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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艺术学院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11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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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有关要求,内蒙古艺术学院经过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及研究等程序,拟引进额尼斯等3名高层次人才,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拟引进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供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46229

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1月11日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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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艺术学院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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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艺术学院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有关要求,内蒙古艺术学院经过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及研究等程序,拟引进额尼斯等3名高层次人才,现公示如下。一、公示对象拟引进人员名单见附件。二、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三、受理方式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供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受理电话:0471—6946229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1月11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有关要求,内蒙古艺术学院经过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及研究等程序,拟引进额尼斯等3名高层次人才,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拟引进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供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46229

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