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加快推进自治区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打造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市场格局,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按照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我区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了《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经征求盟市及相关部门意见,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后,自治区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二、主要框架
《实施意见》坚持“以促进就业、服务人才”为根本,积极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新业态,为实现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具体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进行细化安排。
三、重点内容解读
(一)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末,实现全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营业收入大幅提高,培育100家具有行业示范引领作用的本土骨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培养100名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打造一支500人左右专业素质优良、人才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人才队伍。
(二)建设任务。一是推动人力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我区重点优势特色产业布局人才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二是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依据《自治区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促进产业园提档升级,逐步形成产业集群高地。三是培育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力培育高创新性、高成长性、高竞争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四是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全面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水平。五是推动人力资源数字化服务建设。依托数字信息系统,形成层级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协同体系。六是优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功能。完善政府购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政策,拓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活动。七是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持续推动诚信示范体系建设。八是促进和扩大对外开放与交流。积极举办人力资源高峰论坛、展示会、博览会等活动,加强与国内外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机构和高端人才的交流。九是加强行业研究和社会宣传。强化行业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资金支持。一是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创业咨询、人力资源外包、灵活就业等专业服务,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补贴。二是对新挂牌的国家、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三是对帮助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猎头公司、中介机构等,综合考量落地人才层次与数量,经自治区组织、人社部门评估后,给予奖励支持。
(四)品牌建设。在行业队伍建设方面,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在数字化信息服务建设方面,构建全区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协同体系。在公共服务方面,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在行业规范管理方面,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主题创建行动。
(五)保障措施。一是落实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相关标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二是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提高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社会资本参与程度。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在产业布局、政策引领、项目配套、要素支撑等方面集成资源、形成合力,推动行业发展。
《关于促进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加快推进自治区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打造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市场格局,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按照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我区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了《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经征求盟市及相关部门意见,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后,自治区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二、主要框架
《实施意见》坚持“以促进就业、服务人才”为根本,积极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新业态,为实现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具体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进行细化安排。
三、重点内容解读
(一)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末,实现全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营业收入大幅提高,培育100家具有行业示范引领作用的本土骨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培养100名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打造一支500人左右专业素质优良、人才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人才队伍。
(二)建设任务。一是推动人力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我区重点优势特色产业布局人才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二是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依据《自治区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促进产业园提档升级,逐步形成产业集群高地。三是培育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力培育高创新性、高成长性、高竞争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四是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全面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水平。五是推动人力资源数字化服务建设。依托数字信息系统,形成层级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协同体系。六是优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功能。完善政府购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政策,拓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活动。七是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持续推动诚信示范体系建设。八是促进和扩大对外开放与交流。积极举办人力资源高峰论坛、展示会、博览会等活动,加强与国内外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机构和高端人才的交流。九是加强行业研究和社会宣传。强化行业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资金支持。一是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创业咨询、人力资源外包、灵活就业等专业服务,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补贴。二是对新挂牌的国家、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三是对帮助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猎头公司、中介机构等,综合考量落地人才层次与数量,经自治区组织、人社部门评估后,给予奖励支持。
(四)品牌建设。在行业队伍建设方面,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在数字化信息服务建设方面,构建全区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协同体系。在公共服务方面,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在行业规范管理方面,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主题创建行动。
(五)保障措施。一是落实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相关标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二是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提高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社会资本参与程度。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在产业布局、政策引领、项目配套、要素支撑等方面集成资源、形成合力,推动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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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自治区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打造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市场格局,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按照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我区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了《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经征求盟市及相关部门意见,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后,自治区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二、主要框架
《实施意见》坚持“以促进就业、服务人才”为根本,积极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新业态,为实现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具体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进行细化安排。
三、重点内容解读
(一)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末,实现全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营业收入大幅提高,培育100家具有行业示范引领作用的本土骨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培养100名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打造一支500人左右专业素质优良、人才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人才队伍。
(二)建设任务。一是推动人力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我区重点优势特色产业布局人才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二是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依据《自治区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促进产业园提档升级,逐步形成产业集群高地。三是培育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力培育高创新性、高成长性、高竞争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四是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全面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水平。五是推动人力资源数字化服务建设。依托数字信息系统,形成层级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协同体系。六是优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功能。完善政府购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政策,拓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活动。七是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持续推动诚信示范体系建设。八是促进和扩大对外开放与交流。积极举办人力资源高峰论坛、展示会、博览会等活动,加强与国内外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机构和高端人才的交流。九是加强行业研究和社会宣传。强化行业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资金支持。一是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创业咨询、人力资源外包、灵活就业等专业服务,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补贴。二是对新挂牌的国家、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三是对帮助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猎头公司、中介机构等,综合考量落地人才层次与数量,经自治区组织、人社部门评估后,给予奖励支持。
(四)品牌建设。在行业队伍建设方面,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在数字化信息服务建设方面,构建全区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协同体系。在公共服务方面,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在行业规范管理方面,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主题创建行动。
(五)保障措施。一是落实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相关标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二是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提高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社会资本参与程度。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在产业布局、政策引领、项目配套、要素支撑等方面集成资源、形成合力,推动行业发展。