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6 13:0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自评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评时间:2021年12月

  


一、部门概述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资金情况9

(四)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评价工作简述

(一)评价目的

(二)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

(三)评价依据指标体系、评价等级

三、绩效评价分析

(一)投入评价分析

(二)过程评价分析

(三)产出评价分析

(四)效果评价分析

四、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号)、《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支出绩效监控管理办法》内财监规〔2021〕4号等文件和相关规定,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内蒙古人社厅”)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现将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述

内蒙古人社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截至2020年12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设处室20个,核定行政编制数为103人,在职人员89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1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0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个,核定编制数320人,在职人员288人。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人社厅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和组织实施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区(回区)工作政策。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部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区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开展的自治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牧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12.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人社厅内设处室20个,核定行政编制数为103人,在职人员89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1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0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个,核定编制数320人,在职人员288人。

(三)预算资金情况

内蒙古人社厅2020年预算收入共计257.5159亿元,预算支出256.6687亿元。预算资金主要分为三部分:厅机关预算、中央及地方专项资金预算、厅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1.厅机关预算收支情况。厅机关全年预算收入18,379.26万元,预算支出12,397.22万元,完成预算68%。其中,基本支出2356.98万元,完成预算96%,项目支出10040.24万元,完成预算63%。

1)厅机关预算收入情况

年初预算安排13,01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7.51万元(人员经费1,981.9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35.52万元),项目支出10,697.00万元(包含专项资金本级留用部分)。

本年预算追加预算6,237.7万元。追加抚恤金及丧葬费134万元;追加职业年金5.9万元;追加“三支一扶”计划示范培训经费120万元;追加替代经费374.8万元;追加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中美贸易摩擦,导致企业经营受损补偿资金5535万元;草原英才8万元;财政改革发展补助资金60万元。

预算指标调减1,689.86万元。经自治区财政厅核准调整预算指减1,689.86万元,其中,调整到厅所属事业单位1,228.79万元;调整到盟市200万元创业就业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收回261.07万元。

④上年结转资金796.91万元。厅机关业务费及各项工作经费237.46万元,事业单位考录经费51.18万元,(自治区基建)服务业自治区现代服务业培训资金171.67万元,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培养工程”考核调整经费30万元,“三支一扶”计划示范培训59.28万元,草原英才12万元,人才开发基金235.32万元。

2)厅机关预算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支出总计2356.98万元,完成预算96%。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厅本级部门项目支出总计10040.24万元,明细如下厅机关业务费支出581.48万元,完成预算77%;各项工作经费支出171.97万元,完成100%;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支出7.73万元,完成预算48%;自治区杰出人才奖奖励经费支出100万元,完成预算33%;电子公文系统改造升级项目经费支出347.93万元,完成预算98%;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支出159万元,完成预算3%;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就业规划经费支出93.8万元,完成预算94%;人才开发基金支出1220.34万元,完成预算96%;“三支一扶”计划示范培训经费支出115.92万元,完成预算65%;草原英才支出8.5万元,完成预算43%;内蒙古青促会工作及运转经费支出48万元,完成预算100%;老科协活动经费支出11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事业单位考录经费调走预算0.57万元,完成预算100%;创业就业专项经费支出230万元,完成预算100%;“三支一扶”工作经费支出225万元,完成预算100%;财政改革发展补助资金支出60万元,完成预算100%;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665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中央及地方专项资金预算收支情况。全年中央及地方专项资金预算收入数253.2466亿元,已下拨253.0520亿元

    1)中央及地方专项资金预算收入情况

年初预算安排情况222.1819亿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提前下达盟市1,314,005.68万元(中央1,297,024万元,自治区16,981.68万元),预留本级及盟市897,865.32万元,下达厅本级9948万元。自治区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9.0749亿元。一是就业补助资金42860万元。其中:扶持就业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737万元,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补助资金17671万元(厅本级500万元,提前下达8377.41万元,预留8793.59万元),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储备补助资金7450万元(厅本级130万元,提前下达5400万元,预留1920万元),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共同事权14,658万元,本级就业补助资金2344万元。二是三支一扶工作经费5438万元(厅本级315万元,提前下达2467.27万元,预留2655.73万元)。三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34,500万元。四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107,951万元。

中央提前下达专项资金列入预算203.1070亿元。一是就业补助资金108,403万元(对下转移支付10,1744万元,厅本级6659万元)。二是三支一扶补助资金9180万元。三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经费167,7387万元(提前下达950,000万元,预留727,387万元)。四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236,100万元。

预算追加310,041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追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资金86,000万元。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224,041万元:一是就业补助资金40577万元。二是三支一扶补助资金1350万元。三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174414万元。四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7700万元。

上年结转资金606万元。均属于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上年结转资金。

2)中央及地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27.7355亿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19.0749亿元,追加8.6亿元,上年结转606万元。包括以下项目:就业补助资金4.3466亿元,“三支一扶”补助资金0.5438亿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12.05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10.7951亿元。截至12月28日,已下拨27.5559亿元,结余1796万元,完成99.35%。

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225.5111亿元。其中,中央提前下达203.107亿元,第二批下达资金22.4041亿元。包括以下项目:就业补助资金148980万元,“三支一扶”补助资金10530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85180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43800万元。截至12月28日,已下拨225.4961亿元,结余150万元,完成99.9%。

3.厅属事业单位预算收支情况。厅属事业单位全年预算收入24,314.94万元,预算支出23,770.02万元,完成预算98%。

1)厅属事业单位预算收入情况

①年初预算安排15,6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1.9万元(人员经费3171.9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39.91万元),项目支出12126万元(包含专项资金本级留用部分)。

②本年预算追加8215.26万元。追加人员经费319.26万元;追加项目支出经费总计7896万元(其中:草原英才专项经费785万元、内蒙古12333咨询服务中心运维管理经费14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考录经费1253万元、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共同事权100万元、中央就业补助资金5609万元)。

③指标调整52.97万元。其中,指标调增1226.56万元,指标调减1173.59万元。

④上年结转资金408.81万元。其中,综合业务管理14.25万元,专项业务费78.76万元,金保工程运行维护费315.8万元。

2)厅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厅属事业单位全年预算执行数23,770.02万元,完成预算98%。其中,基本支出3,619.61万元,完成预算94.48%;项目支出总计20,150.41万元,完成预算98.4%。

(四)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1.全年绩效目标设定: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和组织实施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50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区回区工作政策。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部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区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开展的自治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牧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12)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完成职能转变。

2.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人社厅全年工作部署及开展,2020年全面完成各项设定的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1)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2020年我区的就业形势是近年来最为复杂、严峻的一年,新冠肺炎疫情给就业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各级人社部门把稳就业、保居民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截至11月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2.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03.2%;城镇登记失业保持在3.83%的较低水平,全区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好于预期。一是强化就业政策保障。为把疫情对就业工作的影响降至最低,密集出台了以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20条、应对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28条为统领,以强化就业服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组织农牧民工返岗复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等为抓手的“2+20”系列政策文件,实现了政府层面促进就业鼓励创业政策的应出尽出、应发尽发,其中,“公共就业服务+两举措”兜牢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底线,入选人民网评选的落实“六保”任务优秀案例。二是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实施了阶段性减免缓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措施,全力稳市场主体、稳企业、稳就业。2—11月,减免养老、工伤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134.9亿元,惠及6.8万户企业。深入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行动,为2.35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资金12.4亿元,惠及职工161.1万人,发放企业户数是2019年全年的6.1倍。三是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截至11月底,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13.77万人,完成年度计划106%。全区农村牧区转移就业247.1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01%。帮助6.07万名就业困难人员、9.2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51%和184%。四是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完成补贴性培训68.8万人次,超额完成全年25万人次的目标任务。五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截至11月底,全区共举办各类招聘会561场,为各类劳动者提供就业岗位128.2万个,达成意向22.9万人次。启用了集信息采集、就业对接、培训对接、跟踪服务为一体的内蒙古“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2)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坚决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一是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引导未参保或断保企业、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牧民、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保。截至11月底,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779.6万人、失业保险275.9万人,工伤保险337.3万人,均提前完成国家下达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按照国家部署,完成了2020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128元提高至133元。扩大失业保险支持范围,发放失业保险金3.09亿元,为符合条件的农牧民工发放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8591万元。三是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完善。围绕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制定规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现自治区级统收统支。规范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办法》,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印发了《2020年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安排》,进一步细化了向脱贫攻坚一线、基层苏木乡镇、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倾斜政策。继续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53名。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项目,举办各类国家级、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项目21期。开展了2020年度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二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百千万”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2.98万人,超额完成2.35万人的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参加第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共取得1枚铜牌、9个优胜奖的突破性成绩。三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开展首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工作,评选出100名表彰人选。组织开展2020年度“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选拔工作,共评选出青年创新创业人才102名,给予科研及创业支持550万元。加大引才推介力度,建立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动态发布机制,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共同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开展“广纳英才·智汇草原”—内蒙古人才发展推介会暨2021届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通过“绿色通道”,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342人;指导各盟市加大引才力度,盟市引进人才3071人。

4)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开展了“和谐同行”千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评选表彰了自治区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与工业园区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工作者,劳动关系形势总体保持平稳。二是深入实施根治欠薪行动。落实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开展冬季根治欠薪等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1月底,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2.78万户,督促补签劳动合同2.94万人,通过立案或协调方式查处拖欠工资案件618件,为6182名农牧民工追讨工资7226.4万元。三是加强调解仲裁工作。提升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截至11月底,全区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22913件,调解成功率65%,其中仲裁机构立案受理案件15367件,审结15316件,结案率97.7%;调解组织受理争议7546件,办结7215件。

5)坚持精准施策,全面完成人社扶贫工作。一是加大就业扶贫工作力度。针对疫情对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影响,对全区85.9万贫困人口、2.9万边缘户和新致贫返贫人口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出现一人,帮扶一人,就业一人”。积极与北京人社部门对接,积极做好京蒙劳务协作。截至11月底,全区摸底排查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全部实现了就业,赴京转移就业1803人、区内就地就近转移就业39807人、易地扶贫搬迁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16385人全部实现了就业。二是大力开展技能扶贫。建立技能扶贫培训需求调查台账、培训满意度调查台账、受理培训需求动态服务平台,截至11月底,精准识别有培训意愿的贫困户人数为12686人,全部组织开展培训。三是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严格落实“两个清零”政策,全区共为41.73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了保费,为34.44万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发放了待遇,代缴率、发放率均为100%。同时,实施精准扶贫专家服务基层项目64期,选派459名区内外专家深入基层农牧一线、医院、科研机构、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服务活动,培训基层专业技术人才2.35万人次,诊治患者1.1万人次,现场指导基层技术骨干1.1万人次。

评价工作简述

(一)评价目的

1.为客观公正地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的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评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强化预算支出责任理念。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的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发现问题,提出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实施情况具体改进措施。通过对本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发现不足、提出建议、及时反馈,最终实现绩效评价成果的有效应用,达到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目的。

2.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客观地反映部门投入部门过程、部门产出、产生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通过对部门整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支出进行绩效评价,通过对评价结果反馈,优化财政项目支出结构,为加强内蒙古人社厅部门整体预算管理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提高财政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达到预算绩效管理的目的。

    (二)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按照绩效评价的基本要求,遵循“科学规范、绩效相关、政策相符、依据充分、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的实际,实事求是地开展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应遵循的工作方法:

(1)统一领导。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是在自治区政府统一领导和财政厅牵头组织下具体实施的。

2)分类管理。本次绩效评价由内蒙古人社厅根据2020年度财政支出各项目分类组织实施的。

3)科学规范。本次绩效评价在设计指标时本着科学规范的原则,找出关键工作和关键指标,突出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尽量做到简便易行。

4)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全面真实的事实和数据为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

5)绩效相关。绩效评价以内蒙古人社厅单位职能、年度工作任务、绩效年度目标为基础,以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评价依据。

2.评价方法本次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组成员采用集中评议和独立评分相结合的方法,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组成员评分,计算出各项指标的得分,同时形成评价结论。

    (三)评价依据指标体系、评价等级

1.评价依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号)、《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支出绩效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监规〔2021〕4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6〕17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绩效自评。

2.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由三级指标构成。一级指标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指标;二级指标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7个指标;三级指标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明确性、“三公经费”变动率、预算完成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完成及时率、重点工作办结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27个指标。

3.评价等级。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综合得分90分以上(含)为“优”;80-90分(含80分)为“良”;60-79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绩效评价分析

依据绩效评价方法,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7个三级指标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与分析。评价分析情况具体如下:

(一)投入评价分析

1.目标设定

1)绩效目标合理性

内蒙古人社厅2020年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规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赛罕区工信局整体绩效目标与其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绩效目标合理。本指标满分5分,得5分。

2)绩效目标明确性

内蒙古人社厅2020年能够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本指标满分5分,得5分。

2.预算配置

1)在职人员控制率。内蒙古人社厅2020年人员编制数320人,在职人员288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0%本指标满分2分,得2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内蒙古人社厅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预算数相比,有所下降,反映对重点行政成本努力控制程度一般。本指标满分4分,得2分

3)重点支出安排率。内蒙古人社厅挺机关2020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为10,040.24万元,与机关总支出的比率为80.98%,厅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为20,150.41万元,与厅属事业单位总支出的比率为84.77%,反映出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高。本指标满分4分,得4分。

综上,投入评价满分20分,评价得分18分。

(二)过程评价分析

1.预算执行

1)预算完成率。2020年预算收入共计257.5159亿元,预算支出256.6687亿元,预算完成率为99.67%,反映预算完成程度低。本指标满分2分1.9分

2)预算调整率。本年度预算调整增加324,493.96万元,与预算数257.5159亿元的比率为12.60%,反映预算的调整程度较高。本指标满分2分,0.2分,1.8分

3)支付进度率。本年度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为100%,反映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较高。本指标满分1分,得1分

4)结转结余率。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为8472万元与支出预算数256.6687亿元的比率为0.33%,反映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高。本指标满分2分2分

5)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为8472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为1,811.72万元,变动比率为较大,反映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一般。本指标满分2分,扣1分,得1分

6)公用经费控制率。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相同,反映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较高。本指标满分2分,得2分

7)“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控制在预算安排数之内,反映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高。本指标满分2分,得2分

8)政府采购执行率。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为100%,反映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本指标满分2分2分

2.预算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内蒙古人社厅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制度细化,可执行度高,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的保障情况良好。本指标满分3分3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经评价组审核,内蒙古人社厅2020年度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未发现存在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预算资金的运行规范。本指标满分3分,得3分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内蒙古人社厅2020年度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公开了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发布了《2020年度预算公开报告》、《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本指标满分1分1分

4)基础信息完善性。内蒙古人社厅2020年度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能够起到应有的支撑。本指标满分1分1分

3.资产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内蒙古人社厅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的保障情况好。本指标满分2分,得2分

2)资产管理安全性。内蒙古人社厅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金安全运行情况良好。本指标满分3分3分

3)固定资产利用率。内蒙古人社厅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为100%,固定资产使用效率高。本指标满分2分,得2分

综上,过程评价满分30分,评价得分28.70分。

(三)产出评价分析

1.职责履行

1)实际完成率

根据上述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内蒙古人社厅2020年度圆满完成计划工作任务,实际完成工作数与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比率为100%,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高。本指标满分6分,得6分

2)完成及时率。内蒙古人社厅2020年度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为100%,反映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高。本指标满分6分,得6分

3)质量达标率。内蒙古人社厅2020年度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为100%,反映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高。本指标满分6分,得6分

4)重点工作办结率。内蒙古人社厅2020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为100%,反映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高。本指标满分6分,得6分

综上,产出评价满分24分,评价得分24分。

(四)效果评价分析

1.社会效益。内蒙古人社厅部门整体支出保障其正确履职,促进了建立“覆盖更广、保障更全、协调统筹”的社会保险制度制,为提升农村牧区居民生活质量,推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提供了保障。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由政府的主导和兜底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社保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了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作用,促进采取居家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政府支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办法,全力推进了社保服务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有力保证抓好重点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13.77万人,完成年度计划106%。各级人社部门把稳就业、保居民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本指标满分10分,得9分

2)可持续影响。内蒙古人社厅部门整体支出保障其正确履职,能够积极保障人民群众的切实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拉动消费、 扩大就业,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本指标满分6分,得5分

3)服务对象满意度。对本次绩效评价满意度调查问 卷由广大民众在线回答。根据问卷在线回答情况,有效回答人238人次,满意度达到85%。本指标满分10分,得8分

综上,效果评价满分26分,评价得分22分。

四、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2020年度,内蒙古人社厅履行职责过程中能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服从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正确履职,能够全面、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全年工作计划,通过内蒙古人社厅的正确履职,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满意度高。

综上,内蒙古人社厅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分92.71分。其中,投入评价18分,过程评价28.70分,产出评价24分,效果评价22分,综合评价得分92.71分,绩效评价级别为“优”。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全面,未体现项目的产出及效果:绩效目标是对项目整体目标的分解和细化,为项目提供一个客观的评价标准,便于对项目进行管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根据自治区财政要求,在年初申报预算时填报了部门项目的绩效目标,但填报的绩效目标不够全面,未能体现该项目的产出和效果,不符合绩效目标设置要求,不利于绩效管理的实施。

(二)原因分析

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不够细化,究其原因,对于项目绩效评价目标及管理没有深刻的理解,对于项目实际运转情况没有实质了解,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缺乏有效沟通,导致绩效目标设置不切合实际,未能真实反映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

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