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59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自治区委员会:
你单位提出的第0059号《关于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提案》收悉,现就“一、(三)要素保障仍需进一步加强。中人才引育等方面”相关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从政策支持、引进机制、人才服务等方面,大力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不断优化内蒙古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提升人才吸引力和竞争力。
一是完善人才政策体系。近年来,先后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19〕63号)等人才政策。2024年7月,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进行政策升级,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英才兴蒙”工程的实施意见》,在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提出多项创新性支持政策,进一步释放人才政策集聚效能。
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动态发布《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为区内民营企业搭建引进人才的信息平台。开展“广纳英才·智汇草原”系列引才活动,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区内外知名高校举办内蒙古发展推介会暨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为区外高层次人才和区内各民营企业搭建人才供需交流平台。将非公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纳入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等自治区各类人才选拔培养范围,每届均有民营企业人员入选。
三是强化民营企业人才培养。2019年以来,自治区人社厅依托高级研修项目、“服务业千人培训工程”组织自治区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研修班,培养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350余人次。围绕自治区首批打造16条重点产业链,连续两年开展“自治区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项目”,会同自治区农牧业厅、工信厅、能源局,给予入选的82家企业共计1645.8万元人才引进培养奖励支持,对推动引导企业引进优秀工程师、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具有积极带动作用。
四是给予民营企业人才评价政策倾斜。给予职称评审倾斜性政策支持,非公有制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其中,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职称评审的,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对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论文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虽然我们在民营人才引进培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受近年来经济状况和区位等自然环境影响,我区民营企业吸引人才能力不强、各级财政投入不足、相关政策宣传不到位等情况一定成度影响了民营企业人才集聚。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在人才工作各个方面充分考虑民营企业诉求,切实提升对民营企业人才发展服务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