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41号建议的答复
王和代表:
您提出的第641号《关于注重企业人才及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2019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工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9〕6号),立足新时代全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需要,从加强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服务保障,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社会待遇及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技术创新等方面提出有力举措。同时,指导企业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符合技术工人特点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建立企业技术工人工资正产增长和长效激励机制,保障技工工人收入水平。通过加强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技术工人休息休假权利,广泛组织企业职工练兵比武和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进一步增强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对劳动者的吸引力,不断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健全完善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增强技术工人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
二是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人社厅发〔2021〕7号)要求,自治区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工作方案>的通知》,引导自治区企业建立健全适应本企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系,突出技能人才薪酬待遇与企业利益相一致的政策导向,在坚持按劳分配和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原则的基础上,强化了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通过引导企业建立多层级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制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企业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构建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在工程、农业等八个领域实现了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称贯通互评,启动了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技能成才之路越走越宽广。截止目前,11人获得国家技能人才最高奖--中华技能大奖,94人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28名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累计表彰59名“内蒙古自治区技师高级技师突出贡献奖”获得者,选树“北疆工匠”65名。
四是加大优秀技能人才宣传力度,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加大技能人才宣传工作,开展全区技能人才优秀创新成果展示交流活动,树立“技高者多得”的导向。培育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广大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感谢您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