配送企业结算药品耗材款137.9亿元,药品平均回款天数缩短至22天,助推医药市场的良性循环。
及时落地实施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建立国家谈判药品门诊特殊用药和“双通道”保障机制,我区门诊特殊用药达154种。将符合条件的486个中药(蒙药)饮片、434个中药配方颗粒及1397个医疗机构中药(蒙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更好地满足参保群众多元化需求。
人民网内蒙古频道记者:
社会保障关系到全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请问我区“十四五”时期在社会保障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有哪些变化?谢谢。
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李文钢:
感谢您对人社领域工作的关注。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十四五”以来,人社部门深入实施社会保障改革提质工程,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重点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等重大改革在我区全面落实,同时,我们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建设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意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现盟市级管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实现自治区级统收统支,企业(职业)年金快速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有力支撑全区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有效发挥社会保险保基本民生的作用。
第二,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连续5年开展扩面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系列活动,聚焦不同群体特点,分类施策、精准扩面,让更多群众享有社会保障。“十四五”以来,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779.5万人、383.7万人和342.1万人,较“十三五”末分别增加208.9万人、47.6万人、65.6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从“十三五”末的82%提高至95.3%,超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目标5.3个百分点,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民取得标志性成果。
第三,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按照国家部署,连续5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每人197元/月,较“十三五”末增加64元,稳步提升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和失业保险金标准,累计为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52万人次,在全区推开集体经济补助和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惠及群众3.8万人。同时,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十四五”期间,全区基本养老、工伤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规模达到3397亿元,基金累计结余804.6亿元,基金支撑能力稳中有升,确保了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第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力推进“网上办”,不断完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和“内蒙古人社”APP等服务渠道功能,社保业务实现“线上办”147项、“掌上办”50项、“一窗办”127项,累计为群众提供不见面服务超过2.2亿笔,切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力推进“就近办”,加强与银行等机构合作,在全区建成社银合作网点694个,将社保证明查询打印、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等36项高频服务下沉至服务网点受理经办、帮办代办。全力推进“一卡办”,颁布实施《自治区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从法律层面创新拓展社保卡功能应用。截至目前,社保卡不仅实现了人社领域的92项应用,还会同财政部门实现69项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在就医购药、交通出行、借阅图书、进博物馆等场景实现“一卡通用”。当前,全区社保卡持卡人数已达2336.7万人,其中1754.9万人领用电子社保卡,电子社保卡覆盖率达到73.5%。
社会保险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十五五”时期,我们将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促进持续性为重点,持续开展社会保障改革提质工程,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内蒙古法制报记者:
近几年我们明显感觉到医保服务让老百姓就医更加便利,能否具体介绍一下“十四五”期间医保在便民服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副局长蔡红宇:
感谢您的提问。不断优化医保服务是医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十四五”期间,我们建设了全区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与全国医保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推动医保服务持续补短板、提质效,让医保服务更接地气、更暖民心。
一是服务“更可及”。推动医保服务站点建设,延伸服务网络,精准对接基层参保群众需求,在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设置基层医保服务站点9000余个,方便群众就近享受医保服务。实行“综合柜员制”,实现“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结”。
二是办事“更便捷”。畅通网厅、APP、小程序等线上服务渠道,参保登记、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等高频服务事项均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取消区内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实现“区内就医无异地”。跨省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从住院费用拓展到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病相关费用,累计服务超2800万人次,减少群众垫付超360亿元,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稳定在90%以上。
三是经办“更高效”。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通过数据共享与系统整合,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即申即享、就医费用报销集成联办、区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即申即转”,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服务提速带来的便利与温度。优化办事流程,将单位参保登记由承诺件优化为即办件,压缩办事时限,手工零星报销事项在30个工作日基础上压缩至25个工作日。
四是就医“更安心”。全区医保码全流程应用率持续提升,群众就医购药“一码通行”成为便民常态。以数字化手段强化医保服务智能升级与基金安全监管。推动药品追溯码与医保结算系统深度融合,构建从药厂生产、流通到患者使用的全链条追溯体系,让医保服务更智能、基金使用更安全,不断增强群众就医购药安全感。
“十四五”期间,我们围绕便民利民目标,推动医保服务实现了从“能办”到“好办”“快办”“规范办”的转变。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数智赋能,持续优化服务体验,努力为全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贴心、更加便捷、更有温度的医疗保障服务。
内蒙古举行“完成‘十四五’规划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增进民生福祉 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专场, 12月16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完成‘十四五’规划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增进民生福祉 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专场,邀请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李文钢,自治区医保局副局长蔡红宇,自治区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徐江花,介绍内蒙古“十四五”时期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情况。发布会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发布与传播处一级主任科员邬晨晨主持。内蒙古举行“完成‘十四五’规划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增进民生福祉 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专场答记者问人民日报社内蒙古分社记者:就业一直是社会公众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请问,“十四五”以来,内蒙古围绕稳就业、促就业工作,都采取了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李文钢:感谢各位新闻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内蒙古就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十四五”以来,我们坚持把稳就业促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开展就业促进行动,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全区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到105.7万人,超额完成100万人的目标任务,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合理区间内,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重点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深化就业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就业优先导向不断强化。修订《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出台《关于深化就业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将就业工作作为旗县以上党政班子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各级政府把稳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优先目标,纳入民生实事重要内容。制定各部门促进就业责任清单,建立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和行业主管部门岗位归集发布机制,切实凝聚起促就业合力。第二,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真金白银助企纾困。市场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企业稳则就业稳。“十四五”期间,我们深入实施就业扩容提质工程,不断完善就业补贴、稳岗返还、技能提升、创业扶持、扩岗补助等全链条举措,打出一系列政策“组合拳”,累计支出就业补助资金138.4亿元,为企业减负211.2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2.15亿元和金融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25.9亿元,让政策红利如春雨般浸润万千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第三,分类施策精准帮扶,重点群体就业稳中向好。重点群体就业,是稳就业的关键所在。我们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促进相结合,累计释放政策性岗位25.9万个。在全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放宽应届高校毕业生认定条件,连续三年率先在全国将考试时间提前到上一年度,并允许将下一年度自然减员空编提前列入招聘计划,创新实施“1+N”补充招聘模式。同时,提高人才储备和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助力提升求职就业能力,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积极促进农牧民工转移就业,我们坚持外出务工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双向发力,充分发挥跨省区市和盟市间劳务协作联盟作用,重点推动区内“东工西用”,培塑51个自治区劳务品牌,农牧民工转移就业年均保持在240万人以上。全力抓好困难群体就业,建立了“人员分类、服务分级、部门联动”帮扶机制,累计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49.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1.8万人,稳住了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盘。第四,精准赋能技能培训,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缓解。有技能、好就业,技能高、就业好。我们持续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技能内蒙古”、“技能照亮前程”等培训行动,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推动培训和就业协同联动,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37.4万人次。第五,推动服务下沉基层,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可及。“十四五”期间,我们大力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基层,制定自治区就业公共服务机构编制标准,将就业公共服务纳入基层民生保障服务事项,建成“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052个、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168家,推动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推行数字赋能服务模式,上线运行“就业内蒙古”网站和移动端,推动人岗高效匹配。创新“就业+”模式,将招聘会办到商场、夜市、庙会等人流密集场所,累计开展各类招聘活动1.2万场,确保服务“在身边”“不打烊”。下一步,我们将锚定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加快编制“十五五”就业促进规划,在高质量发展中扩大就业容量,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全力稳定就业局势,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谢谢。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医保承载着“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重任,“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医保部门在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上,有哪些具体工作成效?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副局长蔡红宇:感谢您的提问。“十四五”期间,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全区医保部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强化医保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保障功能,着力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全民参保是医保工作的基础,“十四五”期间,我区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2020年的550元提高到2025年的700元。五年来,我们坚持保障“病的”。进一步巩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和70%左右,全面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保障范围从住院拓展到门诊,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从“个人使用”变为“家庭共用”,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十四五”期间,累计6.56亿人次享受医保报销,2024年是2021年的2倍。五年来,我们坚持呵护“小的”。巩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优化“出生一件事”,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参保。辅助生殖、分娩镇痛、无创基因检测等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已有7个统筹区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费用全额报销,全面实现生育津贴“即申即享”、“直发个人”。积极落地新生儿护理和分娩镇痛等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促进儿科产科优化服务。五年来,我们坚持照顾“老的”。积极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呼和浩特市、乌海市、满洲里市率先探索试点,参保覆盖302.25万人,累计享受待遇2.53万人,累计支付费用4.82亿元,切实减轻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和事务负担。推动住院免陪护服务,引导护理资源优化配置。五年来,我们坚持打击“假的”。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监管体系全面建立,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欺诈骗保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不敢骗、不能骗”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医保基金安全网不断织密扎牢,基金运行持续稳健。五年来,我们坚持帮扶“弱的”。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全力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十四五”期间各项医保帮扶政策累计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1776.79万人次,累计资助参保827.76万人次,减轻费用负担超205亿元。央广网内蒙古频道记者:截至2024年底,内蒙古60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比达到23.8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87个百分点。请问内蒙古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升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能力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徐江花:谢谢你的提问。“十四五”以来,内蒙古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与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深度融合,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幸福图景更加清晰和生动。一是老龄工作迈出新步伐。新的老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自治区与北京、上海等9省份签订了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与陕西、四川等11省份开展了银发经济产业园合作共建。成功创建了81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还有49个社区正在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北疆银龄”品牌持续擦亮,老年志愿服务、文化艺术、智慧助老等活动火热开展。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二是老有所养的保障网兜得更牢。截至“十四五”末,全区建成城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651个、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19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8.2%,有效构建起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了100%。农村牧区建成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659所,村级养老服务站(含幸福院)6404个,养老服务“大篷车”累计服务农村牧区老年人5万余人次。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统筹衔接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让更多老年人乐享“家门口的幸福生活”。三是为老服务资源更加优质均衡。高标准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24万张,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7.97万户,各类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日均服务老年人4.7万人次,2231个老年助餐点让更多老年人在家门口吃上热乎饭。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更加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全区养老机构达到了619所,床位7.8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从2020年的48%提升至目前的71.2%。“兜底有保障、普惠可持续、高端有选择”的养老服务格局正在加快构建,老有所养、幸福颐养更加可感可及。四是为老关爱措施更加贴心暖心。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机制日益完善,“十四五”以来累计探访近165万人次,实施针对性救助超25万人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现全覆盖,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各类津补贴让109.3万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有保障。内蒙古日报记者: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一直受到社会关注。“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成效?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徐江花:谢谢你的提问。“十四五”以来,内蒙古坚持儿童优先和最有利于儿童原则,按照保障基本、优化服务、维护权益、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健全儿童福利制度机制,完善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让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地转化为孩子们的获得感和安全感。一是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聚焦困境儿童基本生存权、健康权、发展权,从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医疗康复服务体系、公共教育保障体系、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体系、人身安全保护体系、法定监护责任体系等六个维度加强制度支撑。目前,全区集中养育、分散养育平均保障标准分别为每月2237元和1899元,较“十三五”末均提高了20%以上。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及慈善帮扶相衔接的新时代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正在加速构建。二是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盟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全部完成“养、治、教、康、安”一体化功能升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平台全部实体化运行,全区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实现全覆盖。旗县级未保机构覆盖率从2020年的48.5%提升至84.5%,苏木乡镇(街道)未保站覆盖率达到了98%,超1.5万名苏木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嘎查村(居)儿童主任,让入户走访、服务保障更加及时、高效。三是关爱服务更加精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稳步推进 ,民政、司法、公安等13个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协同保障机制,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识别更精准、保障更及时;民政、教育等9部门建立了“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制度全面落实。流动儿童享有居住地基本关爱服务清单扎实落地。“明天计划”、“添翼计划”、“福彩护童”、“助学工程”等助医助学项目,关爱帮扶困境儿童超6000人次。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十四五”期间,国家在推动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内蒙古是如何助推“三医”协同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副局长蔡红宇: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医保部门在着力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的同时,也更加注重发挥医保在“三医”协同的基础性和引导性作用,让改革成果更好惠及群众健康。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从传统的按项目付费转变为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统筹地区和医疗机构。建立特例单议、意见收集、协商谈判、预付金和数据发布工作机制。实现基金支付从“后付制”到“预付制”、结算从“按月结”到“即时结”。通过医保数据发布,定期向医疗机构“亮家底”,助力医疗机构发现问题、优化管理、提质增效。刚刚结束的2025年全国智慧医保大赛,我区“医保支付特例单议标准化引擎”项目荣获一等奖。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我区作为三个国家首批省级试点之一,最早印发实施方案及操作细则,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总量调控、分类形成、动态调整、项目管理、监测评估”五项机制,解决“调不调、调什么、调多少、怎么调”的问题,为全国探索可复制、可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今年启动首轮调价,全区共调整955个项目价格,其中,调增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项目810项;调降检验、影像等依靠仪器设备的项目145项。在全国率先落地执行中医针法、护理、产科、放射检查等31批立项指南,规范后的项目价格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累计集采药品1073种,医用耗材77类,平均降幅60%以上,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237亿元。创新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医银企”业财一体化直接结算模式,累计为全区1958家配送企业结算药品耗材款137.9亿元,药品平均回款天数缩短至22天,助推医药市场的良性循环。及时落地实施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建立国家谈判药品门诊特殊用药和“双通道”保障机制,我区门诊特殊用药达154种。将符合条件的486个中药(蒙药)饮片、434个中药配方颗粒及1397个医疗机构中药(蒙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更好地满足参保群众多元化需求。人民网内蒙古频道记者:社会保障关系到全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请问我区“十四五”时期在社会保障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有哪些变化?谢谢。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李文钢:感谢您对人社领域工作的关注。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十四五”以来,人社部门深入实施社会保障改革提质工程,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重点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等重大改革在我区全面落实,同时,我们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建设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意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现盟市级管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实现自治区级统收统支,企业(职业)年金快速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有力支撑全区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有效发挥社会保险保基本民生的作用。第二,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连续5年开展扩面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系列活动,聚焦不同群体特点,分类施策、精准扩面,让更多群众享有社会保障。“十四五”以来,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779.5万人、383.7万人和342.1万人,较“十三五”末分别增加208.9万人、47.6万人、65.6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从“十三五”末的82%提高至95.3%,超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目标5.3个百分点,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民取得标志性成果。第三,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按照国家部署,连续5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每人197元/月,较“十三五”末增加64元,稳步提升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和失业保险金标准,累计为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52万人次,在全区推开集体经济补助和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惠及群众3.8万人。同时,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十四五”期间,全区基本养老、工伤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规模达到3397亿元,基金累计结余804.6亿元,基金支撑能力稳中有升,确保了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第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力推进“网上办”,不断完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和“内蒙古人社”APP等服务渠道功能,社保业务实现“线上办”147项、“掌上办”50项、“一窗办”127项,累计为群众提供不见面服务超过2.2亿笔,切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力推进“就近办”,加强与银行等机构合作,在全区建成社银合作网点694个,将社保证明查询打印、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等36项高频服务下沉至服务网点受理经办、帮办代办。全力推进“一卡办”,颁布实施《自治区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从法律层面创新拓展社保卡功能应用。截至目前,社保卡不仅实现了人社领域的92项应用,还会同财政部门实现69项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在就医购药、交通出行、借阅图书、进博物馆等场景实现“一卡通用”。当前,全区社保卡持卡人数已达2336.7万人,其中1754.9万人领用电子社保卡,电子社保卡覆盖率达到73.5%。社会保险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十五五”时期,我们将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促进持续性为重点,持续开展社会保障改革提质工程,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内蒙古法制报记者:近几年我们明显感觉到医保服务让老百姓就医更加便利,能否具体介绍一下“十四五”期间医保在便民服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副局长蔡红宇:感谢您的提问。不断优化医保服务是医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十四五”期间,我们建设了全区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与全国医保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推动医保服务持续补短板、提质效,让医保服务更接地气、更暖民心。一是服务“更可及”。推动医保服务站点建设,延伸服务网络,精准对接基层参保群众需求,在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设置基层医保服务站点9000余个,方便群众就近享受医保服务。实行“综合柜员制”,实现“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结”。二是办事“更便捷”。畅通网厅、APP、小程序等线上服务渠道,参保登记、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等高频服务事项均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取消区内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实现“区内就医无异地”。跨省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从住院费用拓展到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病相关费用,累计服务超2800万人次,减少群众垫付超360亿元,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稳定在90%以上。三是经办“更高效”。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通过数据共享与系统整合,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即申即享、就医费用报销集成联办、区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即申即转”,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服务提速带来的便利与温度。优化办事流程,将单位参保登记由承诺件优化为即办件,压缩办事时限,手工零星报销事项在30个工作日基础上压缩至25个工作日。四是就医“更安心”。全区医保码全流程应用率持续提升,群众就医购药“一码通行”成为便民常态。以数字化手段强化医保服务智能升级与基金安全监管。推动药品追溯码与医保结算系统深度融合,构建从药厂生产、流通到患者使用的全链条追溯体系,让医保服务更智能、基金使用更安全,不断增强群众就医购药安全感。“十四五”期间,我们围绕便民利民目标,推动医保服务实现了从“能办”到“好办”“快办”“规范办”的转变。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数智赋能,持续优化服务体验,努力为全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贴心、更加便捷、更有温度的医疗保障服务。

12月16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完成‘十四五’规划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增进民生福祉 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专场,邀请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李文钢,自治区医保局副局长蔡红宇,自治区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徐江花,介绍内蒙古“十四五”时期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情况。发布会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发布与传播处一级主任科员邬晨晨主持。
内蒙古举行“完成‘十四五’规划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增进民生福祉 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专场答记者问
人民日报社内蒙古分社记者:
就业一直是社会公众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请问,“十四五”以来,内蒙古围绕稳就业、促就业工作,都采取了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李文钢:
感谢各位新闻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内蒙古就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十四五”以来,我们坚持把稳就业促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开展就业促进行动,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全区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到105.7万人,超额完成100万人的目标任务,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合理区间内,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重点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深化就业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就业优先导向不断强化。修订《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出台《关于深化就业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将就业工作作为旗县以上党政班子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各级政府把稳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优先目标,纳入民生实事重要内容。制定各部门促进就业责任清单,建立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和行业主管部门岗位归集发布机制,切实凝聚起促就业合力。
第二,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真金白银助企纾困。市场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企业稳则就业稳。“十四五”期间,我们深入实施就业扩容提质工程,不断完善就业补贴、稳岗返还、技能提升、创业扶持、扩岗补助等全链条举措,打出一系列政策“组合拳”,累计支出就业补助资金138.4亿元,为企业减负211.2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2.15亿元和金融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25.9亿元,让政策红利如春雨般浸润万千企业和广大劳动者。
第三,分类施策精准帮扶,重点群体就业稳中向好。重点群体就业,是稳就业的关键所在。我们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促进相结合,累计释放政策性岗位25.9万个。在全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放宽应届高校毕业生认定条件,连续三年率先在全国将考试时间提前到上一年度,并允许将下一年度自然减员空编提前列入招聘计划,创新实施“1+N”补充招聘模式。同时,提高人才储备和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助力提升求职就业能力,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积极促进农牧民工转移就业,我们坚持外出务工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双向发力,充分发挥跨省区市和盟市间劳务协作联盟作用,重点推动区内“东工西用”,培塑51个自治区劳务品牌,农牧民工转移就业年均保持在240万人以上。全力抓好困难群体就业,建立了“人员分类、服务分级、部门联动”帮扶机制,累计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49.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1.8万人,稳住了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盘。
第四,精准赋能技能培训,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缓解。有技能、好就业,技能高、就业好。我们持续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技能内蒙古”、“技能照亮前程”等培训行动,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推动培训和就业协同联动,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37.4万人次。
第五,推动服务下沉基层,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可及。“十四五”期间,我们大力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基层,制定自治区就业公共服务机构编制标准,将就业公共服务纳入基层民生保障服务事项,建成“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052个、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168家,推动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推行数字赋能服务模式,上线运行“就业内蒙古”网站和移动端,推动人岗高效匹配。创新“就业+”模式,将招聘会办到商场、夜市、庙会等人流密集场所,累计开展各类招聘活动1.2万场,确保服务“在身边”“不打烊”。
下一步,我们将锚定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加快编制“十五五”就业促进规划,在高质量发展中扩大就业容量,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全力稳定就业局势,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谢谢。
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
医保承载着“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重任,“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医保部门在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上,有哪些具体工作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副局长蔡红宇:
感谢您的提问。“十四五”期间,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全区医保部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强化医保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保障功能,着力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全民参保是医保工作的基础,“十四五”期间,我区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2020年的550元提高到2025年的700元。
五年来,我们坚持保障“病的”。进一步巩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和70%左右,全面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保障范围从住院拓展到门诊,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从“个人使用”变为“家庭共用”,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十四五”期间,累计6.56亿人次享受医保报销,2024年是2021年的2倍。
五年来,我们坚持呵护“小的”。巩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优化“出生一件事”,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参保。辅助生殖、分娩镇痛、无创基因检测等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已有7个统筹区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费用全额报销,全面实现生育津贴“即申即享”、“直发个人”。积极落地新生儿护理和分娩镇痛等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促进儿科产科优化服务。
五年来,我们坚持照顾“老的”。积极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呼和浩特市、乌海市、满洲里市率先探索试点,参保覆盖302.25万人,累计享受待遇2.53万人,累计支付费用4.82亿元,切实减轻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和事务负担。推动住院免陪护服务,引导护理资源优化配置。
五年来,我们坚持打击“假的”。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监管体系全面建立,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欺诈骗保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不敢骗、不能骗”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医保基金安全网不断织密扎牢,基金运行持续稳健。
五年来,我们坚持帮扶“弱的”。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全力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十四五”期间各项医保帮扶政策累计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1776.79万人次,累计资助参保827.76万人次,减轻费用负担超205亿元。
央广网内蒙古频道记者:
截至2024年底,内蒙古60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比达到23.8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87个百分点。请问内蒙古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升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能力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徐江花:
谢谢你的提问。“十四五”以来,内蒙古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与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深度融合,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幸福图景更加清晰和生动。
一是老龄工作迈出新步伐。新的老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自治区与北京、上海等9省份签订了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与陕西、四川等11省份开展了银发经济产业园合作共建。成功创建了81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还有49个社区正在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北疆银龄”品牌持续擦亮,老年志愿服务、文化艺术、智慧助老等活动火热开展。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老有所养的保障网兜得更牢。截至“十四五”末,全区建成城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651个、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19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8.2%,有效构建起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了100%。农村牧区建成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659所,村级养老服务站(含幸福院)6404个,养老服务“大篷车”累计服务农村牧区老年人5万余人次。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统筹衔接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让更多老年人乐享“家门口的幸福生活”。
三是为老服务资源更加优质均衡。高标准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24万张,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7.97万户,各类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日均服务老年人4.7万人次,2231个老年助餐点让更多老年人在家门口吃上热乎饭。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更加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全区养老机构达到了619所,床位7.8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从2020年的48%提升至目前的71.2%。“兜底有保障、普惠可持续、高端有选择”的养老服务格局正在加快构建,老有所养、幸福颐养更加可感可及。
四是为老关爱措施更加贴心暖心。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机制日益完善,“十四五”以来累计探访近165万人次,实施针对性救助超25万人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现全覆盖,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各类津补贴让109.3万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有保障。
内蒙古日报记者: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一直受到社会关注。“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徐江花:
谢谢你的提问。“十四五”以来,内蒙古坚持儿童优先和最有利于儿童原则,按照保障基本、优化服务、维护权益、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健全儿童福利制度机制,完善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让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地转化为孩子们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一是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聚焦困境儿童基本生存权、健康权、发展权,从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医疗康复服务体系、公共教育保障体系、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体系、人身安全保护体系、法定监护责任体系等六个维度加强制度支撑。目前,全区集中养育、分散养育平均保障标准分别为每月2237元和1899元,较“十三五”末均提高了20%以上。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及慈善帮扶相衔接的新时代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正在加速构建。
二是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盟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全部完成“养、治、教、康、安”一体化功能升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平台全部实体化运行,全区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实现全覆盖。旗县级未保机构覆盖率从2020年的48.5%提升至84.5%,苏木乡镇(街道)未保站覆盖率达到了98%,超1.5万名苏木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嘎查村(居)儿童主任,让入户走访、服务保障更加及时、高效。
三是关爱服务更加精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稳步推进 ,民政、司法、公安等13个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协同保障机制,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识别更精准、保障更及时;民政、教育等9部门建立了“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制度全面落实。流动儿童享有居住地基本关爱服务清单扎实落地。“明天计划”、“添翼计划”、“福彩护童”、“助学工程”等助医助学项目,关爱帮扶困境儿童超6000人次。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
“十四五”期间,国家在推动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内蒙古是如何助推“三医”协同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副局长蔡红宇:
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医保部门在着力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的同时,也更加注重发挥医保在“三医”协同的基础性和引导性作用,让改革成果更好惠及群众健康。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从传统的按项目付费转变为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统筹地区和医疗机构。建立特例单议、意见收集、协商谈判、预付金和数据发布工作机制。实现基金支付从“后付制”到“预付制”、结算从“按月结”到“即时结”。通过医保数据发布,定期向医疗机构“亮家底”,助力医疗机构发现问题、优化管理、提质增效。刚刚结束的2025年全国智慧医保大赛,我区“医保支付特例单议标准化引擎”项目荣获一等奖。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我区作为三个国家首批省级试点之一,最早印发实施方案及操作细则,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总量调控、分类形成、动态调整、项目管理、监测评估”五项机制,解决“调不调、调什么、调多少、怎么调”的问题,为全国探索可复制、可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今年启动首轮调价,全区共调整955个项目价格,其中,调增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项目810项;调降检验、影像等依靠仪器设备的项目145项。在全国率先落地执行中医针法、护理、产科、放射检查等31批立项指南,规范后的项目价格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
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累计集采药品1073种,医用耗材77类,平均降幅60%以上,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237亿元。创新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医银企”业财一体化直接结算模式,累计为全区1958家配送企业结算药品耗材款137.9亿元,药品平均回款天数缩短至22天,助推医药市场的良性循环。
及时落地实施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建立国家谈判药品门诊特殊用药和“双通道”保障机制,我区门诊特殊用药达154种。将符合条件的486个中药(蒙药)饮片、434个中药配方颗粒及1397个医疗机构中药(蒙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更好地满足参保群众多元化需求。
人民网内蒙古频道记者:
社会保障关系到全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请问我区“十四五”时期在社会保障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有哪些变化?谢谢。
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李文钢:
感谢您对人社领域工作的关注。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十四五”以来,人社部门深入实施社会保障改革提质工程,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重点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等重大改革在我区全面落实,同时,我们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建设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意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现盟市级管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实现自治区级统收统支,企业(职业)年金快速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有力支撑全区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有效发挥社会保险保基本民生的作用。
第二,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连续5年开展扩面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系列活动,聚焦不同群体特点,分类施策、精准扩面,让更多群众享有社会保障。“十四五”以来,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779.5万人、383.7万人和342.1万人,较“十三五”末分别增加208.9万人、47.6万人、65.6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从“十三五”末的82%提高至95.3%,超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目标5.3个百分点,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民取得标志性成果。
第三,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按照国家部署,连续5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每人197元/月,较“十三五”末增加64元,稳步提升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和失业保险金标准,累计为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52万人次,在全区推开集体经济补助和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惠及群众3.8万人。同时,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十四五”期间,全区基本养老、工伤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规模达到3397亿元,基金累计结余804.6亿元,基金支撑能力稳中有升,确保了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第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力推进“网上办”,不断完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和“内蒙古人社”APP等服务渠道功能,社保业务实现“线上办”147项、“掌上办”50项、“一窗办”127项,累计为群众提供不见面服务超过2.2亿笔,切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力推进“就近办”,加强与银行等机构合作,在全区建成社银合作网点694个,将社保证明查询打印、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等36项高频服务下沉至服务网点受理经办、帮办代办。全力推进“一卡办”,颁布实施《自治区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从法律层面创新拓展社保卡功能应用。截至目前,社保卡不仅实现了人社领域的92项应用,还会同财政部门实现69项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在就医购药、交通出行、借阅图书、进博物馆等场景实现“一卡通用”。当前,全区社保卡持卡人数已达2336.7万人,其中1754.9万人领用电子社保卡,电子社保卡覆盖率达到73.5%。
社会保险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十五五”时期,我们将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促进持续性为重点,持续开展社会保障改革提质工程,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内蒙古法制报记者:
近几年我们明显感觉到医保服务让老百姓就医更加便利,能否具体介绍一下“十四五”期间医保在便民服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副局长蔡红宇:
感谢您的提问。不断优化医保服务是医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十四五”期间,我们建设了全区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与全国医保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推动医保服务持续补短板、提质效,让医保服务更接地气、更暖民心。
一是服务“更可及”。推动医保服务站点建设,延伸服务网络,精准对接基层参保群众需求,在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设置基层医保服务站点9000余个,方便群众就近享受医保服务。实行“综合柜员制”,实现“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结”。
二是办事“更便捷”。畅通网厅、APP、小程序等线上服务渠道,参保登记、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等高频服务事项均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取消区内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实现“区内就医无异地”。跨省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从住院费用拓展到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病相关费用,累计服务超2800万人次,减少群众垫付超360亿元,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稳定在90%以上。
三是经办“更高效”。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通过数据共享与系统整合,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即申即享、就医费用报销集成联办、区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即申即转”,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服务提速带来的便利与温度。优化办事流程,将单位参保登记由承诺件优化为即办件,压缩办事时限,手工零星报销事项在30个工作日基础上压缩至25个工作日。
四是就医“更安心”。全区医保码全流程应用率持续提升,群众就医购药“一码通行”成为便民常态。以数字化手段强化医保服务智能升级与基金安全监管。推动药品追溯码与医保结算系统深度融合,构建从药厂生产、流通到患者使用的全链条追溯体系,让医保服务更智能、基金使用更安全,不断增强群众就医购药安全感。
“十四五”期间,我们围绕便民利民目标,推动医保服务实现了从“能办”到“好办”“快办”“规范办”的转变。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数智赋能,持续优化服务体验,努力为全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贴心、更加便捷、更有温度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