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4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王彩荣代表提出的第448号《关于深度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拓宽营商环境服务途径,打造大型龙头民营企业的建议》由我厅协办。提案中主要涉及我厅建立人才引进激励激活机制,推动企业人才引育等办理事项。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近年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非公民营企业人才引育,不断优化内蒙古人才创新创业环境。
一是完善人才政策体系。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先后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19〕63号)等人才政策,在企业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提出多项创新性支持政策,进一步释放人才政策集聚效能。
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动态发布《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搭建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信息平台。2024年3月22日,集中发布《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产业链暨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涉及16条重点产业链上的64家企业154个岗位1098用人需求。将民营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纳入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等自治区各类人才选拔培养范围,每届均有民营企业人员入选。
三是强化民营企业人才培养。自治区人社厅依托高级研修项目、“服务业千人培训工程”组织自治区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研修班,2019年以来,培养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400余人次。围绕自治区打造的16条重点产业链,会同自治区农牧业厅、工信厅、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从2022年开始,连续开展企业人才引育奖励支持,对评审入选的82家企业共给予1645.8万元人才引进培养奖励支持,并组织入选企业赴浙江大学开展专题培训,为链上企业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对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虽然我们在民营企业人才引进培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我区非公民营企业吸引人才能力不强、各级财政投入不足、相关政策宣传不到位等情况一定程度影响了非公民营企业人才集聚。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在人才工作各个方面注重考虑非公企业诉求,切实提升对非公企业人才发展的服务保障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