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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电子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07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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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为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电子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现将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2022年度自治区电子专业职称评审,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关于做好全区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212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子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117号)相关要求执行,部分调整,具体变化如下:

(一)破格申报、转系列等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执行。

(二)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16号)执行。

(三)根据《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以及《2020年关于更新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的说明》要求,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四)取消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必备条件的规定,仅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

二、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申报时间。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截止到2022 年6月30日,之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上注册申报

所有人员申报职称采取网上申报形式,须首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登录,在业务办理—2022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后,进行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线下材料提交应按照隶属关系及相关要求进行。申报人员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见附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需有附件材料佐证。由所在单位将材料审核后,报送行业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直接报送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三)资格审核要求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文件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其他事项

  (一)自治区本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电子中、初级职称评审,参照高级职称申报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

(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正高级工程师评审费320元;高级工程师评审费280元;中级150元;初级100元。

(三)由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收费许可证正在办理中,缴费时间推迟。

六、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快速路与成吉思汗大街交汇处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620室

联系人:王海静

联系电话:0471(6918865)

附件: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022527

附件

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使用A4纸,一式2份);

2.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使用A3纸,一式15份);

3.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

5.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

6.公示书面报告(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

7.任现职以来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学科)论文、论著、译著、学术研究报告等理论研究成果(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10.有关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等);

11.其他有关材料。

材料要求:

1. 申报人员应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下载填写统一格式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

2.申报人员应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申报人员无需提交学历认证、期刊查询和论文检索,无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需有附件材料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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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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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电子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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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电子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为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电子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现将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2022年度自治区电子专业职称评审,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关于做好全区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212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子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1〕17号)相关要求执行,部分调整,具体变化如下:
  (一)破格申报、转系列等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执行。
  (二)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16号)执行。
  (三)根据《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以及《2020年关于更新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的说明》要求,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四)取消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必备条件的规定,仅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
  二、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申报时间。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截止到2022 年6月30日,之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上注册申报
  所有人员申报职称采取网上申报形式,须首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登录,在业务办理—2022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后,进行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线下材料提交应按照隶属关系及相关要求进行。申报人员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见附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需有附件材料佐证。由所在单位将材料审核后,报送行业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直接报送至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三)资格审核要求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文件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一)自治区本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电子中、初级职称评审,参照高级职称申报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
  (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正高级工程师评审费320元;高级工程师评审费280元;中级150元;初级100元。
  (三)由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收费许可证正在办理中,缴费时间推迟。
  六、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快速路与成吉思汗大街交汇处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620室
  联系人:王海静
  联系电话:0471(6918865) 
   
  附件: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7日
   
   
   
  附件
   
  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使用A4纸,一式2份);
  2.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使用A3纸,一式15份);
  3.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
  5.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
  6.公示书面报告(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
  7.任现职以来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学科)论文、论著、译著、学术研究报告等理论研究成果(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10.有关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等);
  11.其他有关材料。
   
   
   
   
   
   
   
   
   
   
   
  材料要求:
  1. 申报人员应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下载填写统一格式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
  2.申报人员应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申报人员无需提交学历认证、期刊查询和论文检索,无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需有附件材料佐证。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为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电子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现将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2022年度自治区电子专业职称评审,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关于做好全区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212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子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117号)相关要求执行,部分调整,具体变化如下:

(一)破格申报、转系列等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执行。

(二)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16号)执行。

(三)根据《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以及《2020年关于更新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的说明》要求,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四)取消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必备条件的规定,仅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

二、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申报时间。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截止到2022 年6月30日,之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上注册申报

所有人员申报职称采取网上申报形式,须首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登录,在业务办理—2022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后,进行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线下材料提交应按照隶属关系及相关要求进行。申报人员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见附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需有附件材料佐证。由所在单位将材料审核后,报送行业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直接报送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三)资格审核要求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文件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其他事项

  (一)自治区本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电子中、初级职称评审,参照高级职称申报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

(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正高级工程师评审费320元;高级工程师评审费280元;中级150元;初级100元。

(三)由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收费许可证正在办理中,缴费时间推迟。

六、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快速路与成吉思汗大街交汇处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620室

联系人:王海静

联系电话:0471(6918865)

附件: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022527

附件

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使用A4纸,一式2份);

2.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使用A3纸,一式15份);

3.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

5.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

6.公示书面报告(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

7.任现职以来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学科)论文、论著、译著、学术研究报告等理论研究成果(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10.有关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等);

11.其他有关材料。

材料要求:

1. 申报人员应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下载填写统一格式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

2.申报人员应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申报人员无需提交学历认证、期刊查询和论文检索,无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需有附件材料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