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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艺术学院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04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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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0号)有关要求,内蒙古艺术学院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及研究等程序,引进5名高层次人才,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拟引进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511520251111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46229

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114日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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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艺术学院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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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艺术学院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0号)有关要求,内蒙古艺术学院经过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及研究等程序,拟引进5名高层次人才,现公示如下。一、公示对象拟引进人员名单见附件。二、公示时间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1日。三、受理方式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供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受理电话:0471-6946229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11月4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0号)有关要求,内蒙古艺术学院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及研究等程序,引进5名高层次人才,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拟引进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511520251111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46229

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1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