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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C类)无犯罪记录证明”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9-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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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的通知》(内司通〔2023〕111号)要求,现就保留有关证明事项公告如下:

证明名称:无犯罪记录证明  

证明用途: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C类)  

依据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

效力层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索要单位:盟市人社、行政审批及科技等部门

开具单位:国外相关机构或部门

实施层级:盟市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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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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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C类)无犯罪记录证明”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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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C类)无犯罪记录证明”事项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的通知》(内司通〔2023〕111号)要求,现就保留有关证明事项公告如下:
  证明名称:无犯罪记录证明  
  证明用途: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C类)  
  依据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
  效力层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索要单位:盟市人社、行政审批及科技等部门
  开具单位:国外相关机构或部门
  实施层级:盟市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9月21日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的通知》(内司通〔2023〕111号)要求,现就保留有关证明事项公告如下:

证明名称:无犯罪记录证明  

证明用途: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C类)  

依据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

效力层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索要单位:盟市人社、行政审批及科技等部门

开具单位:国外相关机构或部门

实施层级:盟市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