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守正创新、主动作为,不断以法治建设新成效保障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首要任务,与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始终保持法治建设正确方向。二是坚持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学习安排,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9次、研讨3次。三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题讲座,在厅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重点宣传,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人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厅党组书记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召开6次党组会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听取法治工作汇报。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并列入厅考核共性目标。三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工作制度,向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报送厅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报告。向自治区政府和人社部报送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在厅网站公开。四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制度。
二、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主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机制。一是积极推动人社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建设,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将《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列入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调研计划。二是修订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14次。三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引(2024)》。四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制度,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等7件厅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坚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人社公共服务线上供给,实现220项服务“网上办”、73项服务“掌上办”、178项服务“一窗办”,30项服务实现跨省通办,线上经办服务占比达到68%。二是巩固扩大“两优”专项行动成果,46项权力下放32项;34项服务实现“零材料”办理,63项仅需1个材料,30项实施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三是加大诚信典型选树力度,组织开展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评选出了内蒙古聚英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等78家自治区A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四是积极打造人社便民“服务圈”。顺应群众“就近可办”“多点可办”需求,深化推广“社银合作”“社邮合作”等服务模式,积极打造家门口的“服务站”,建立社银合作网点694个,将社保证明查询打印、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等36项高频服务下沉到村、社区。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厅网站公示职能职责、执法依据、执法人员和执法事项等信息。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三是依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区人社系统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四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指导,采取专题讲座、网课学习等方式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通过案卷评查等活动进行现场指导,举办各类法治主题培训6次、近2000人次参加学习。五是坚持“督服联动、查改结合”,持续开展“人社工作全领域、劳动用工全链条”监察执法,围绕9大类107项劳动用工事项,检查用人单位7302家,涉及劳动者42.26万人,共检查出993个问题并全部完成整改。
(四)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开展人社领域“民转刑”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对劳资纠纷集体劳动争议案件、重大矛盾纠纷、信访事项等进行排查,积极化解人社领域矛盾纠纷,预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二是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依法调处,完善弱势群体“绿色通道”制度,建立了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仲裁院联合调处工作室。接听仲裁咨询电话763件次,接待来人来访184人次,政策解答234次,仲裁联合立案36件,其中不予受理9件,调解结案4件,裁决结案23件。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设,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推动农牧民工工资争议案件高效办理,依托速裁庭和速裁团队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办理争议案件。四是及时转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均为100%。
(五)努力提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质效。一是自觉维护司法机关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行政案件负责人出庭12件,出庭应诉率为100%。二是主动提升应诉复议能力,邀请自治区高院、司法厅相关专家对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人社部门进行应诉和复议辅导。三是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向人社部选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四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推动行政复议调解,本级达成行政复议调解案件1件。五是聘请1家律所为法律顾问单位,建立法律顾问驻厅工作机制。
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围绕人社领域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二是不断强化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六部促进条例。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普法学习等重点普法宣传活动。四是持续开展人社特色普法,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月”、“劳动权益·法治护航”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充分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社会氛围。
(二)创新完善法治学习宣传方式形式。一是充分发挥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传统媒体作用,深入推进“互联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努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知晓度。二是持续开展“走基层送政策”、“手拉手”结对联系基层、“社保服务进万家”、“人社工作全领域、劳动用工全链条”、“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等人社特色普法活动,精准宣传推送人社政策法规。三是积极参加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等普法活动并获得优秀组织奖,向“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征集活动报送《内蒙古法治人社微课堂》等普法作品。四是扎实推进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编制《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举行观摩行政案件庭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