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23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26 18:3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团委:

贵单位提出的第0237号《关于扩大基层就业项目实施规模 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与自治区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提案对于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意义,我们将认真考虑并在今后制定政策措施中加以吸收。

2017年以来,自治区政府和人社厅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实施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关于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边境旗县和少数民族聚居旗县基层一线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从五个方面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参与乡村振兴事业。一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单位就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提前转正定级、直接申请认定职称或破格参加职称评审等政策照顾。二是稳定“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农村牧区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招募规模,“三支一扶”计划每年招募2500人。今年,首次开展了“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募工作。三是扩大农村牧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开发规模,按不低于50%的比例招募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四是加大乡村振兴人才引进力度,对(边境旗县和少数民族聚居旗县)苏木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旗县级事业单位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以及招聘行业、岗位紧缺急需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或者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招聘。五是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税收减免、创业补贴、创业孵化和服务、免费创业培训等政策,扶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今年,我们积极配合教育等部门举办首届“内蒙古大学生校园电商主播大赛”等创新创业活动,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现代创意农业等主题,鼓励大学生参与乡村振兴。

今后,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鼓励大学生到农村牧区基层就业创业政策,强化政策典型宣传引领,加大对乡村振兴青年人才队伍培养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乡村振兴事业。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