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4-0540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8-28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4-0540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8-28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8 09:2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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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全面落实自治区诚信建设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水平,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领军企业,促进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自治区登记注册、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或进行业务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成立,证照齐全;

(二)截至发文日期,持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满2年;

(三)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按要求完成人力资源市场年度统计工作;

(四)截至发文日期,近2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未涉及刑事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评定标准

对满足申报条件的机构,按照《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指标》(附件1)进行赋分评价。

评价结果分为4个等级:A、B、C、D ,分值高低与评价等级关系如下:

A级:评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表明该机构诚信状况优秀、诚信服务水平突出;

B级:评分为80—89分(含80分),表明该机构诚信状况良好、诚信服务水平较强;

C级:评分为70—79分(含70分),表明该机构诚信状况一般、诚信服务水平一般;

D级:评分为70分以下,表明该机构诚信状况较差、诚信服务水平不完善。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为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由申报机构按照以下顺序排版,制作封面和目录,并装订成册。

(一)《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申报表》(附件2);

(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仅备案机构可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员工花名册(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从业工作年限、继续教育程度等)以及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四)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要求等情况;

(五)内部管理、财务、信息安全、应急处理、信用管理、投诉举报等相关制度;

(六)近2年来服务业绩情况;

(七)近2年来纳税缴费凭证复印件;

(八)近2年来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收支情况;

(九)近2年来所受荣誉表彰及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五、评定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按照《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指标》(附件1)进行自评,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盟市人社部门。

(二)审核。盟市人社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填写《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表》(附件3),初步确定机构对应评价等级。对初评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拟申报为A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的,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得分高低填写《2024年全区A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推荐名单》(附件4),推荐上报自治区;对89分以下的机构,分别确定B、C、D不同等级。对曾入选2020年、2022年全区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除违反《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指标》(附件1)中基本标准事项的,原则上按照A级评定并推荐上报。

(三)评审。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成专家评审组,采取书面审核和实地抽查方式,对各地推荐的拟申报为A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进行复核认定。

(四)公示。A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评审结果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评价结果,统一颁发标牌,有效期2年。

六、其他事项

(一)广泛发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是人社领域诚信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人力资源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营造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标准。各地人社部门要坚持公开公正、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服务水平高、引领作用强的机构推荐出来,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指导和审核,确保体现工作实绩。

(三)按时报送。申报机构按要求于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盟市人社部门;各盟市人社部门审核评定后,于10月18日将拟申报为A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的申报材料连同附件3、附件4一并邮寄至材料接收地址,附件3、附件4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接收相关材料。

政策咨询: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处  郭昕頔

联系电话:(0471)6965638 

纸质材料接收: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处 拾蕊

联系电话:(0471)6965638 

电子邮箱:rstrckfc@163.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06室(使用邮政EMS专递)


附件:1.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指标

      2.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申报表

      3.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表

      4.2024全区A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推荐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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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4-0540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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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08-28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8 09:2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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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深入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全面落实自治区诚信建设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水平,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领军企业,促进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自治区登记注册、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或进行业务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二、申报条件(一)依法成立,证照齐全;(二)截至发文日期,持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满2年; (三)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按要求完成人力资源市场年度统计工作;(四)截至发文日期,近2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未涉及刑事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三、评定标准对满足申报条件的机构,按照《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指标》(附件1)进行赋分评价。评价结果分为4个等级:A、B、C、D ,分值高低与评价等级关系如下:A级:评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表明该机构诚信状况优秀、诚信服务水平突出;B级:评分为80—89分(含80分),表明该机构诚信状况良好、诚信服务水平较强;C级:评分为70—79分(含70分),表明该机构诚信状况一般、诚信服务水平一般;D级:评分为70分以下,表明该机构诚信状况较差、诚信服务水平不完善。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为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由申报机构按照以下顺序排版,制作封面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一)《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申报表》(附件2);(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仅备案机构可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员工花名册(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从业工作年限、继续教育程度等)以及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四)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要求等情况;(五)内部管理、财务、信息安全、应急处理、信用管理、投诉举报等相关制度;(六)近2年来服务业绩情况;(七)近2年来纳税缴费凭证复印件;(八)近2年来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收支情况;(九)近2年来所受荣誉表彰及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五、评定程序(一)申报。申报单位按照《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指标》(附件1)进行自评,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盟市人社部门。(二)审核。盟市人社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填写《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表》(附件3),初步确定机构对应评价等级。对初评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拟申报为A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的,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得分高低填写《2024年全区A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推荐名单》(附件4),推荐上报自治区;对89分以下的机构,分别确定B、C、D不同等级。对曾入选2020年、2022年全区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除违反《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指标》(附件1)中基本标准事项的,原则上按照A级评定并推荐上报。(三)评审。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成专家评审组,采取书面审核和实地抽查方式,对各地推荐的拟申报为A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进行复核认定。(四)公示。A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评审结果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评价结果,统一颁发标牌,有效期2年。六、其他事项(一)广泛发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是人社领域诚信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人力资源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营造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良好氛围。(二)坚持标准。各地人社部门要坚持公开公正、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服务水平高、引领作用强的机构推荐出来,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指导和审核,确保体现工作实绩。(三)按时报送。申报机构按要求于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盟市人社部门;各盟市人社部门审核评定后,于10月18日将拟申报为A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的申报材料连同附件3、附件4一并邮寄至材料接收地址,附件3、附件4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接收相关材料。政策咨询: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处  郭昕頔联系电话:(0471)6965638  纸质材料接收: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处 拾蕊联系电话:(0471)6965638  电子邮箱:rstrckfc@163.com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06室(使用邮政EMS专递)附件:1.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指标      2.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申报表      3.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表      4.2024年全区A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推荐名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8月28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全面落实自治区诚信建设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水平,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领军企业,促进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自治区登记注册、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或进行业务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成立,证照齐全;

(二)截至发文日期,持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满2年;

(三)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按要求完成人力资源市场年度统计工作;

(四)截至发文日期,近2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未涉及刑事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评定标准

对满足申报条件的机构,按照《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指标》(附件1)进行赋分评价。

评价结果分为4个等级:A、B、C、D ,分值高低与评价等级关系如下:

A级:评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表明该机构诚信状况优秀、诚信服务水平突出;

B级:评分为80—89分(含80分),表明该机构诚信状况良好、诚信服务水平较强;

C级:评分为70—79分(含70分),表明该机构诚信状况一般、诚信服务水平一般;

D级:评分为70分以下,表明该机构诚信状况较差、诚信服务水平不完善。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为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由申报机构按照以下顺序排版,制作封面和目录,并装订成册。

(一)《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申报表》(附件2);

(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仅备案机构可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员工花名册(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从业工作年限、继续教育程度等)以及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四)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要求等情况;

(五)内部管理、财务、信息安全、应急处理、信用管理、投诉举报等相关制度;

(六)近2年来服务业绩情况;

(七)近2年来纳税缴费凭证复印件;

(八)近2年来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收支情况;

(九)近2年来所受荣誉表彰及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五、评定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按照《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指标》(附件1)进行自评,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盟市人社部门。

(二)审核。盟市人社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填写《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表》(附件3),初步确定机构对应评价等级。对初评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拟申报为A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的,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得分高低填写《2024年全区A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推荐名单》(附件4),推荐上报自治区;对89分以下的机构,分别确定B、C、D不同等级。对曾入选2020年、2022年全区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除违反《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指标》(附件1)中基本标准事项的,原则上按照A级评定并推荐上报。

(三)评审。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成专家评审组,采取书面审核和实地抽查方式,对各地推荐的拟申报为A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进行复核认定。

(四)公示。A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评审结果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评价结果,统一颁发标牌,有效期2年。

六、其他事项

(一)广泛发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是人社领域诚信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人力资源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营造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标准。各地人社部门要坚持公开公正、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服务水平高、引领作用强的机构推荐出来,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指导和审核,确保体现工作实绩。

(三)按时报送。申报机构按要求于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盟市人社部门;各盟市人社部门审核评定后,于10月18日将拟申报为A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的申报材料连同附件3、附件4一并邮寄至材料接收地址,附件3、附件4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接收相关材料。

政策咨询: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处  郭昕頔

联系电话:(0471)6965638 

纸质材料接收: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处 拾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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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06室(使用邮政EMS专递)


附件:1.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指标

      2.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申报表

      3.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表

      4.2024全区A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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