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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竞争性方式选择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评选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02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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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部门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竞争性方式选择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评选结果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评分情况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部门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竞争性选择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的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内共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四行报名并送达评选材料。2024年11月28日,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组成的评选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上述四家银行申报材料进行评分。

经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入选银行

根据综合评分得分排名,确定得分最高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为本次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入选银行。

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9日。

公告期内,各参与银行如果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向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书面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471-6606116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3号504办公室

邮政编码:010000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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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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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竞争性方式选择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评选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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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竞争性方式选择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评选结果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部门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竞争性方式选择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评选结果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评分情况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部门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竞争性选择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的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内共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四家银行报名并送达评选材料。2024年11月28日,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组成的评选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上述四家银行申报材料进行评分。经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入选银行根据综合评分得分排名,确定得分最高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为本次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入选银行。 三、公告期限公告期限: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9日。公告期内,各参与银行如果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向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书面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471-6606116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3号504办公室邮政编码:010000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部门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竞争性方式选择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评选结果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评分情况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部门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竞争性选择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的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内共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四行报名并送达评选材料。2024年11月28日,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组成的评选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上述四家银行申报材料进行评分。

经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入选银行

根据综合评分得分排名,确定得分最高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为本次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入选银行。

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9日。

公告期内,各参与银行如果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向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书面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471-6606116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3号504办公室

邮政编码:010000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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