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三支一扶”
计划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1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2024年度“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1〕96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社〔2021〕200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3〕1596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3〕1598号)等文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一是完成年度“三支一扶”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补助名额招募计划,为基层输送一批急需紧缺人才;二是开展“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提升“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基层的能力素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对照我区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按照我区的总体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将总体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至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自治区按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有关工作要求,有序开展“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认真规范“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保障和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资金筹集情况
2024年全区筹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34515.77万元。
2.支出情况
2024年全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支出27187.5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8.77%。
3.结余情况
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年末结余资金7328.24万元。结余情况说明:2024年新增招募“三支一扶”人员8月份上岗,安家费需下年度支付,同时还有离岗人员的生活补贴和社保补贴资金。
1.分配科学性
内蒙古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各盟市具体招募人数目标以及各地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2〕1184号)中的各项补助资金标准(“三支一扶”服务期2年,生活补贴每人每月3650元,新招募且服务期满6个月人员安家费每人3000元。中央和自治区每年招募2700人,其中,中央财政每年计划招募2000人,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生活费补贴和新招募且服务期满6个月人员3000元安家费,其余不足部分由自治区、盟市、旗县财政按照1:1:1的比例安排,二连、满洲里按照1:1承担),科学合理分配计划补助资金。
2.下达及时性
按照《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1〕96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及时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收到中央资金30日内下达,自治区预算安排的资金于人大批复后30日内下达,确保高校毕业生补助经费及时拨付。
3.拨付合规性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87号)等文件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认真履行支出责任,对补助资金的申请、使用等流程进行严格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拨付资金,未发现将资金违规拨付到各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问题。
4.使用规范性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2〕1184号)等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对“三支一扶”资金管理、拨付和使用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具体项目指标文件要求执行,将补助资金收入列入“结算补助收入”科目,相关支出列入“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科目,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5.执行准确性
内蒙古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的执行与总体绩效目标和预期效果能够保持一致,满足了政府部门对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期望。计划实施能够按照预定计划于5月29日发布公告开始网上报名、6月23日组织招募考试、7月31日前完成组织上岗等一系列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等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将补助资金下达至自治区本级和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在下达预算的同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严格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87号)的要求,设定总体绩效目标和具体的绩效指标,并对我区各盟市补助资金整体支出情况开展统计和调查,同时依据各盟市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的结果分析并形成总体结论,以达到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目的。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国家公开招募、自愿报考、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全区已全面完成2024年度“三支一扶”计划中央及地方财政补助名额招募计划(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名额实际招募2000人,自治区财政补助名额实际招募700人),并将人员分配到基层岗位,主要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为基层输送一批青年人才;二是开展了两期“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班,参训人数达到1200人,全面提升了“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基层的能力和素质。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1)“三支一扶”中央财政补助名额招募计划完成率
2024年“三支一扶”中央财政补助名额招募计划完成率年度目标为≥95%,“三支一扶”中央财政补助名额计划招募2000人,实际招募2000人,“三支一扶”中央财政补助名额招募计划完成率为100%,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2)“三支一扶”地方财政补助名额招募计划完成率
2024年“三支一扶”地方财政补助名额招募计划完成率年度目标为≥95%,“三支一扶”地方财政补助名额计划招募700人,实际招募700人,“三支一扶”地方财政补助名额招募计划完成率为100%,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2.质量指标
(1)“三支一扶”中央财政补助名额上岗率
2024年“三支一扶”中央财政补助名额上岗率年度目标为100%,实际“三支一扶”中央财政补助名额上岗率为100%,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2)“三支一扶”地方财政补助名额上岗率
2024年“三支一扶”地方财政补助名额上岗率年度目标为100%,实际“三支一扶”地方财政补助名额上岗率为100%,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3.时效指标
(1)完成“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
2024年完成“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年度目标为8月底前,经统计,全区2024年度的招募工作均已在当年7月底完成,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2)完成“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
2024年完成“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年度目标为12月底前,经统计,全区2024年度的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均已在当年11月底前完成,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
(1)“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标准
2024年“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年度目标为3650元/人/年,实际“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为3650元/人/年,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2)“三支一扶”人员体检费用标准
2024年“三支一扶”人员体检费用标准年度目标为200元/人,实际“三支一扶”人员体检费用标准为200元/人,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3)“三支一扶”人员安家费用补贴标准
2024年“三支一扶”人员安家费用补贴标准年度目标为3000元/人,实际“三支一扶”人员安家费用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5.社会效益
通过提供更好的就业环境和政策扶持,激发高校毕业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业精神,培养他们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医、支农等工作,不仅有利于解决地区的人才短缺问题,提高基层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为毕业生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实现了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了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示范引领作用。
6.可持续影响
可持续影响指标部分包括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以及为基层输送培养青年人才,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两项指标。“三支一扶”政策的实施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就业创业选择,有效缓解了就业压力。同时,基层工作一直面临着人才短缺和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为基层注入了新鲜血液和活力,填补了基层工作力量的空缺,有助于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促进基层服务水平的提升。
7.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部分包括当年度高校毕业生对“三支一扶”计划政策知晓度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及基层服务单位满意度两项指标。2024年当年度高校毕业生对“三支一扶”计划政策知晓度年度目标为80%,基层服务单位满意度年度目标为90%,实际当年度高校毕业生对“三支一扶”计划政策知晓度和基层服务单位满意度分别为96.76%和99.19%,服务对象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水平较高,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无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区将围绕优化培养和使用,强化基层人才支撑方面加以改进。一是着力招募选拔,在主动加强基层服务单位沟通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工作力量配比,制定招募计划,实施更加科学、公平、透明的招募机制,择优招募项目人员;二是着力培养管理,坚持教育培训与培养使用并重,提供必要的岗位技能培训、职业道德培养、服务意识培养等“岗前+提升”培训,同时督促服务单位强化日常管理,积极营造安心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着力服务保障,严格落实各项政策待遇,足额、及时落实“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安家费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工作,同时常态化开展新春慰问等活动,协调帮助项目人员解决工作和生活困难。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区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将进一步加强“三支一扶”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三支一扶”补助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推进“三支一扶”政策落实,并及时将绩效自评情况在社会上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我区将绩效自评结果与资金预算安排相结合,及时调整和优化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不断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在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促进各项补贴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自评结果适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024年度“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