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5-09 14:4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绩效〔2024〕164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2023年度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公开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14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1630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等文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总体绩效目标是:一是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以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二是确保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三是确保年末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目标范围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3757号),对照我区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我区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至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了建立资金下达备案制度、积极消化以前年度结余、规范支出范围、简化审批流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将就业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等工作要求。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筹集情况

2023年全区筹集就业补助资金306521.80万元,上年结余72197.13万元,以上资金合计378718.93万元。

2.支出情况

2023年全区就业补助资金支出307860.91 万元包含收回资金6849.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1.29%

3.结余情况

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年末滚存结余资金70858.03万元其中,已审核完毕需跨年支付的就业补助资金16826.24万元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按规定用途将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以及就业创业“以奖代补”项目、中小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补助、民生志愿者补助、失业动态监测、就业信息服务与统计监测、基层劳动保障补助、就业创业活动补助等具体项目;二是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1.8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达13.1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达7.26万人三是年末城镇调查失业率为6%左右。上述三个方面的各项数据均完成了设定的总体绩效目标指标值。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①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数量

2023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数量年度目标为超过9.4万人次,实际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数量为3.29万人次,未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

2023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数量年度目标为超过17万实际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数量为20.59万达到年度预期目标的121.12%。

③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

2023年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年度目标为超过3万实际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为4.56万,达到年度预期目标的152%。

④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

2023年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年度目标为超过1.2万实际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为0.77万人,未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⑤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比例

2023年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比例年度目标为≥95%实际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比例高于95%,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数量

202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数量年度目标为5实际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数量为5个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⑦国家级大师工作室建设数量

2023年国家级大师工作室建设数量年度目标为5个以内,实际国家级大师工作室建设数量为5个,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2.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部分由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以及接受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人员的比例构成。其中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高于年度目标98%,接受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人员的比例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3.时效指标

①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2023年,中央下达和自治区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能够及时下达,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高于年度目标指标值98%,完成年度预期目标。

②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2023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年度目标为≥98%,实际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高于98%,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

①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

2023年,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年度目标为按照课时和工种类别等据实补贴,根据培训工种类别、培训时长以及培训人数等实际情况进行补贴后,实际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为1607.99元/人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均标准

2023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均标准年度目标为221元/人根据工种及鉴定人数等实际情况进行补贴后,实际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均标准为221.41元/人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③社会保险补贴发放人均标准

2023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人均标准年度目标为单位应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或原则上不超过社会保险费实际缴费金额的2/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289号)等文件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进行补贴后,实际社会保险补贴发放人均标准为5857.58元/人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④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

2023年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年度目标为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289号)等文件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后,实际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为1246.33元/人/月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5.经济效益指标

①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2023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年度目标为超过18万人,实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为21.87万人,达到年度预期目标的121.50%。

②城镇调查失业率

2023年城镇调查失业率年度目标为6%左右,实际城镇调查失业率为6%左右,控制在年度预期目标范围内

③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

2023年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年度目标为保持稳定截至2023年末,全区离校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总体就业率达到92.50%,总体来看就业情况保持稳定,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④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2023年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年度目标为超过5实际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为13.13万人,达到年度预期目标的262.60%。

⑤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2023年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年度目标为超过5实际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为7.26万人,达到年度预期目标的145.20%。

6.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部分包括零就业家庭帮扶率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2023年零就业家庭帮扶率年度目标为≥98%,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4〕186号)文件要求,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实际零就业家庭帮扶率为100%。此外,全年没有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由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构成。2023年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年度目标为85%,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年度目标为90%实际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和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的满意度分别高于85%和90%服务对象满意度水平较高,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1.2023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数量未达到预期目标

2023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数量年度目标为超过9.4万人次,实际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数量为3.29万人次,未达到年度预期目标主要原因是职业培训补贴有多种资金渠道,包括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结余、失业保险基金等,2023年补贴性职业培训达到30.44万人次,多数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3.29万人次仅为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的培训人次数

2.2023年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超过年度预期目标的30%

2023年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年度目标为超过3万实际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为4.56万,超过年度预期目标30%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部分地区在政策许可范围内,根据就业困难群体的需求,加大了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力度,充分发挥了公益性岗位的兜底安置作用;二是部分地区2023年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中包含了部分在2022年应发而未发放的人数,导致整体人数增加。

3.2023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未达到预期目标

2023年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年度目标为超过1.2万实际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为0.77万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原因主要有:资金拨付方式采用企业“先垫后补”,部分见习人员未达到见习协议期限就主动离职或找到新的就业岗位,按规定不能发放见习补贴,造成见习期间的人员流失,造成补贴实际发放金额减少。同时,见习期满用人单位未及时申请就业见习补贴,也会造成实际发放金额的减少。

4.2023年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超过年度预期目标的30%

2023年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年度目标为超过5实际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为13.13万,超过年度预期目标30%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信息系统展开调查,深入了解失业人员的就业和培训意愿,通过下户采集、电话回访、数据比对等跟踪调查,实施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积极促进失业人员的再就业。二是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加大了政策落实力度,通过政策引导,积极为失业人员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特别是通过开展各类招聘活动,积极推荐失业人员至企业,有效提高了失业人员的再就业率。

5.2023年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超过年度预期目标的30%

2023年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年度目标为超过5实际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为7.26万人,超过年度预期目标30%的原因主要有:各地加大了就业援助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范围,且居民申请扶持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极大地促进了全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就业帮扶政策落实。完善就业工作体制机制,补齐政策和服务短板。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3年12月25日修订印发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181号),结合自治区实际修订完善我区资金管理办法,同步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申请拨付经办规程》,明确各类补贴标准,优化申领和发放流程。研究制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直接支付办法,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同时,加大就业补贴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单位和个人对相关补贴政策的知晓度,及时提供补贴申请材料,使辖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应补尽补,应发尽发,确保各项惠企、惠民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加强基层经办管理。推动经办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制定出台全区标准统一的补助资金申领经办流程,明确申请补贴资料清单,缩短经办、审核、审批时限,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优化就业信息“一库一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各项经办业务服务指南和操作规程,加强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提高业务审核精准度和审核效率,推广“免申即享”“直补快办”经办模式,加快构建“政策找人”、“无感智办”、“直补快办”的落实机制,扩大政策落实率。加大基层经办人员交流培训力度,提升经办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调度督导,加快支出进度。按月调度就业补助资金发放进度,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人社、财政部门加快补助资金审核、审批、拨付进度,确保补助资金快办、快拨、快付。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就业帮扶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就业帮扶政策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跟踪服务,对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政策群体,督促其提早缴费,提早享受就业补贴政策。加强对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果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应发未发、不发迟发问题。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进一步提高此次绩效自评工作质量,确保工作顺利完成,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明确工作流程,及时督促各有关单位完成工作进度,对所有单位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我区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推进各项就业政策落实,并及时将绩效自评情况在社会上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我区将绩效自评结果与资金预算相结合,及时调整和优化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不断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在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促进各项补贴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附件2023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