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5-01123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3-13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5-01123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3-13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开展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的《共同推动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明确的工作任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东北地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61号)要求,结合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实际,现就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以下简称特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类别和方式
(一)培养类别。特培工作按经费来源分为东北地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项目(以下简称东北地区特培项目)和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项目(以下简称自治区特培项目)两部分;按培养地点分为区外培养和区内培养工作。
(二)培养方式。入选的学员需赴区内外培养单位(一般为区内外一流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脱产学习实践一年。
二、选拔范围
(一)东北地区特培项目为区外培养项目,面向自治区东部5个盟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以下简称东部5盟市)选拔学员。
(二)自治区特培项目,区外培养工作面向除东部5盟市外其他盟市及区直单位选拔学员;区内培养工作面向全区各旗县(区)选拔学员。
三、选拔原则
统筹考虑地区和行业发展平衡,重点面向教育、卫生、农牧、工程技术等基础领域,有针对性地培养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和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骨干。
(一)重点选拔在服务 “五大任务”、建设 “模范自治区” 以及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等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领域中表现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重点选拔支撑产业集群建设、重点产业链发展的紧缺型人才,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特色优势产业、边境地区所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重点选拔扎根基层多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强化基层一线人才和青年人才培养。
四、选拔条件
学员须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东北地区特培项目学员依据《“东北地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内蒙古自治区学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推荐选拔。
(二)自治区特培项目区外培养学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少数民族,身心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自治区特培项目区内培养学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旗县(区)及以下单位工作,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或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五、选拔数量
本年度计划选派东北地区特培项目学员60名,自治区特培项目区外培养学员50名、区内培养学员40名。同等条件下,基层和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优先选拔(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流程。申报人及单位按照以下流程,通过线上(网址:https://ssmztp.xjzcsq.com)与线下同步申报材料。
1.申报人注册登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管理系统”,点击“新增申报表”按钮新增申报材料,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培养方式,保存数据。点击“编辑申报表”编辑详细数据,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后,提交数据。
2.所在单位注册登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管理系统”,点击菜单“申报材料审核”进入审核人员列表,点击“审核材料”按钮审核材料。
3.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点击“打印申报表”,将盖章后的纸质版同步报送至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厅局(高校)。
4.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厅局(高校)按照分配名额、选拔范围和条件等要求对申报学员进行审核把关,同步登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管理系统”,打开菜单“申报材料审核”,进入审核材料列表,点击“审核材料”进入审核界面。审核通过时点击“申报材料审核通过”按钮,材料退回时点击“申报材料审核退回”按钮,同时填写材料审核意见(退回意见)。
5.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厅局(高校)审核通过后,填写《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项目学员汇总表》一份(附件2)连同加盖公章后的申报表(一式三份),报送至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项目学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819448970@qq.com)或通过光盘报送。
(二)时间要求。各盟市、各厅局(高校)于2025年3月21日前同步完成系统申报和线下报送。
七、经费保障
东北地区特培项目经费由中央财政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直接拨付相关培养单位。自治区特培项目经费由自治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保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区外培养学员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3.68万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0元,直接汇至培养单位,学员管理费每人每年5000元,汇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区内培养学员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3万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400元,直接汇至培养单位。学员1年两次往返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培养学习期间的餐饮费由学员个人自理。
八、相关要求
(一)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特培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特培项目,确保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能够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积极参与申报。
(二)推荐选拔学员要严格遵循选拔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精准识别并选拔出真正适合特培项目的专业技术人才,切实将特培项目资源用好。
(三)东北地区特培项目各项工作依据《“东北地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内蒙古自治区学员管理办法》开展,自治区特培项目各项工作参照执行。
联 系 人: 张翼飞 王慧
联系电话:(0471)6918865 6944061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与东二环路交汇处内蒙古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609室
附件:1. 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项目学员名额分配表
2.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项目学员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5-01123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3-13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开展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的《共同推动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明确的工作任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东北地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61号)要求,结合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实际,现就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以下简称特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类别和方式 (一)培养类别。特培工作按经费来源分为东北地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项目(以下简称东北地区特培项目)和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项目(以下简称自治区特培项目)两部分;按培养地点分为区外培养和区内培养工作。 (二)培养方式。入选的学员需赴区内外培养单位(一般为区内外一流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脱产学习实践一年。 二、选拔范围 (一)东北地区特培项目为区外培养项目,面向自治区东部5个盟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以下简称东部5盟市)选拔学员。 (二)自治区特培项目,区外培养工作面向除东部5盟市外其他盟市及区直单位选拔学员;区内培养工作面向全区各旗县(区)选拔学员。 三、选拔原则 统筹考虑地区和行业发展平衡,重点面向教育、卫生、农牧、工程技术等基础领域,有针对性地培养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和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骨干。 (一)重点选拔在服务 “五大任务”、建设 “模范自治区” 以及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等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领域中表现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重点选拔支撑产业集群建设、重点产业链发展的紧缺型人才,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特色优势产业、边境地区所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重点选拔扎根基层多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强化基层一线人才和青年人才培养。 四、选拔条件 学员须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东北地区特培项目学员依据《“东北地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内蒙古自治区学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推荐选拔。 (二)自治区特培项目区外培养学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少数民族,身心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自治区特培项目区内培养学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旗县(区)及以下单位工作,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或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五、选拔数量 本年度计划选派东北地区特培项目学员60名,自治区特培项目区外培养学员50名、区内培养学员40名。同等条件下,基层和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优先选拔(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流程。申报人及单位按照以下流程,通过线上(网址:https://ssmztp.xjzcsq.com)与线下同步申报材料。 1.申报人注册登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管理系统”,点击“新增申报表”按钮新增申报材料,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培养方式,保存数据。点击“编辑申报表”编辑详细数据,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后,提交数据。 2.所在单位注册登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管理系统”,点击菜单“申报材料审核”进入审核人员列表,点击“审核材料”按钮审核材料。 3.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点击“打印申报表”,将盖章后的纸质版同步报送至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厅局(高校)。 4.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厅局(高校)按照分配名额、选拔范围和条件等要求对申报学员进行审核把关,同步登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管理系统”,打开菜单“申报材料审核”,进入审核材料列表,点击“审核材料”进入审核界面。审核通过时点击“申报材料审核通过”按钮,材料退回时点击“申报材料审核退回”按钮,同时填写材料审核意见(退回意见)。 5.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厅局(高校)审核通过后,填写《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项目学员汇总表》一份(附件2)连同加盖公章后的申报表(一式三份),报送至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项目学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819448970@qq.com)或通过光盘报送。 (二)时间要求。各盟市、各厅局(高校)于2025年3月21日前同步完成系统申报和线下报送。 七、经费保障 东北地区特培项目经费由中央财政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直接拨付相关培养单位。自治区特培项目经费由自治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保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区外培养学员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3.68万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0元,直接汇至培养单位,学员管理费每人每年5000元,汇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区内培养学员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3万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400元,直接汇至培养单位。学员1年两次往返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培养学习期间的餐饮费由学员个人自理。 八、相关要求 (一)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特培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特培项目,确保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能够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积极参与申报。 (二)推荐选拔学员要严格遵循选拔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精准识别并选拔出真正适合特培项目的专业技术人才,切实将特培项目资源用好。 (三)东北地区特培项目各项工作依据《“东北地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内蒙古自治区学员管理办法》开展,自治区特培项目各项工作参照执行。 联 系 人: 张翼飞 王慧 联系电话:(0471)6918865 6944061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与东二环路交汇处内蒙古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609室 附件:1. 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项目学员名额分配表 2.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项目学员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的《共同推动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明确的工作任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东北地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61号)要求,结合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实际,现就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以下简称特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类别和方式
(一)培养类别。特培工作按经费来源分为东北地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项目(以下简称东北地区特培项目)和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项目(以下简称自治区特培项目)两部分;按培养地点分为区外培养和区内培养工作。
(二)培养方式。入选的学员需赴区内外培养单位(一般为区内外一流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脱产学习实践一年。
二、选拔范围
(一)东北地区特培项目为区外培养项目,面向自治区东部5个盟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以下简称东部5盟市)选拔学员。
(二)自治区特培项目,区外培养工作面向除东部5盟市外其他盟市及区直单位选拔学员;区内培养工作面向全区各旗县(区)选拔学员。
三、选拔原则
统筹考虑地区和行业发展平衡,重点面向教育、卫生、农牧、工程技术等基础领域,有针对性地培养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和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骨干。
(一)重点选拔在服务 “五大任务”、建设 “模范自治区” 以及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等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领域中表现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重点选拔支撑产业集群建设、重点产业链发展的紧缺型人才,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特色优势产业、边境地区所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重点选拔扎根基层多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强化基层一线人才和青年人才培养。
四、选拔条件
学员须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东北地区特培项目学员依据《“东北地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内蒙古自治区学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推荐选拔。
(二)自治区特培项目区外培养学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少数民族,身心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自治区特培项目区内培养学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旗县(区)及以下单位工作,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或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五、选拔数量
本年度计划选派东北地区特培项目学员60名,自治区特培项目区外培养学员50名、区内培养学员40名。同等条件下,基层和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优先选拔(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流程。申报人及单位按照以下流程,通过线上(网址:https://ssmztp.xjzcsq.com)与线下同步申报材料。
1.申报人注册登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管理系统”,点击“新增申报表”按钮新增申报材料,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培养方式,保存数据。点击“编辑申报表”编辑详细数据,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后,提交数据。
2.所在单位注册登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管理系统”,点击菜单“申报材料审核”进入审核人员列表,点击“审核材料”按钮审核材料。
3.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点击“打印申报表”,将盖章后的纸质版同步报送至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厅局(高校)。
4.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厅局(高校)按照分配名额、选拔范围和条件等要求对申报学员进行审核把关,同步登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管理系统”,打开菜单“申报材料审核”,进入审核材料列表,点击“审核材料”进入审核界面。审核通过时点击“申报材料审核通过”按钮,材料退回时点击“申报材料审核退回”按钮,同时填写材料审核意见(退回意见)。
5.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厅局(高校)审核通过后,填写《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项目学员汇总表》一份(附件2)连同加盖公章后的申报表(一式三份),报送至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项目学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819448970@qq.com)或通过光盘报送。
(二)时间要求。各盟市、各厅局(高校)于2025年3月21日前同步完成系统申报和线下报送。
七、经费保障
东北地区特培项目经费由中央财政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直接拨付相关培养单位。自治区特培项目经费由自治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保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区外培养学员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3.68万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0元,直接汇至培养单位,学员管理费每人每年5000元,汇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区内培养学员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3万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400元,直接汇至培养单位。学员1年两次往返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培养学习期间的餐饮费由学员个人自理。
八、相关要求
(一)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特培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特培项目,确保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能够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积极参与申报。
(二)推荐选拔学员要严格遵循选拔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精准识别并选拔出真正适合特培项目的专业技术人才,切实将特培项目资源用好。
(三)东北地区特培项目各项工作依据《“东北地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内蒙古自治区学员管理办法》开展,自治区特培项目各项工作参照执行。
联 系 人: 张翼飞 王慧
联系电话:(0471)6918865 6944061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与东二环路交汇处内蒙古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609室
附件:1. 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项目学员名额分配表
2.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项目学员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