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26 16:3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制定《评选表彰办法》的背景及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将人才视为第一资源,提出了“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人才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自治区党委、政府关心重视人才队伍发展建设,为做好人才选拔培养、表彰激励工作,设置了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突出贡献专家等奖项,均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对不同层次和类别的人才进行表彰奖励,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带动效应,对推动我区各项事业发展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激励政策体系,加大青年人才选拔表彰奖励力度,树立向上向好的激励导向,有效破解我区青年创新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奖励支持力度不大等问题,着力打造我区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根据我区人才培养、梯队建设的实际需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上报,国家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同意,调整设立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

二、《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起草依据

为规范开展内蒙古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工作,根据国家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申报项目的复函》(国评组函〔2019〕5号)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区人才队伍建设实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2019年1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同意,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加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字样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64号),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的评选表彰依据。

三、《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的主要内容

《评选表彰办法》共分为6章17条。

第一章总则,提出了评选表彰的制定依据、表彰层次、规模周期、实施部门、遵循原则。

第二章评选条件,主要明确了参评人选的选拔范围及年龄、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业绩。

第三章推荐程序,规定了参评人选产生的规范性程序。

第四章评选程序,规定了获奖人选产生的规范性程序。

第五章荣誉奖励,对获奖人选应获得的精神和经济奖励,以及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给予的优惠政策作出了说明。

第六章附则,对评选表彰的负面情况进行了处理说明,同时对《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的施行启动时间作出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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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2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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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评选表彰办法》的背景及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将人才视为第一资源,提出了“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人才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自治区党委、政府关心重视人才队伍发展建设,为做好人才选拔培养、表彰激励工作,设置了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突出贡献专家等奖项,均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对不同层次和类别的人才进行表彰奖励,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带动效应,对推动我区各项事业发展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激励政策体系,加大青年人才选拔表彰奖励力度,树立向上向好的激励导向,有效破解我区青年创新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奖励支持力度不大等问题,着力打造我区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根据我区人才培养、梯队建设的实际需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上报,国家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同意,调整设立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
  二、《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起草依据
  为规范开展内蒙古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工作,根据国家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申报项目的复函》(国评组函〔2019〕5号)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区人才队伍建设实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2019年1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同意,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加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字样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64号),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的评选表彰依据。
  三、《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的主要内容
  《评选表彰办法》共分为6章17条。
  第一章总则,提出了评选表彰的制定依据、表彰层次、规模周期、实施部门、遵循原则。
  第二章评选条件,主要明确了参评人选的选拔范围及年龄、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业绩。
  第三章推荐程序,规定了参评人选产生的规范性程序。
  第四章评选程序,规定了获奖人选产生的规范性程序。
  第五章荣誉奖励,对获奖人选应获得的精神和经济奖励,以及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给予的优惠政策作出了说明。
  第六章附则,对评选表彰的负面情况进行了处理说明,同时对《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的施行启动时间作出了说明。
  

一、制定《评选表彰办法》的背景及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将人才视为第一资源,提出了“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人才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自治区党委、政府关心重视人才队伍发展建设,为做好人才选拔培养、表彰激励工作,设置了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突出贡献专家等奖项,均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对不同层次和类别的人才进行表彰奖励,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带动效应,对推动我区各项事业发展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激励政策体系,加大青年人才选拔表彰奖励力度,树立向上向好的激励导向,有效破解我区青年创新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奖励支持力度不大等问题,着力打造我区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根据我区人才培养、梯队建设的实际需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上报,国家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同意,调整设立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

二、《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起草依据

为规范开展内蒙古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工作,根据国家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申报项目的复函》(国评组函〔2019〕5号)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区人才队伍建设实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2019年1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同意,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加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字样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64号),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的评选表彰依据。

三、《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的主要内容

《评选表彰办法》共分为6章17条。

第一章总则,提出了评选表彰的制定依据、表彰层次、规模周期、实施部门、遵循原则。

第二章评选条件,主要明确了参评人选的选拔范围及年龄、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业绩。

第三章推荐程序,规定了参评人选产生的规范性程序。

第四章评选程序,规定了获奖人选产生的规范性程序。

第五章荣誉奖励,对获奖人选应获得的精神和经济奖励,以及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给予的优惠政策作出了说明。

第六章附则,对评选表彰的负面情况进行了处理说明,同时对《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的施行启动时间作出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