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14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30 17: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吴明学委员:

您提出的第0148号《关于加快加大基层医疗机构救治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中“加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人社部门高度重视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从政策支持、引进机制、人才服务等方面,大力鼓励支持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人员发展环境,提升岗位吸引力和竞争力。

一是完善人才政策体系。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19〕63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22〕9号)等人才政策,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提出多项创新性支持政策,集中释放人才政策集聚效能。特别是在《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党发〔2022〕2号)中明确赋予基层更多用人自主权,基层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合理划定成绩合格线。

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建立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发布机制,为内蒙古医科大学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各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搭建引进人才的信息平台,同步开展“广纳英才·智汇草原”系列引才活动,协助自治区卫生部门赴区内外重点知名高校举办内蒙古发展推介会暨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先后帮助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中医院、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等单位引进高层次医疗应用及科研人才85人。将引进的高层次优秀医疗人才纳入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等自治区各类人才选拔培养范围,积极构建自治区本级医疗人才蓄水池。同时,支持各盟市依托《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更加宽松、优惠的人才引进政策。

三是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给予人才评价政策倾斜,对长期在乡村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职称。卫生系统实施基层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政策实施以来先后有1500余名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进一步优化了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资源配置,畅通基层一线专技人员职称晋升通道,鼓励更多人才扎根基层。统筹考虑基层财政承受能力,科学调整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对基层卫生等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相对集中的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由原来的6%提高到了20%,有效稳定了基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依托专业技术人员研修项目和专家服务基层项目,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研学和交流平台,有针对性的提升专业技术素养。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各旗县医疗机构人员主要由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自治区人社部门将立足职能职责,继续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在人才和人事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充分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发展诉求,切实提升人才发展和队伍建设服务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28日



上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