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6-25 16:1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1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2022年度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公开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148 号)、《关于下达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47号)相关要求,我区2022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是:一是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以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二是确保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三是确保年末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目标范围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内财社〔2022〕674号),对照我区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我区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至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了积极消化以前年度结余、规范支出范围、简化审批流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将就业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等工作要求。

二、绩效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筹集情况。2022年,全区筹集就业补助资金299539.87万元,上年结余47174.53万元,年度资金合计346714.4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全区就业补助资金支出270747.64万元,收回资金3769.63万元,合计274517.2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9.18%。具体支出项目详见下表:

3.结余情况。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年末滚存结余72197.13万元。其中,已审核完毕需跨年支付的就业补助资金25503.9万元,本年实际滚存结余为46693.23 万元其中,本年实际结余中包括“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 结余10000万元,其原因为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22年12月22日下达《关于下达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预算的通知》(财社社[2022]17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在接到通知后,于当年12月28日下达到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此项结余资金是补助资金到位较晚所致。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按规定用途将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以及“以奖代补”项目补贴、中小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民生志愿者补助、失业动态就业信息服务与统计监测补助、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补助、就业奖励、创业活动补助等具体项目中;二是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04934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达107607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达68842人;三是年末城镇调查失业率为6%左右。上述三个方面的各项数据均完成了设定的总体绩效目标指标值。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分析。

(1)社会保险补贴人数。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年度目标指标值为183937人。2022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年度目标指标实际完成168183人,完成年度预期目标的91.44%。

(2)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年度目标指标值为46718人。2022年,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年度目标指标实际完成52142人,完成年度预期目标的111.61%。

(3)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数。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数年度目标指标值为12000人。2022年,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数年度目标指标实际完成7999人,完成年度预期目标的66.66%。

(4)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比例。

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比例年度目标指标值为“≥95%”。2022年,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实际比例为97%,完成预期目标。

(5)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数量。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数量年度目标指标值为4个。2022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数量实际完成4个,分别为赤峰市机电信息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呼伦贝尔技师学院、杭锦后旗高级技工学校、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完成年度预期目标的100%。

(6)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数量。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数量年度目标指标值为5个,实际完成5个,分别为内蒙古冶金技师学院、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民族工业技师学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阿拉坦格日乐文化创艺工作室,完成年度预期目标的100%。

2.质量指标。

自治区本级及各盟市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289号)有关规定执行,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均高于年度目标指标值98%,效果良好,已经完成年度预期目标。接受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人员的比例的年度目标指标值为“≥80%”。2022年,接受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人员的比例实际完成值为83%,完成了预期目标。

3.时效指标分析。

(1)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2022年,中央下达和自治区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能够及时下达,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高于年度目标指标值98%,完成年度预期目标。

(2)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年度目标值为“≥98%”。2022年,各项就业补助资金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年度目标实际完成值为98%,完成了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分析。

(1)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

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年度目标指标值为1669元/人。2022年,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年度目标实际完成值为1670.65元/人。职业培训补贴是根据培训工种、培训时长、培训人数据实进行补贴,与预期目标接近。

(2)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均标准。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均标准年度目标指标值为240元/人。2022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实际完成值为298.71元/人。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根据工种及鉴定人数据实补贴,实际完成值与年初目标值存在一定差异。

(3)社会保险补贴发放人均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发放人均标准年度目标指标值为“单位应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或原则上不超过社会保险费实际缴纳额的2/3”。2022年,实际人均标准为单位应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或原则上不超过社会保险费实际缴纳额的2/3,实际完成值为5506.74元,本指标严格按照下达的绩效指标执行。

(4)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

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年度目标指标值为“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1980元、二类地区1910元、三类地区1850元。2022年,公益性岗位补贴实际完成值为13204.98元/人,折合月人均补贴标准1100.41元/人,符合年度目标指标值。

5.经济效益指标。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年度目标指标值为200000人。2022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年度实际完成值为204934人,完成年度预期目标的102.47%。

(2)城镇调查失业率。

城镇调查失业率年度目标指标值为6%左右。2022年,城镇调查失业率实际完成值为6%左右,未超过年度目标指标值。

(3)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

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年度目标指标值为“保持稳定”。截至2022年末,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141604人,完成年度计划13万人的108.93%。总体来看就业情况稳定,完成了年度目标值。

(4)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年度目标指标值为50000人。2022年,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当年度实际完成值为107607人,完成年度预期目标的215.21%。

(5)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年度目标指标值为50000人。2022年,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当年度实际完成值为68842人,完成年度预期目标的137.68%。

6.社会效益指标。

零就业家庭帮扶率指标值98%。2022年,零就业家庭帮扶率实际执行率为100%。全年没有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完成年度预期目标。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指标值85%,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指标值90%。2022年,实际执行中服务对象对我区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分别为89%,对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的满意度为93%,满意度水平较高,完成年度预期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1.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数量未达到目标值。主要原因:受疫情和缴费基数公布时间较晚影响,社保补贴申报较晚,造成申领、审核工作滞后,已经审核完成的社保补贴也因财政结算等原因未能及时支付。

2.就业见习补贴人数未达到目标值。主要原因:一是部分见习人员未达到申领补贴期限标准(3个月)即离职,不满足发放条件;二是受疫情影响,见习时间开始较晚,导致见习系统数据录入不及时;三是见习期间各地区青年见习人员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人员考试及进入国有企业等多种就业方式实现稳定就业,造成见习期间的人员流失。

3.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超出预期目标幅度较高。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就业转失业人员增加。我区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保”任务,出台了各项稳岗位、促就业政策,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强化就业培训、夯实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多项扶持政策,帮助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就业。二是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认定放开户籍限制。当前,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工作地和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可在常住地办理就业困难认定,这部分人员包含流动人员和农村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有着数量大、流动性强、可预测性较弱的特征,从而整体推高失业登记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推进就业政策落实落地,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确保政策应知尽知,督促享受待遇的企业和个人尽快申领补贴。推行“政策找人、服务上门”经办模式,形成主动帮助、主动对接的浓厚氛围,提高政策宣传的精准性。二是加强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及时测算提出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意见报送财政部门,特别是评审项目要提前做好项目评审工作,确保就业补助资金在规定的时间下达。督促盟市人社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对账,进一步提高资金分配、审核、拨付效率,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跨年支付。对支出进度慢、工作力度小的盟市进行重点通报、督导,并与2022年度预算编制、转移支付挂钩。三是组织编制全区就业补助资金预算,采用综合考虑各盟市编报的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结合各地就业相关数据、地方资金安排情况、资金结余情况、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等因素的因素法分配就业补助资金,避免资金结余。四是进一步规范就业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保障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到实处。继续做好全区就业补助资金的监管工作,落实好就业补助资金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适时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就业补助资金管理问题专项检查,采取自查、互查、重点核查等方式规范资金支出,保障资金安全运行。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区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推进各项就业政策落实,并及时将绩效自评情况在社会上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我区将绩效自评结果与资金预算相结合,及时调整和优化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不断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在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促进各项补贴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2022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