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惩戒: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信用主体名单(2022年第三季度)

发布时间:2022-12-07 12:13   来源:盟市
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企业信息
序号 信用主体名称 失信事实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违法案件发生地
1 内蒙古龙泽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芦建国 拖欠140名工人工资647960元 包头市
2 宁夏腾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时少东 2022年3月16日起,乌达区人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陆续接到王新润、李震、周明、王文胜、王福云、曹志伟、李令涛、李朋玲、伏彦军、阎树花、贾武军、王富仁、李治宁、宋付军等23人投诉,宁复腾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东景生物年产20万吨1,4丁二醇一体化项目)拖欠其2021年12月﹣2022年5月工人工资185174元。部分工人在国家信访平台和信访局也反应过此问题。经调查,拖欠工资情况属实。总承包单位江苏科华公司在支付完宁夏腾翔公司工程款时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乌达区人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4月1日联系时少军(项目主要负责人)配合调查,时少军认可拖欠工资人数及金额。2022年4月1日、5月26日、7月25日向宁夏腾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综合行政执法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15日内支付工人工资,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于2022年6月22日下达《综合行政处罚决定书》。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宁夏腾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时少东及项目主要负责人时少军,仍拒不支付。该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2022年7月25日邮寄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 乌海市
3 阿拉善右旗金维多矿业有限公司 赵存和 阿拉善右旗金维多矿业有限公司在2016年6月至2021年6月经营期间实施了拖欠邢占海2017年10月至2021年6月9日离职前工资103299.00元的违法行为。为此,我单位于2022年6月17日以直接送达形式向该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决定书》(阿右人社监字令[2022]第1号),要求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其违法行为,但该公司至今仍未按照要求支付邢占海的工资。 阿拉善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