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4-05-30 16:5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史福蒙代表提出的第070号《关于进一步改善乡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近年来,为支持基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为基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办法。

一、关于公开招聘

为有效缓解基层事业单位“招人难”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我厅积极指导各地区做好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一是指导基层事业单位合理设置招聘条件。招聘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放宽;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最低可以到高中、中专(含技工院校),但不突破行业职业准入对学历的要求;招聘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可以不作专业限制,招聘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专业要求。二是鼓励改进招聘方式方法。对艰苦边远地区旗县、苏木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可采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等方式招聘;对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根据实际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鼓励引导紧缺人才向基层流动。

二、关于从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方面改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

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基层卫生人才职称评审的倾斜政策,帮助改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一是为基层卫生人才制定规划了2条高级职称晋升路径,基层卫生人才既可以选择参加社会化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也可以选择参加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基层卫生职称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要求,注重评价临床能力、实践经验和服务质量,学历、业绩等条件低于社会化卫生职称评审条件。二是对在旗县(市、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或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和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三是自治区要求城市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的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指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抓好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为改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和人才队伍力量贡献人社力量。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