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5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4-05-28 17:1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丰贺平代表提出的第650号《关于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的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强化技能培训,提高职业化水平

2021年7月,我厅联合民政厅、财政厅、商务厅、妇联印发了《关于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13号),从加强培训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培训标准、提高培训针对性、加强康养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开展康养服务人员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加强康养服务人员激励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对相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提升自治区康养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能。2022年5月,我厅会同发改委、教育厅等17个部门印发了《“技能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内人社发〔2022〕31号),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计划、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技能强企计划、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快培育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目前,我区共有26家自治区级家庭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充分利用其场地、师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做好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23年,全区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4.06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03%。

二、强化政策引领,培树劳务品牌

2022年1月,我厅会同发改委、教育厅等20个部门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劳务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内人社发〔2022〕3号),按照“一县一品牌”的要求,以培育壮大劳务品牌为抓手,以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提质扩容为目的,坚持发展劳务品牌与稳定和扩大就业相结合、技能品牌与输出品牌相结合、特色品牌与地域品牌相结合,全面实施劳务品牌培树专项行动计划,聚焦家政服务、生活餐饮、人力资源、养老服务等急需紧缺现代服务业,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手工艺、乡村旅游等文化旅游产品,紧盯国家及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等脱贫人口、搬迁群众、农村留守妇女较多的地区,着力培树高品质服务型和民生保障型劳务品牌,进一步促进我区农村牧区劳动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截至目前,共培树自治区级劳务品牌30个,盟市级劳务品牌52个,家政类劳务品牌16个。

三、下一步计划

我厅将继续开展好家政服务师资培训,初步建成师资库,征集公布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持续培育具有地域特色、带动就业能力较强的劳务品牌,围绕落实“一县一品牌”的目标要求,以品牌带动就业,提高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开展自治区级劳务品牌评审工作,建立健全各层级劳务品牌库。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