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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2023年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0-07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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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8号)要求,我校经过发布人才需求信息、资格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拟引进索尼尔等6名高层次人才,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1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供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个人反映问题需实名。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46229

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0月7日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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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2023年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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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2023年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示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8号)要求,我校经过发布人才需求信息、资格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拟引进索尼尔等6名高层次人才,现公示如下。一、公示对象详见附件。二、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1日三、受理方式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供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个人反映问题需实名。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受理电话:0471-6946229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0月7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8号)要求,我校经过发布人才需求信息、资格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拟引进索尼尔等6名高层次人才,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1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供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个人反映问题需实名。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46229

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