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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竞争性选择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20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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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失业保险基金拨付工作,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完整、可持续,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部门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账户类型

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呼和浩特市内1家银行开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

二、选择方式

由符合条件银行报名参与竞争,评选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与银行进行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最终结果择优确定1家入选银行。

三、参与银行资格要求

本次参加竞争性方式选择的银行,除符合国家政策及财政、金融部门相关规定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开户银行应是资金存放主体所在地的社会保障卡签约金融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重大违规记录

(三)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资产利润率流动性比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5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五)银行系统能够与社保业务系统财务系统实现无障碍对接

(六)对存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的存款执行利率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定期存款利率为基础,执行最优惠利率

(七)免除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开户费用、账户管理费用、转账和网银支付等手续费用,免网银服务费、U盾年费、账户维护费等其他费用

(八)能够安排专人办理失业保险金拨付业务,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确保失业保险基金按时足额拨付

(九)支持配合开展各项社会保险相关业务。

四、评分办法

本次竞争性方式选择银行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评分指标包括通用指标和自选指标。

(一)通用指标包括经营状况、贡献程度和利率水平指标。

1.经营状况指标包括参与银行净资产总额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资产利润率流动性比率5项指标。

2.贡献程度指标包括参与银行对内蒙古建设“五大任务”相关贷款情况、针对呼和浩特市小微企业及乡村振兴领域贷款情况和支持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度3项指标。

3.利率水平指标参与银行对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的存款提供的利率水平。

通用指标得分=经营状况指标得分+贡献程度指标得分+利率水平指标得分。

(二)自选指标为服务水平指标。

服务水平指标包括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日交易限额和建立单笔大额支付预警机制情况;社银平台建设和使用情况;收到开户单位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指令后,基金支付到账和结果反馈情况;免除手续费等相关费用情况;建立线上和线下定期对账机制,并根据开户单位对账需求提供格式规范的对账单等对账服务情况;目前在我区盟市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数量中的占比情况;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和管控情况;支持配合开展社会保险工作情况共8项指标。

自选指标得分=服务水平各指标得分之和。

参评银行最终得分为去掉全体评选人员评分中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数(保留两位小数)。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截2024年1127日上午9:30。

(二)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3号504办公室。

(三)报名资料。参与银行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5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函。

4.廉政承诺书。

5.参与银行已披露的2023年度官方数据报告中的净资产总额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资产利润率流动性比率等指标数据参与银行截至2023年末对内蒙古建设“五大任务”相关贷款情况、针对呼和浩特市小微企业及乡村振兴领域贷款情况、支持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度(包括但不限于免息、降息、认购政府债券、贷款)等指标数据。

6.执行利率和服务水平等相关材料。

7.服务我区社会保险工作情况,以及今后两年内的支持计划。

上述资料装订成册进行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封面上注明银行名称。逾期送达、邮寄送达或未按要求准备的不接收,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参选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如参与银行提供虚假资料或拒绝履行承诺,取消其参选资格。

(二)资金存放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参与银行应当服从政策调整。

三)公告期限: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

(四)联系人及电话:刘向东0471-6606116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竞争性选择银行报名表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0日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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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竞争性选择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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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竞争性选择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失业保险基金拨付工作,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完整、可持续,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部门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账户类型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呼和浩特市内1家银行开立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二、选择方式由符合条件银行报名参与竞争,评选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与银行进行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最终结果择优确定1家入选银行。三、参与银行资格要求本次参加竞争性方式选择的银行,除符合国家政策及财政、金融部门相关规定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开户银行应是资金存放主体所在地的社会保障卡签约金融机构。(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重大违规记录。(三)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资产利润率、流动性比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5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五)银行系统能够与社保业务系统、财务系统实现无障碍对接。(六)对存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的存款执行利率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定期存款利率为基础,执行最优惠利率。(七)免除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免开户费用、账户管理费用、转账和网银支付等手续费用,免网银服务费、U盾年费、账户维护费等其他费用。(八)能够安排专人办理失业保险基金拨付业务,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并确保失业保险基金按时足额拨付。(九)能够支持配合开展各项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四、评分办法本次竞争性方式选择银行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评分指标包括通用指标和自选指标。(一)通用指标包括经营状况、贡献程度和利率水平指标。1.经营状况指标,包括参与银行净资产总额、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资产利润率、流动性比率共5项指标。2.贡献程度指标,包括参与银行对内蒙古建设“五大任务”相关贷款情况、针对呼和浩特市小微企业及乡村振兴领域贷款情况和支持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度共3项指标。3.利率水平指标,参与银行对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的存款提供的利率水平。通用指标得分=经营状况指标得分+贡献程度指标得分+利率水平指标得分。(二)自选指标为服务水平指标。服务水平指标,包括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日交易限额和建立单笔大额支付预警机制情况;社银平台建设和使用情况;收到开户单位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指令后,基金支付到账和结果反馈情况;免除手续费等相关费用情况;建立线上和线下定期对账机制,并根据开户单位对账需求提供格式规范的对账单等对账服务情况;目前在我区盟市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数量中的占比情况;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和管控情况;支持配合开展社会保险工作情况共8项指标。自选指标得分=服务水平各指标得分之和。参评银行最终得分为去掉全体评选人员评分中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数(保留两位小数)。五、报名方式(一)报名截止时间。截止2024年11月27日上午9:30。(二)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3号504办公室。(三)报名资料。参与银行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报名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5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函。4.廉政承诺书。5.参与银行已披露的2023年度官方数据报告中的净资产总额、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资产利润率、流动性比率等指标数据;参与银行截至2023年末对内蒙古建设“五大任务”相关贷款情况、针对呼和浩特市小微企业及乡村振兴领域贷款情况、支持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度(包括但不限于免息、降息、认购政府债券、贷款)等指标数据。6.执行利率和服务水平等相关材料。7.服务我区社会保险工作情况,以及今后两年内的支持计划。上述资料装订成册进行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封面上注明银行名称。逾期送达、邮寄送达或未按要求准备的不接收,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参选资格。六、其他事项(一)如参与银行提供虚假资料或拒绝履行承诺,取消其参选资格。(二)资金存放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参与银行应当服从政策调整。(三)公告期限: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四)联系人及电话: 刘向东  0471-6606116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竞争性选择银行报名表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0日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失业保险基金拨付工作,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完整、可持续,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部门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账户类型

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呼和浩特市内1家银行开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

二、选择方式

由符合条件银行报名参与竞争,评选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与银行进行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最终结果择优确定1家入选银行。

三、参与银行资格要求

本次参加竞争性方式选择的银行,除符合国家政策及财政、金融部门相关规定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开户银行应是资金存放主体所在地的社会保障卡签约金融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重大违规记录

(三)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资产利润率流动性比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5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五)银行系统能够与社保业务系统财务系统实现无障碍对接

(六)对存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的存款执行利率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定期存款利率为基础,执行最优惠利率

(七)免除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开户费用、账户管理费用、转账和网银支付等手续费用,免网银服务费、U盾年费、账户维护费等其他费用

(八)能够安排专人办理失业保险金拨付业务,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确保失业保险基金按时足额拨付

(九)支持配合开展各项社会保险相关业务。

四、评分办法

本次竞争性方式选择银行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评分指标包括通用指标和自选指标。

(一)通用指标包括经营状况、贡献程度和利率水平指标。

1.经营状况指标包括参与银行净资产总额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资产利润率流动性比率5项指标。

2.贡献程度指标包括参与银行对内蒙古建设“五大任务”相关贷款情况、针对呼和浩特市小微企业及乡村振兴领域贷款情况和支持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度3项指标。

3.利率水平指标参与银行对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的存款提供的利率水平。

通用指标得分=经营状况指标得分+贡献程度指标得分+利率水平指标得分。

(二)自选指标为服务水平指标。

服务水平指标包括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日交易限额和建立单笔大额支付预警机制情况;社银平台建设和使用情况;收到开户单位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指令后,基金支付到账和结果反馈情况;免除手续费等相关费用情况;建立线上和线下定期对账机制,并根据开户单位对账需求提供格式规范的对账单等对账服务情况;目前在我区盟市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数量中的占比情况;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和管控情况;支持配合开展社会保险工作情况共8项指标。

自选指标得分=服务水平各指标得分之和。

参评银行最终得分为去掉全体评选人员评分中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数(保留两位小数)。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截2024年1127日上午9:30。

(二)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3号504办公室。

(三)报名资料。参与银行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5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函。

4.廉政承诺书。

5.参与银行已披露的2023年度官方数据报告中的净资产总额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资产利润率流动性比率等指标数据参与银行截至2023年末对内蒙古建设“五大任务”相关贷款情况、针对呼和浩特市小微企业及乡村振兴领域贷款情况、支持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度(包括但不限于免息、降息、认购政府债券、贷款)等指标数据。

6.执行利率和服务水平等相关材料。

7.服务我区社会保险工作情况,以及今后两年内的支持计划。

上述资料装订成册进行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封面上注明银行名称。逾期送达、邮寄送达或未按要求准备的不接收,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参选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如参与银行提供虚假资料或拒绝履行承诺,取消其参选资格。

(二)资金存放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参与银行应当服从政策调整。

三)公告期限: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

(四)联系人及电话:刘向东0471-6606116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竞争性选择银行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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