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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各族群众铺就幸福养老路——内蒙古不断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发布时间: 2025-01-20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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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聚焦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推动全区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健全,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稳步提升,补充养老保险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截至2024年12月底,内蒙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773万人,参保覆盖率超过95%。

    2024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意见》出台,有力有效推动了养老保险领域各项改革工作,越织越密的社会保障网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各族群众铺就了幸福养老之路。

    聚焦规范统一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内蒙古深入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压实地方支出责任,实现政策、经办、基金“三个”统一规范。

    针对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低的问题,内蒙古提出要逐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在严格执行统一政策、统一经办规程、统一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强化基金预算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基金统筹级次提高到盟市级。

    聚焦提高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自2024年7月1日起,内蒙古在中央基础养老金提高20元基础上,将基础养老金上调7元,全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177元,惠及290.8万名领待人员。

    当地大力推行集体经济补助工作,全年全区13个盟市73个旗县(市、区)247个嘎查村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工作,惠及1.2万名参保群众,补助金额达到249.9万元,有效拓宽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渠道。

    聚焦探索创新 补充养老保险加快发展

    针对《意见》中提出的要加大企业年金扩面力度,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配套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企业年金的指导意见》,从扩大覆盖范围、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宣传力度三个方面提出8条具体举措,持续推动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截至2024年底,国有企业建立年金单位数量同比增长了56%。同时,内蒙古按照国家部署,会同财政、税务等多部门联合召开工作会作出专项部署安排,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意见》还提出了“边境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其他有条件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参加个人养老金的引进人才与紧缺人才建立个人养老金补贴制度”,助力引才留才。

    为进一步加大补充养老保险宣传力度,内蒙古印发《关于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宣传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银企推介活动,197家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服务机构和3436家参保单位在各地参加活动,现场直接签订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相关意向书15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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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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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各族群众铺就幸福养老路——内蒙古不断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发布时间:2025-01-20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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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各族群众铺就幸福养老路——内蒙古不断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2024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聚焦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推动全区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健全,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稳步提升,补充养老保险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截至2024年12月底,内蒙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773万人,参保覆盖率超过95%。    2024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意见》出台,有力有效推动了养老保险领域各项改革工作,越织越密的社会保障网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各族群众铺就了幸福养老之路。    聚焦规范统一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内蒙古深入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压实地方支出责任,实现政策、经办、基金“三个”统一规范。    针对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低的问题,内蒙古提出要逐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在严格执行统一政策、统一经办规程、统一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强化基金预算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基金统筹级次提高到盟市级。    聚焦提高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自2024年7月1日起,内蒙古在中央基础养老金提高20元基础上,将基础养老金上调7元,全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177元,惠及290.8万名领待人员。    当地大力推行集体经济补助工作,全年全区13个盟市73个旗县(市、区)247个嘎查村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工作,惠及1.2万名参保群众,补助金额达到249.9万元,有效拓宽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渠道。    聚焦探索创新 补充养老保险加快发展    针对《意见》中提出的要加大企业年金扩面力度,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配套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企业年金的指导意见》,从扩大覆盖范围、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宣传力度三个方面提出8条具体举措,持续推动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截至2024年底,国有企业建立年金单位数量同比增长了56%。同时,内蒙古按照国家部署,会同财政、税务等多部门联合召开工作会作出专项部署安排,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意见》还提出了“边境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其他有条件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参加个人养老金的引进人才与紧缺人才建立个人养老金补贴制度”,助力引才留才。    为进一步加大补充养老保险宣传力度,内蒙古印发《关于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宣传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银企推介活动,197家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服务机构和3436家参保单位在各地参加活动,现场直接签订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相关意向书152份。

    2024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聚焦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推动全区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健全,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稳步提升,补充养老保险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截至2024年12月底,内蒙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773万人,参保覆盖率超过95%。

    2024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意见》出台,有力有效推动了养老保险领域各项改革工作,越织越密的社会保障网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各族群众铺就了幸福养老之路。

    聚焦规范统一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内蒙古深入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压实地方支出责任,实现政策、经办、基金“三个”统一规范。

    针对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低的问题,内蒙古提出要逐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在严格执行统一政策、统一经办规程、统一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强化基金预算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基金统筹级次提高到盟市级。

    聚焦提高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自2024年7月1日起,内蒙古在中央基础养老金提高20元基础上,将基础养老金上调7元,全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177元,惠及290.8万名领待人员。

    当地大力推行集体经济补助工作,全年全区13个盟市73个旗县(市、区)247个嘎查村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工作,惠及1.2万名参保群众,补助金额达到249.9万元,有效拓宽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渠道。

    聚焦探索创新 补充养老保险加快发展

    针对《意见》中提出的要加大企业年金扩面力度,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配套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企业年金的指导意见》,从扩大覆盖范围、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宣传力度三个方面提出8条具体举措,持续推动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截至2024年底,国有企业建立年金单位数量同比增长了56%。同时,内蒙古按照国家部署,会同财政、税务等多部门联合召开工作会作出专项部署安排,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意见》还提出了“边境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其他有条件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参加个人养老金的引进人才与紧缺人才建立个人养老金补贴制度”,助力引才留才。

    为进一步加大补充养老保险宣传力度,内蒙古印发《关于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宣传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银企推介活动,197家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服务机构和3436家参保单位在各地参加活动,现场直接签订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相关意向书15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