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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保障报》署名文章|聚力谋发展 实干惠民生 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贡献人社力量

发布时间: 2025-03-17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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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谋发展 实干惠民生 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贡献人社力量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 翟瑛珺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上再上水平,特别是要抓好就业这个最基本的民生。《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更大力度稳定和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内蒙古人社部门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认真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作部署,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力稳就业、惠民生、聚人才、护权益,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贡献人社力量。

以开展就业促进行动为牵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内蒙古人社部门将坚决扛牢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就业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深入实施就业扩容提质工程,全力稳住就业大局。强化就业岗位挖掘,会同发改等部门,加快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在制定政策、开展招商引资、实施重大项目中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推动产业与就业互促共进,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稳步提高第二产业就业比重,扩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2025年新挖掘就业岗位50万个以上,推动稳增长和稳就业良性循环,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国家即将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技能内蒙古行动”,围绕康养托育、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新职业等就业容量大、供需矛盾突出的行业领域,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2025年各行业职业技能培训规模达到35万人次以上。强化重点群体保障,深化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挖掘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岗位,稳定政策性就业岗位规模,扩大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至3000人;稳定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就业规模,开展好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拓展农牧民工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渠道,每个盟市至少培育1个“职业技能培训+劳务”品牌,进一步提升转移就业质量;对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进行赋码跟进服务,精准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压实分级分类帮扶责任,兜牢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底线。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深化“创业内蒙古行动”,完善和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大创业指导专业化队伍建设,每个盟市至少建立1个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和2万元的创业补贴,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强化就业公共服务,依托党群服务中心、高校、零工市场等优化升级不少于300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尽快上线“就业内蒙古”求职招聘平台和“蒙速聘”移动客户端,搭建便捷高效的就业信息化服务平台,促进供需精准对接。

以健全体系和精准扩面为关键,织密社会保障民生网。深入实施社会保障改革提质工程,紧盯扩面、提标、发放等关键环节,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持续落实完善政策,规范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健全居民养老保险筹资和调整机制,加大企业年金扩面力度,推动国有单位“全覆盖”、私营单位“能建尽建”,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提升个人养老金参与率与缴费率。持续扩大参保范围,聚焦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职工等重点群体,开展高质量扩面专项行动,有效引导“漏保”“脱保”“断保”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工作,力争每个旗县区至少要有1个嘎查村。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加快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完善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拓展全区社保各险种业务“同审统办”事项,推动更多服务实现“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推动出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进一步拓展社会保障卡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惠民惠农补贴等方面的应用场景。

以完善人才引育留用机制为抓手,持续激发人才活力。深入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引育提质工程,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汇聚人才资源、筑牢人才支撑。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完善梯次递进的人才选拔评价体系,持续实施“英才兴蒙”工程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开展内蒙古杰出人才奖选拔表彰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博士后工作站与流动站的联招联培、共建共享,加强留学人员赋码统计工作,开展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集群产业链发展,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养为主渠道,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通过联合举办“高级工班”“技师班”“工匠班”等,加快培育知识型、创新型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和复合技能型的技能人才。深入推行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工学一体化专业占比提高到50%以上。建立东西部2个区域性技工院校联盟。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引进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培育一批竞争力强、服务完善的骨干企业,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承接市场调查、岗位归集、招聘活动等更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组建内蒙古人力资源行业数智化高质量发展联盟,提升机构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以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为基础,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实施劳动关系治理提质工程,统筹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服务助力企业发展。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加强劳动关系基层治理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电子劳动合同推广应用,开展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规范企业劳务派遣用工。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开展“两新”权益保障专项行动,引导企业依规制定修订新就业形态劳动规则。会同总工会等部门,引导新业态企业建会入会,推进新业态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机制。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质效,深入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行动,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仲裁”平台,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推进法院和人社部门在线调解平台“总对总”对接工作,推动劳动纠纷一体化解。提升根治欠薪整体水平,尽快推动出台并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夯实“双驻双查”工作基础,将工程项目全部纳入信息化平台进行监控,规范工程项目预警平台信息的填报,健全举报投诉、动态监管、信用惩戒等机制,完善横向贯通、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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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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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保障报》署名文章|聚力谋发展 实干惠民生 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贡献人社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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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保障报》署名文章|聚力谋发展 实干惠民生 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贡献人社力量, 聚力谋发展 实干惠民生 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贡献人社力量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 翟瑛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上再上水平,特别是要抓好就业这个最基本的民生。《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更大力度稳定和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内蒙古人社部门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认真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作部署,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力稳就业、惠民生、聚人才、护权益,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贡献人社力量。以开展就业促进行动为牵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内蒙古人社部门将坚决扛牢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就业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深入实施就业扩容提质工程,全力稳住就业大局。强化就业岗位挖掘,会同发改等部门,加快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在制定政策、开展招商引资、实施重大项目中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推动产业与就业互促共进,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稳步提高第二产业就业比重,扩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2025年新挖掘就业岗位50万个以上,推动稳增长和稳就业良性循环,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国家即将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技能内蒙古行动”,围绕康养托育、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新职业等就业容量大、供需矛盾突出的行业领域,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2025年各行业职业技能培训规模达到35万人次以上。强化重点群体保障,深化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挖掘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岗位,稳定政策性就业岗位规模,扩大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至3000人;稳定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就业规模,开展好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拓展农牧民工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渠道,每个盟市至少培育1个“职业技能培训+劳务”品牌,进一步提升转移就业质量;对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进行赋码跟进服务,精准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压实分级分类帮扶责任,兜牢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底线。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深化“创业内蒙古行动”,完善和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大创业指导专业化队伍建设,每个盟市至少建立1个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和2万元的创业补贴,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强化就业公共服务,依托党群服务中心、高校、零工市场等优化升级不少于300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尽快上线“就业内蒙古”求职招聘平台和“蒙速聘”移动客户端,搭建便捷高效的就业信息化服务平台,促进供需精准对接。以健全体系和精准扩面为关键,织密社会保障民生网。深入实施社会保障改革提质工程,紧盯扩面、提标、发放等关键环节,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持续落实完善政策,规范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健全居民养老保险筹资和调整机制,加大企业年金扩面力度,推动国有单位“全覆盖”、私营单位“能建尽建”,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提升个人养老金参与率与缴费率。持续扩大参保范围,聚焦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职工等重点群体,开展高质量扩面专项行动,有效引导“漏保”“脱保”“断保”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工作,力争每个旗县区至少要有1个嘎查村。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加快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完善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拓展全区社保各险种业务“同审统办”事项,推动更多服务实现“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推动出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进一步拓展社会保障卡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惠民惠农补贴等方面的应用场景。以完善人才引育留用机制为抓手,持续激发人才活力。深入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引育提质工程,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汇聚人才资源、筑牢人才支撑。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完善梯次递进的人才选拔评价体系,持续实施“英才兴蒙”工程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开展内蒙古杰出人才奖选拔表彰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博士后工作站与流动站的联招联培、共建共享,加强留学人员赋码统计工作,开展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集群产业链发展,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养为主渠道,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通过联合举办“高级工班”“技师班”“工匠班”等,加快培育知识型、创新型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和复合技能型的技能人才。深入推行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工学一体化专业占比提高到50%以上。建立东西部2个区域性技工院校联盟。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引进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培育一批竞争力强、服务完善的骨干企业,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承接市场调查、岗位归集、招聘活动等更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组建内蒙古人力资源行业数智化高质量发展联盟,提升机构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以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为基础,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实施劳动关系治理提质工程,统筹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服务助力企业发展。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加强劳动关系基层治理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电子劳动合同推广应用,开展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规范企业劳务派遣用工。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开展“两新”权益保障专项行动,引导企业依规制定修订新就业形态劳动规则。会同总工会等部门,引导新业态企业建会入会,推进新业态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机制。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质效,深入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行动,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仲裁”平台,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推进法院和人社部门在线调解平台“总对总”对接工作,推动劳动纠纷一体化解。提升根治欠薪整体水平,尽快推动出台并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夯实“双驻双查”工作基础,将工程项目全部纳入信息化平台进行监控,规范工程项目预警平台信息的填报,健全举报投诉、动态监管、信用惩戒等机制,完善横向贯通、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聚力谋发展 实干惠民生 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贡献人社力量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 翟瑛珺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上再上水平,特别是要抓好就业这个最基本的民生。《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更大力度稳定和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内蒙古人社部门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认真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作部署,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力稳就业、惠民生、聚人才、护权益,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贡献人社力量。

以开展就业促进行动为牵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内蒙古人社部门将坚决扛牢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就业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深入实施就业扩容提质工程,全力稳住就业大局。强化就业岗位挖掘,会同发改等部门,加快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在制定政策、开展招商引资、实施重大项目中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推动产业与就业互促共进,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稳步提高第二产业就业比重,扩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2025年新挖掘就业岗位50万个以上,推动稳增长和稳就业良性循环,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国家即将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技能内蒙古行动”,围绕康养托育、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新职业等就业容量大、供需矛盾突出的行业领域,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2025年各行业职业技能培训规模达到35万人次以上。强化重点群体保障,深化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挖掘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岗位,稳定政策性就业岗位规模,扩大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至3000人;稳定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就业规模,开展好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拓展农牧民工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渠道,每个盟市至少培育1个“职业技能培训+劳务”品牌,进一步提升转移就业质量;对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进行赋码跟进服务,精准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压实分级分类帮扶责任,兜牢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底线。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深化“创业内蒙古行动”,完善和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大创业指导专业化队伍建设,每个盟市至少建立1个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和2万元的创业补贴,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强化就业公共服务,依托党群服务中心、高校、零工市场等优化升级不少于300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尽快上线“就业内蒙古”求职招聘平台和“蒙速聘”移动客户端,搭建便捷高效的就业信息化服务平台,促进供需精准对接。

以健全体系和精准扩面为关键,织密社会保障民生网。深入实施社会保障改革提质工程,紧盯扩面、提标、发放等关键环节,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持续落实完善政策,规范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健全居民养老保险筹资和调整机制,加大企业年金扩面力度,推动国有单位“全覆盖”、私营单位“能建尽建”,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提升个人养老金参与率与缴费率。持续扩大参保范围,聚焦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职工等重点群体,开展高质量扩面专项行动,有效引导“漏保”“脱保”“断保”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工作,力争每个旗县区至少要有1个嘎查村。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加快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完善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拓展全区社保各险种业务“同审统办”事项,推动更多服务实现“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推动出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进一步拓展社会保障卡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惠民惠农补贴等方面的应用场景。

以完善人才引育留用机制为抓手,持续激发人才活力。深入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引育提质工程,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汇聚人才资源、筑牢人才支撑。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完善梯次递进的人才选拔评价体系,持续实施“英才兴蒙”工程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开展内蒙古杰出人才奖选拔表彰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博士后工作站与流动站的联招联培、共建共享,加强留学人员赋码统计工作,开展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集群产业链发展,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养为主渠道,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通过联合举办“高级工班”“技师班”“工匠班”等,加快培育知识型、创新型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和复合技能型的技能人才。深入推行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工学一体化专业占比提高到50%以上。建立东西部2个区域性技工院校联盟。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引进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培育一批竞争力强、服务完善的骨干企业,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承接市场调查、岗位归集、招聘活动等更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组建内蒙古人力资源行业数智化高质量发展联盟,提升机构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以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为基础,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实施劳动关系治理提质工程,统筹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服务助力企业发展。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加强劳动关系基层治理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电子劳动合同推广应用,开展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规范企业劳务派遣用工。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开展“两新”权益保障专项行动,引导企业依规制定修订新就业形态劳动规则。会同总工会等部门,引导新业态企业建会入会,推进新业态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机制。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质效,深入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行动,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仲裁”平台,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推进法院和人社部门在线调解平台“总对总”对接工作,推动劳动纠纷一体化解。提升根治欠薪整体水平,尽快推动出台并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夯实“双驻双查”工作基础,将工程项目全部纳入信息化平台进行监控,规范工程项目预警平台信息的填报,健全举报投诉、动态监管、信用惩戒等机制,完善横向贯通、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