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2-0251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2〕74号
成文日期 2022-05-12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2-0251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2〕74号
成文日期 2022-05-12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5 15:25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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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5月15日是第32个全国助残日。按照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32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总体安排和2022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国助残日期间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促进就业,真情帮扶。

二、服务对象

以有就业创业意愿和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重点是残疾人大学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和农牧区残疾人。

三、目标任务

依托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重点面向残疾人服务对象,集中开展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推进残疾人就业宣传年和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推动服务下沉基层,营造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支持有意愿和有条件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

四、主要措施

(一)开展情况摸查。结合实际主动开展电话调查、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了解掌握辖区内残疾人特别是残疾人大学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农牧区残疾人就业失业状态和就业创业需求,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并录入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实名制信息统计系统,加强数据管理和动态更新,夯实就业服务工作基础。

(二)强化政策宣传。持续推进“2022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各类渠道宣传助残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服务成果。同时,主动发布各类政策措施和活动信息,相应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信息、送温暖活动,及时帮助残疾群众和用人单位知晓政策、享受政策。

(三)突出重点群体。聚焦重点服务对象,推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行动,持续做好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安置、易地搬迁残疾人就业帮扶、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援助。支持帮助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创业。统筹用好现有公益性岗位,对有就业意愿和条件但确实难以通过市场化、社会化途径就业的残疾人,提供兜底帮扶措施。

(四)加强技能培训。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用人单位参与培训体系建设,引导职业院校积极开发面向残疾人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分类开展精准培训。积极引导残疾人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费、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五)优化就业服务。着眼长效机制,加强精准识别、精准服务,持续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适应残疾人就业创业需求,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各类残疾人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依托自治区“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会人力资源机构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积极收集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信息,帮助残疾人与用人单位实现精准人岗对接。扩大残疾人就地就近就业机会,支持残疾人灵活就业和依托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自主创业。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结合2022年春季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活动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政策,使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都能享受相关政策,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专人专责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各类服务,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积极性,务实高效开展帮扶活动。

(二)加强调度协调。各盟市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强化工作调度和协调配合,做细做实工作预案,灵活组织调整各类线上线下活动,确保人员安全和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强联系沟通。各地要在活动期间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6月10日前总结报送相关情况和图文信息。遇有重大事件及时处置有关情况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残疾人联合会报告。

附件:2022 年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情况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5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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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2-0251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2〕74号
成文日期 2022-05-12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5 15:25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朗读

关于开展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5月15日是第32个全国助残日。按照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32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总体安排和2022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国助残日期间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促进就业,真情帮扶。
  二、服务对象
  以有就业创业意愿和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重点是残疾人大学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和农牧区残疾人。
  三、目标任务
  依托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重点面向残疾人服务对象,集中开展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推进残疾人就业宣传年和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推动服务下沉基层,营造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支持有意愿和有条件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
  四、主要措施
  (一)开展情况摸查。结合实际主动开展电话调查、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了解掌握辖区内残疾人特别是残疾人大学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农牧区残疾人就业失业状态和就业创业需求,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并录入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实名制信息统计系统,加强数据管理和动态更新,夯实就业服务工作基础。
  (二)强化政策宣传。持续推进“2022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各类渠道宣传助残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服务成果。同时,主动发布各类政策措施和活动信息,相应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信息、送温暖活动,及时帮助残疾群众和用人单位知晓政策、享受政策。
  (三)突出重点群体。聚焦重点服务对象,推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行动,持续做好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安置、易地搬迁残疾人就业帮扶、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援助。支持帮助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创业。统筹用好现有公益性岗位,对有就业意愿和条件但确实难以通过市场化、社会化途径就业的残疾人,提供兜底帮扶措施。
  (四)加强技能培训。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用人单位参与培训体系建设,引导职业院校积极开发面向残疾人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分类开展精准培训。积极引导残疾人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费、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五)优化就业服务。着眼长效机制,加强精准识别、精准服务,持续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适应残疾人就业创业需求,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各类残疾人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依托自治区“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会人力资源机构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积极收集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信息,帮助残疾人与用人单位实现精准人岗对接。扩大残疾人就地就近就业机会,支持残疾人灵活就业和依托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自主创业。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结合2022年春季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活动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政策,使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都能享受相关政策,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专人专责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各类服务,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积极性,务实高效开展帮扶活动。
  (二)加强调度协调。各盟市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强化工作调度和协调配合,做细做实工作预案,灵活组织调整各类线上线下活动,确保人员安全和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强联系沟通。各地要在活动期间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于6月10日前总结报送相关情况和图文信息。遇有重大事件及时处置有关情况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残疾人联合会报告。
   
   
  附件:2022 年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情况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5月12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5月15日是第32个全国助残日。按照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32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总体安排和2022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国助残日期间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促进就业,真情帮扶。

二、服务对象

以有就业创业意愿和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重点是残疾人大学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和农牧区残疾人。

三、目标任务

依托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重点面向残疾人服务对象,集中开展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推进残疾人就业宣传年和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推动服务下沉基层,营造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支持有意愿和有条件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

四、主要措施

(一)开展情况摸查。结合实际主动开展电话调查、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了解掌握辖区内残疾人特别是残疾人大学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农牧区残疾人就业失业状态和就业创业需求,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并录入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实名制信息统计系统,加强数据管理和动态更新,夯实就业服务工作基础。

(二)强化政策宣传。持续推进“2022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各类渠道宣传助残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服务成果。同时,主动发布各类政策措施和活动信息,相应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信息、送温暖活动,及时帮助残疾群众和用人单位知晓政策、享受政策。

(三)突出重点群体。聚焦重点服务对象,推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行动,持续做好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安置、易地搬迁残疾人就业帮扶、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援助。支持帮助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创业。统筹用好现有公益性岗位,对有就业意愿和条件但确实难以通过市场化、社会化途径就业的残疾人,提供兜底帮扶措施。

(四)加强技能培训。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用人单位参与培训体系建设,引导职业院校积极开发面向残疾人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分类开展精准培训。积极引导残疾人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费、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五)优化就业服务。着眼长效机制,加强精准识别、精准服务,持续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适应残疾人就业创业需求,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各类残疾人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依托自治区“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会人力资源机构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积极收集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信息,帮助残疾人与用人单位实现精准人岗对接。扩大残疾人就地就近就业机会,支持残疾人灵活就业和依托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自主创业。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结合2022年春季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活动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政策,使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都能享受相关政策,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专人专责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各类服务,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积极性,务实高效开展帮扶活动。

(二)加强调度协调。各盟市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强化工作调度和协调配合,做细做实工作预案,灵活组织调整各类线上线下活动,确保人员安全和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强联系沟通。各地要在活动期间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6月10日前总结报送相关情况和图文信息。遇有重大事件及时处置有关情况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残疾人联合会报告。

附件:2022 年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情况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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