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62号)要求,经组织提名、初审推荐,现对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5日至9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需署实名并提交联系方式。
劳动关系处电话:0471-6213929
传 真:(0471)6945364
电子邮箱:nmgldtldgz@sina.com
附件:1.拟入选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拟入选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关于对拟入选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62号)要求,经组织提名、初审推荐,现对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5日至9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需署实名并提交联系方式。
劳动关系处电话:0471-6213929
传 真:(0471)6945364
电子邮箱:nmgldtldgz@sina.com
附件:1.拟入选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拟入选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62号)要求,经组织提名、初审推荐,现对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5日至9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需署实名并提交联系方式。
劳动关系处电话:0471-6213929
传 真:(0471)6945364
电子邮箱:nmgldtldgz@sina.com
附件:1.拟入选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拟入选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