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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本级2025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费用使用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24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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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有关规定,现对自治区本级2025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及费用使用情况

20251217自治区本级工伤预防项目经评估验收通过。2025年工伤预防费共支出342.489万元

二、公示时间

20251224—20251230

三、受理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等方式进行监督举报。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260710

受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67302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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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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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本级2025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费用使用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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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本级2025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费用使用情况的公示,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有关规定,现对自治区本级2025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使用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实施情况及费用使用情况2025年12月17日,自治区本级工伤预防项目经评估验收通过。2025年工伤预防费共支出342.489万元。二、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30日三、受理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等方式进行监督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受理电话:(0471)6260710受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67号302室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24日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有关规定,现对自治区本级2025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及费用使用情况

20251217自治区本级工伤预防项目经评估验收通过。2025年工伤预防费共支出342.489万元

二、公示时间

20251224—20251230

三、受理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等方式进行监督举报。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260710

受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67302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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