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4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梁丽代表提出的第446号《关于扶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由我厅协助办理。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我厅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细化落实举措,积极推动各项惠企助企政策落地落实。
一、制定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
为促进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各类民营企业发展,立足部门主责主业,今年2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举措》,围绕扩大民营企业技术技能人才供给、优化民营企业就业创业服务、推动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社会保险惠企支持力度、提高涉企服务便捷性等5个方面,提出了32条具体支持举措,明确了责任处室,全力推动各项惠企政策和措施落地见效。
二、全力落实各项惠企助企政策
按照国家安排部署,我区将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年底。经办过程中,采取统一配置经办系统费率参数,实现所有参保企业和用人单位免申即享、应享尽享。同时,通过采取短信推送、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微信微博等方式,扩大政策知晓度,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今年1-4月,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减收2.05亿元,惠及企业9.8万户;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减收10.06亿元,惠及用人单位10.73万户;为0.59万户企业补发稳岗返还资金0.34亿元,惠及职工8.54万人。
三、聚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落实
(一)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从2023年10月起,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由3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并按规定落实贴息政策。1—4月,共为60家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8亿元。
(二)着力提升创业者创业能力。组织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重点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创业培训,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印发加强新业态网络创业培训工作通知,帮助有意愿从事新业态创业的群体投身到微商电商、网络直播、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创业。截至4月底,全区开展创业培训8035人。
四、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用工难题
为加快解决中小微等民营企业用工难题,一方面,全区各级人社部门以春秋季大型招聘会为牵引,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等系列招聘活动,增强劳动力资源有效供给,并通过发挥零工市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等就业服务作用,结合“大数据+铁脚板”就业服务模式,精准掌握用工和求职需求,强化用工信息双向对接,持续加强对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用工指导服务。截至4月底,全区共组织开展各类招聘会681场,参会企业2.01万家,提供就业岗位42.4万个次。另一方面,全区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开展“走基层送政策”“走流程优服务”“走企业访需求”等活动,2023年全区1909名人社服务专员主动联系企业,在靠前服务、精准对接过程中,从人社政策解读、招工用工、技能培训、劳动权益维护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人社服务,一对一服务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企业1.56万家,回应企业诉求4226条,解决用工需求7.49万人。
五、强化对民营企业人才支持力度
坚持企业需求为导向,广泛征集编制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加快民营企业人才集聚。今年3月,征集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为民营企业单设版块,涵盖113个企业的283个岗位、1304个用人需求。开展“广纳英才•智汇草原”专项引才活动,组织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用人单位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吉林大学等知名高校,举办内蒙古发展推介会暨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为区外高层次人才和民营企业搭建人才供需交流平台。2022—2023年,组织开展2次重点产业链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育奖励支持申报评选工作,共有82家重点产业链企业入选,其中民营企业入选69家,获1380万元人才引育奖励支持。2024年,我厅将继续开展重点产业链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育奖励支持申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从抓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落实、继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强化企业用工保障支持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各项惠企政策和举措落实落地,为我区民营经济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